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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邵阳液压: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301079           证券简称:邵阳液压        公告编号:2023-024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11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铁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董
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
012)。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
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方面
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
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过程符合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利益并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
现金流状况、未分配利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
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较完善且运行
有效,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防范风险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
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
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 2023 年度监事津贴和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勤勉尽责,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
水平,拟定了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
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相应的薪酬福利,同时领取监事津贴。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监事津贴和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制定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津贴和薪酬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 2023 年
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交易价格由双方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及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合法、
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
015)。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激励计划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实施激励计
划能够有效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能够
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