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鸿富瀚”) 是由深圳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鸿富瀚有限系陈潮先、张定武、张泽斌于 2008 年 2 月 13 日共同出 资设立。 现将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说明如下(如无特殊说明,本文件简称与 招股说明书一致): 4-3-1 一、发行人的历史沿革概览 鸿富瀚有限公司成立 陈潮先、张定武、张泽斌共同出资成立鸿富瀚有 (2008 年 2 月,注册资本 200 万元) 限,注册资本 200 万元。陈潮先出资比例 48%, 张定武及张泽斌出资比例为 26%。 张定武将其持有公司 26%的股权以 52 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受让方丘国旺,股东张泽斌将其持有公 鸿富瀚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司 26%的股权以 5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张 (2008 年 11 月,注册资本 200 万元) 勇。转让后,陈潮先出资比例 48%,丘国旺及张 勇出资比例 26%。 陈潮先将其持有公司 24%的股权以 480 万元的 鸿富瀚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价格转让给受让方张勇,将其持有公司 24%的股 (2011 年 1 月,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权以 48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丘国旺。 丘国旺实缴 150 万元,股东张勇实缴 150 万元, 鸿富瀚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鸿富瀚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500 万元。 (2011 年 5 月,注册资本 500 万元) 丘国旺将其持有公司 50%的股权以 250 万元的 鸿富瀚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价格转让给受让方张定武;股东张勇将其持有公 (2012 年 8 月,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司 5%的股权以 12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张 定武。 张勇将其持有公司 45%的股权以 1,020 万元的价 鸿富瀚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格转让给受让方张定武、张定概、丘晓霞,其中, (2014 年 1 月,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分别向张定武、张定概、丘晓霞转让 39%、5%、 1%的股权。 张定武实缴 470 万元,张定概实缴 25 万元,丘 鸿富瀚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晓霞实缴 5 万元,鸿富瀚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1,000 (2015 年 8 月,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万元。 张定武实缴 470 万元,张定概实缴 25 万元,丘 鸿富瀚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晓霞实缴 5 万元,鸿富瀚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1,500 (2015 年 11 月,注册资本 1,500 万 万元。 元) 4-3-2 鸿富瀚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 张定武实缴 1,410 万元,张定概实缴 75 万元,丘 (2015 年 12 月,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晓霞实缴 15 万元,鸿富瀚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3,000 万元。 张定武将其占有限公司 7.397%的股权以 665.73 鸿富瀚有限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 万元转让给深圳市瀚卓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 (2017 年 12 月,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伙)。 鸿富瀚有限公司第五次增资 恒美国际有限公司以其对烨德实业(深圳)有限 (2018 年 12 月,注册资本 3,260.87 万 公司所持有的 100%股权按照 1,100.82 万元作价 元) 出资,增加 260.87 万元的注册资本。 鸿富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 鸿富瀚有限公司股改 公司设立时,张定武持股 79.67%,丘晓霞持股 (2019 年 11 月,注册资本 4,500 万元) 0.92%,恒美国际持股 8.00%,瀚卓实业持股 6.81%,张定概持股 4.60%。 二、发行人历史及股本的演变情况 1、2008 年 2 月,鸿富瀚有限设立 2008 年 2 月,陈潮先、张泽斌、张定武共同出资设立鸿富瀚有限,注册资本 为 200 万元,其中陈潮先、张定武、张泽斌分别以货币方式出资 96 万元、52 万 元、52 万元。2008 年 2 月 13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103178675)。 鸿富瀚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潮先 96.00 48.00% 2 张定武 52.00 26.00% 3 张泽斌 52.00 26.00% 合计 200.00 100.00% 4-3-3 2008 年 2 月 2 日,深圳鹏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鹏都验字[2008]61 号《验 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8 年 2 月 2 日止,公司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共 计 100 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 2008 年 5 月 13 日,深圳正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正声(内)验字[2008]24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8 年 5 月 12 日止,公司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缴纳 的第二期注册资本共计 100 万元,确认实收资本已缴足。 2、2008 年 11 月,鸿富瀚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10 月 21 日,经鸿富瀚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张定武、张泽斌、丘 国旺、张勇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张定武将其持有公司 26%的股权以 5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丘国旺,张泽斌将其持有公司 26%的股权以 52 万元的价格 转让给张勇。 2008 年 11 月 6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事项。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鸿富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潮先 96.00 48.00% 2 丘国旺 52.00 26.00% 3 张勇 52.00 26.00% 合计 200.00 100.00% 3、2011 年 1 月,鸿富瀚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7 月 29 日,经鸿富瀚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陈潮先、张勇、丘国旺 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陈潮先将其持有公司 24%的股权以 480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张勇,将其持有公司 24%的股权以 48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丘国旺。 2011 年 1 月 25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事项。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鸿富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丘国旺 100.00 50.00% 2 张勇 100.00 50.00% 合计 200.00 100.00% 4、2011 年 5 月,鸿富瀚有限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4-3-4 2011 年 5 月 3 日,鸿富瀚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 万元增加到 500 万元,新增 300 万元注册资本分别由股东丘国旺、张勇认缴 150 万元、150 万元。 2011 年 5 月 3 日,根据《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电子监督系统比对结果 信息单》及《银行询证函》显示,截至 2011 年 5 月 3 日止,股东丘国旺、张勇 各出资 150 万元并投入公司账户。 2011 年 5 月 3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事项。 本次增资完成后,鸿富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丘国旺 250.00 50.00% 2 张勇 250.00 50.00% 合计 500.00 100.00% 5、2012 年 8 月,鸿富瀚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8 月 9 日,经鸿富瀚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丘国旺、张勇、张定武 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丘国旺将其持有公司 50%的股权以 250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张定武;张勇将其持有公司 5%的股权以 12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定 武。 2012 年 8 月 14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事项。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鸿富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定武 275.00 55.00% 2 张勇 225.00 45.00% 合计 500.00 100.00% 6、2014 年 1 月,鸿富瀚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1 月 9 日,经鸿富瀚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张勇、张定武、张定概、 丘晓霞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张勇将其持有公司 45%的股权以 1,020 万 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张定武、张定概、丘晓霞,其中张定武、张定概、丘晓霞 分别受让 39%、5%、1%的公司股权。 2014 年 1 月 16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事项。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鸿富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4-3-5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定武 470.00 94.00% 2 张定概 25.00 5.00% 3 丘晓霞 5.00 1.00% 合计 500.00 100.00% 7、2015 年 8 月,鸿富瀚有限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5 年 8 月 12 日,鸿富瀚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变更为 1,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公司股东按原出资比例认缴。 2015 年 8 月 12 日,深圳龙泽宏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龙泽验字[2015]022 号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5 年 8 月 10 日止,公司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 册资本共计 200 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累计实收资本为 700 万元。 2015 年 8 月 27 日,深圳龙泽宏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龙泽验字[2015]025 号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5 年 8 月 26 日止,公司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本期注 册资本共计 300 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累计实收资本为 1,000 万元。 2015 年 8 月 1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事项。 本次增资完成后,鸿富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定武 940.00 94.00% 2 张定概 50.00 5.00% 3 丘晓霞 10.00 1.00% 合计 1,000.00 100.00% 8、2015 年 11 月,鸿富瀚有限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5 年 11 月 6 日,鸿富瀚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变更为 1,5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公司股东按原出资比例认缴。 2015 年 11 月 19 日,深圳龙泽宏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龙泽验字[2015]031 号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5 年 11 月 17 日止,公司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 册资本共计 130 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累计实收资本为 1,130 万元。 2015 年 11 月 26 日,深圳龙泽宏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龙泽验字[2015]033 号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5 年 11 月 25 日止,公司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 册资本共计 200 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累计实收资本为 1,330 万元。 4-3-6 2015 年 12 月 2 日,深圳龙泽宏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龙泽验字[2015]035 号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公司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 册资本共计 170 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累计实收资本为 1,500 万元。 2015 年 11 月 17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事项。 本次增资完成后,鸿富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定武 1,410.00 94.00% 2 张定概 75.00 5.00% 3 丘晓霞 15.00 1.00% 合计 1,500.00 100.00% 9、2015 年 12 月,鸿富瀚有限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5 年 12 月 3 日,鸿富瀚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500 万元变更为 3,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公司股东按原出资比例认缴。 2015 年 12 月 5 日,深圳龙泽宏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龙泽验字[2015]036 号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止,公司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 册资本共计 500 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累计实收资本为 2,000 万元。 2015 年 12 月 7 日,深圳龙泽宏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龙泽验字[2015]037 号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5 年 12 月 7 日止,公司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 册资本共计 500 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累计实收资本为 2,500 万元。 2018 年 12 月 27 日,深圳思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思杰验字【2018】A035 号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8 年 8 月 14 日止,公司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 册资本共计 500 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累计实收资本为 3,000 万元。 2015 年 12 月 4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事项。 本次增资完成后,鸿富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定武 2,820.00 94.00% 2 张定概 150.00 5.00% 3 丘晓霞 30.00 1.00% 合计 3,000.00 100.00% 10、2017 年 12 月,鸿富瀚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4-3-7 2017 年 12 月 27 日,经鸿富瀚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张定武、深圳市瀚卓 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张定武将其持有的 鸿富瀚有限 7.397%的股权以 665.7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瀚卓实业。 2017 年 12 月 27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事项。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鸿富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定武 2,598.09 86.60% 2 张定概 150.00 5.00% 3 丘晓霞 30.00 1.00% 4 瀚卓实业 221.91 7.40% 合计 3,000.00 100.00% 11、2018 年 12 月,鸿富瀚有限第五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8 年 12 月 20 日,鸿富瀚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由恒美国际有限公 司增加 260.87 万元的注册资本,恒美国际有限公司以其对烨德实业(深圳)有限 公司所持有的 100%股权作为认缴的出资;恒美国际有限公司按照 1,100.82 万元 作价出资,其中 260.87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余额 839.9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联信评报字[2018] 第 A0980 号《评估报告》,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烨德实业净资产账面值为 1,089.14 万元,评估值为 1,100.82 万元,增幅 1.07%。 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联信评报字[2018] 第 A1017 号《评估报告》,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鸿富瀚有限净资产账面值为 8,290.12 万元,评估值为 12,852.39 万元,增幅 55.03%。 2018 年 12 月 31 日,深圳思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思杰验字【2018】 A036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变更后的认缴资本 3,260.87 万元,累计实收资本 3,260.87 万元。 2018 年 12 月 25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本次变更事项。 2019 年 3 月 20 日,鸿富瀚有限取得了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出具的编号 为粤深龙外资备 201900613 号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鸿富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4-3-8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定武 2,598.09 79.67% 2 恒美国际 260.87 8.00% 3 瀚卓实业 221.91 6.81% 4 张定概 150.00 4.60% 5 丘晓霞 30.00 0.92% 合计 3,260.87 100.00% 12、2019 年 11 月,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经鸿富瀚有限股东会决议和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9 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鸿富瀚有限以 2019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0,005.64 万元为基 数,折合成鸿富瀚股本 4,500.00 万元,其余 5,505.6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26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变更出具 了《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 440ZC0223 号),验资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止,公司各发起人以鸿富瀚有限截 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止净资产中的 45,000,000.00 元折为公司(筹)股本 45,000,000.00 股,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 2019 年 11 月 29 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鸿富瀚取得变更后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1880010T)。 整体变更完成后,鸿富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张定武 3,585.15 79.67% 2 恒美国际 360.00 8.00% 3 瀚卓实业 306.45 6.81% 4 张定概 207.00 4.60% 5 丘晓霞 41.40 0.92% 合计 4,500.00 100.00% 三、验资情况一览表 发行人在设立时及设立后共进行过 12 次验资,历次验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4-3-9 验资后实收资本 序号 验资报告 验资机构 验资目的 /股本 《验资报告》深鹏都验 深圳鹏都会计师事 1 发起设立 100 万 字[2008]61 号 务所 《验资报告》深正声 深圳正声会计师事 2 发起设立 200 万 (内)验字[2008]242 号 务所 《验资报告》龙泽验字 深圳龙泽宏天会计 3 增资扩股 700 万 [2015]022 号 师事务所 《验资报告》龙泽验字 深圳龙泽宏天会计 4 增资扩股 1,000 万 [2015]025 号 师事务所 《验资报告》龙泽验字 深圳龙泽宏天会计 5 增资扩股 1,130 万 [2015]031 号 师事务所 《验资报告》龙泽验字 深圳龙泽宏天会计 6 增资扩股 1,330 万 [2015]033 号 师事务所 《验资报告》龙泽验字 深圳龙泽宏天会计 7 增资扩股 1,500 万 [2015]035 号 师事务所 《验资报告》龙泽验字 深圳龙泽宏天会计 8 增资扩股 2,000 万 [2015]036 号 师事务所 《验资报告》龙泽验字 深圳龙泽宏天会计 9 增资扩股 2,500 万 [2015]037 号 师事务所 《验资报告》思杰验字 深圳思杰会计师事 10 增资扩股 3,000 万 【2018】A035 号 务所(普通合伙) 《验资报告》思杰验字 深圳思杰会计师事 11 增资扩股 3,260.87 万 【2018】A036 号 务所(普通合伙)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筹)验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整体变更净资 12 报告》(致同验字 4,500 万 (特殊普通合伙) 产投入 (2019)第 440ZC0223 号) 根据相关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上述验资事项相关的资金投入均已 到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 第 ZA15448 号,对发行人历次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专项复核。 四、发行人历史股东入股及退出情况以及历史股权代持情况 (1)发行人历史股东入股及退出情况 2008 年,陈潮先基于对诺基亚产品市场前景良好预期,邀请张定武和张泽 斌共同投资设立鸿富瀚有限,准备拓展诺基亚手机功能性器件业务。但随着 2008 4-3-10 年金融危机爆发,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加大,张定武判断辞职创业的时机尚未成熟, 因此将股权转让给其配偶的父亲丘国旺,继续在原单位工作。 2009 年,陈潮先经营重心转移至投资及房地产业务,拟退出鸿富瀚有限股 权;张定武从富准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离职,加入鸿富瀚有限,并于 2010 年 7 月受让陈潮先所持有的 24%的股权,由于公司经营前景尚不明朗,由丘国旺 代张定武受让陈潮先所持股权。经过两年多的经营,张定武已经在公司经营管理 中发挥主导作用,经协商,2012 年 8 月丘国旺将代张定武持有的 24%的股权还 原至张定武,并将其原持有的公司 26%的股权一并转让给张定武。同时,为加强 对公司的股权控制力,张定武协商受让股东张勇持有的鸿富瀚有限 5%的股权。 2008 年张泽斌受陈潮先邀请共同投资设立鸿富瀚有限,但随着金融危机爆 发,创业时机不成熟,张泽斌决定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因此于 2008 年 10 月将所 持有的鸿富瀚有限 26%的股权转让给其兄张勇。 张勇系张泽斌兄长,在鸿富瀚有限参与生产管理工作,经协商受让张泽斌持 有的鸿富瀚有限的股权。2014 年,张勇因家庭原因回四川发展,将所持有的鸿 富瀚有限股权全部转让给张定武、丘晓霞及张定概。 (2)发行人历史股权代持情况 发行人历史上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如下:2010 年 7 月,陈潮先将其持有的鸿 富瀚有限 24%的股权转让给张定武,由于公司经营前景尚不明朗,由丘国旺代张 定武受让该部分股权,此次的股权转让款由张定武直接支付给陈潮先。2012 年 8 月,丘国旺将其持有公司 50%的股权转让给张定武,其中 24%的股权为代持还 原。 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各方均出具《承诺函》,确认发行人历次股权转 让均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历任股东和现任股东的关联关系如下:张定武与丘晓霞为配偶关系, 张定概系张定武之弟,丘国旺系丘晓霞之父;张勇系张泽斌之兄。 除以上关联关系外,发行人历任股东和现任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 益安排,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股本演变情况说明的确认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公司对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属实, 4-3-11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4-3-12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 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全体董事签名: 张定武 张定概 陶兴厚 赵子龙 张振煌 林斌 黄延禄 全体监事签名: 邓佑礼 张海梅 廖绍芬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定概 陶兴厚 赵子龙 刘巍 张思明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