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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普赛斯: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4  

                          证券代码:301080          证券简称:百普赛斯       公告编号:2022-055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8 号公司二层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宜顶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共计 10 名,其中参与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0 名,代表股份数
为 35,950,4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380%。

                                     1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 6 名,代表股
份数为 35,401,3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517%。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4 名,代表股份数为
549,0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63%。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5 名,代表股份数
591,3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0.73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1 名,代表股份数为 4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4 名,代表股份数为 549,0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6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35,950,31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
对 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91,24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1%;反对 1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35,950,31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
对 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91,24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1%;反对 1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2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35,907,11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96%;反
对 43,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48,04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777%;反对 43,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黄雅程、杜颖
    3、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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