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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富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2021-09-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




         二〇二一年九月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陈龙飞、蔡诗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
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发行
保荐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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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项目运作流程 .......................................................................................... 5
     一、保荐机构内部审核流程 .......................................................................... 5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立项审核主要过程 .............................................. 8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 9
     四、内部核查部门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 11
     五、内核委员会对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审核过程 .................................... 11
     六、保荐机构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 12
     七、保荐机构对重要事项尽职调查及问核情况 ........................................ 12
     八、对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核查情况 ........................................ 21
     九、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 ............................................ 22
第二节      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 24
     一、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的意见及审议情况 ........................................ 24
     二、项目执行成员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 ........................................ 24
     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 ........................................ 24
     四、内核委员会审核意见及具体落实情况 ................................................ 24
     五、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意见 .............................. 158
     六、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情况 .................................................. 159
附件: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 ......................................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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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释    义

   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鸿富瀚、深圳鸿富瀚、本公司、
                             指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份公司
                                  深圳市瀚卓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
瀚卓实业                     指
                                  股东
富士康集团                   指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鹏鼎控股                     指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京东方                       指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恒铭达                       指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智动力                       指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安洁科技                     指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飞荣达                       指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领益智造                     指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指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监事会           指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指   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以人民币进行买卖的股票
                                  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
本次发行                     指
                                  股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保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荐人、主承销商
华商律师、律师               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                     指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3-1-4-3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FPC                  指   柔性电路板(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简称 FPC)
                          PCB(Printed Circuit Board),中文名称为印制电
PCB                  指
                          路板,又称印刷线路板
                          指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电子
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   指
                          产品及其组件、以实现特定功能的器件
                          向消费者销售自有品牌电子产品的厂商,公司通常
终端品牌商           指   参与其研发并向其指定的制造、生产企业销售功能
                          性器件产品
                          电 子 制 造 服 务 商 ( Electronics Manufacturing
                          Services),为终端品牌商提供制造、采购、部分
EMS、制造服务商      指
                          设计以及物流等一系列服务的生产厂商,如富士康
                          集团
CPCA                 指   中国印制电路板协会
CCD                  指   电荷耦合器件(charge coupled device)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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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项目运作流程

一、保荐机构内部审核流程

    本保荐机构执行证券发行保荐承销项目(下称“投行保荐项目”),通过项目
立项审批、投行委质控部审核及内核部门审核等内部核查程序对项目进行质量管
理和风险控制,履行审慎核查职责。未经内核部门审核通过的投行保荐项目,本
保荐机构不予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

    (一)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部门设置

    本保荐机构承担投资银行类项目内部审核职责的机构包括内核部、投行委质
控部、保荐及并购重组立项委员会(以下简称“立项委员会”)、保荐及并购重组
内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内核委员会”)等内部控制机构。

    (二)本保荐机构关于投行保荐项目的内部审核流程

    1、项目立项审批
    立项委员会对投行保荐项目立项申请通常采用立项会议形式进行审议,根据
立项委员会审议表决的结果做出是否准予立项的决定,具体审批流程如下:
    (1)业务部在前期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
    投行业务线下各业务部在完成前期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初步拟定项目组成员
(包括项目负责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成员),经业务部负责
人同意后向投行委质控部提出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文件包括立项申请表、立项调
查报告、申报期财务报告或报表等相关资料。
    (2)立项申请经投行委质控部初审通过后提请立项委员会审议
    质控责任人对项目立项申请表、立项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形
成项目立项初审书面意见,并及时将立项申请表、立项调查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
发送至相关立项委员会委员进行审阅,同时,提请立项委员会主任委员安排时间
召开立项委员会工作会议(下称“立项会议”) 进行决策。
    立项会议可以通过现场、通讯、书面表决等方式履行职责,以投票方式对投
资银行类项目能否立项作出决议。有效的立项表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参加立项

                                 3-1-4-5
会议的委员人数不得少于 5 人;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委员人数不得低于参会委员
总数的 1/3。
    (3)立项会议审议表决立项申请
    立项委员会委员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每一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表决
时不能弃权。表决意见分为同意立项或不同意立项,并可以对项目提出具体的意
见和要求。同意立项的决议应当至少经 2/3 以上的参会立项委员表决通过。
    投行保荐项目经批准立项后,本保荐机构方可与客户签订合作协议。
    2、立项复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在向当地证监局报送辅导申请前,业务部应提出立项
复核申请,经立项会议审核通过后,方能报送辅导申请相关文件。立项复核申请
的审核流程如下:①由业务部提交《立项复核申请表》、尽职调查报告及拟报送
的辅导申请整套材料;②投行委质控部出具复核的初审意见;③召开立项会议对
复核事项进行表决。
    经立项复核通过后,方能报送辅导申请材料。
    3、投行委质控部审核

    (1)项目负责人向投行委质控部提出工作底稿验收申请
    业务部门申请启动内核会议审议程序前,应当完成对现场尽职调查阶段工作
底稿的获取和归集工作,并提交投行委质控部验收。验收通过的,投行委质控部
应当制作项目质量控制报告。验收未通过的,投行委质控部应当要求项目组做出
解释或补充相关工作底稿后重新提交验收。工作底稿未验收通过的,不得启动内
核会议审议程序。
    (2)投行委质控部对内核申请文件进行审核
    投行委质控部对投资银行类项目是否符合内核标准和条件,项目组拟提交、
报送、出具或披露的材料和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自
律规则的相关要求,业务人员是否勤勉尽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等进行核查和判断。
    投行委质控部建立了针对各类投资银行类业务的问核制度,明确问核人员、
目的、内容和程序等要求。问核情况形成书面或者电子文件记录,提交内核申请
时与内核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4、内核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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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核部在收到内核申请文件、确认材料完备后正式受理内核申请。内核申请
受理后,内核责任人及时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组尽职调查情况、文件撰
写、质量控制报告中发表的各项意见及关注的问题进行复核。内核责任人可以就
相关问题对项目组及质控责任人进行问询或提出审核意见,项目组及质控责任人
应予以说明回复。内核责任人如认为必要,可以要求项目组提供工作底稿备查或
进一步补充尽职调查。
    内核责任人认为符合召开内核会议条件的,提交内核负责人审批。内核部在
内核会议召开前 3 至 5 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和拟上会项目申请文件、内核申请表、
项目情况介绍、质量控制报告等文件送达参与本项目审核的内核委员。
    5、内核委员会审核

    (1)参会内核委员审核发行申请文件
    参会内核会议的委员收到内核会议通知后,应当在对项目文件和材料进行仔
细研判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质量控制报告,重点关注审议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尽职调查是否勤勉尽责。发现审议项目存在
问题和风险的,应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2)内核委员会对投行保荐项目的内核申请进行审议表决
    ①召开内核会议的相关规定
    内核会议由内核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内核委员主持。内核会议应当形成明确的
表决意见。有效的内核表决应当至少满足以下条件:A、参加内核会议的委员人
数不得少于 7 人;B、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委员人数不得低于参会委员总人数的
1/3;C、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内核部、质控团队至少各有 1 名委员参与
投票表决。
    来自业务部(组)的内核委员应回避本业务部(组)项目的内核会议审议。
内核委员与项目存在利益冲突的,应按照公司《利益冲突管理办法》和《投资银
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人员回避制度》的规定主动回避审核项目的内核会议。
    ②内核会议的审议程序
    内核会议包含以下程序:A、投行委质控部发表审核意见;B、项目组介绍
申请内核项目的基本情况并回复质量控制报告中列示的项目存疑和重点关注问
题;C、项目组接受内核委员的问询,做出相应解释;D、项目组成员回避情况


                                 3-1-4-7
下,参会内核委员进行审议、表决;E、统计表决结果。
    内核会议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每一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表决时不能
投弃权票。每次会议表决票中赞成票数量达到或超过有表决权委员数量的三分之
二,为通过;否则,为未通过。如果参加会议的内核委员认为申请文件中存在若
干疑点或未确定因素,且项目组不能做出明确解释的,经出席现场会议三分之二
以上(含)的内核委员同意,可决定暂缓表决。待问题解决后,业务部门重新申
请启动内核会议审议程序,提请内核委员会审议。
    ③内核委员会审核内核意见回复
    通过内核会议表决的项目,内核部及时将内核会议结果及内核意见书面反馈
给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内核意见及时组织完成对项目申报文件的修改、补
充和完善,并在相关问题全部解决、落实后,将修改情况回复给内核部;内核责
任人对其回复情况进行审核,对项目组是否已落实内核意见发表明确意见,并将
该回复文件及修改后的项目申报文件发送给参与本项目审核的内核委员审批。
    申请文件符合申报条件后,质控责任人应当全面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内核
意见回复文件和全套申报文件,提出审核意见,并经质控负责人批准后,报内核
部审批。全套申报文件经内核部书面审核后,方可对外正式申报。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立项审核主要过程

    (一)本项目申请立项时间

    本项目申请立项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3 日。

    (二)本项目立项评估时间

    本项目立项评估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14 日。

    (三)本项目立项时立项评估决策机构(立项委员会)的构成及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立项委员会由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投资银行部、并购部、创新
融资部、资本市场部、内核部、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本保荐机构立项委员会召开立项会议对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立项申请进行了审议。根据立项委员会的审议及表决结果,
准予本项目立项。

                                  3-1-4-8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一)项目执行成员构成

      1、保荐代表人:陈龙飞、蔡诗文
      2、项目协办人:罗仲华
      3、项目组其他成员:胡梦月、杨文瀚、沈亦清、王逐原、袁世吉、王自义

      (二)进场工作的时间

      2020 年 4 月 5 日,本保荐机构的项目团队正式进场工作。本保荐机构依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保
 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对发行
 人展开尽职调查工作。

      (三)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

      本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和取得发行人的历史文件和资料、约谈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发行人的历史沿革情况、所在行
 业情况以及具体业务经营情况、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财务与会计、业务发展目
 标、以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了全面调查,充分了解了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情况及其
 面临的风险和存在的问题。

      (四)保荐代表人参与项目执行的工作时间以及主要过程

      陈龙飞、蔡诗文参与了项目的主要执行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及主要过程如下:
 保荐代表人         事项                     工作内容                       时间
                              下发尽职调查清单,收集发行人相关资料并
                                                                       2019 年 11 月至
陈龙飞、蔡诗文   收集资料     进行审阅,深入了解发行人历史沿革和持股
                                                                       2019 年 12 月
                              情况
                              访谈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019 年 11 月至
陈龙飞、蔡诗文   访谈         初步了解发行人业务模式、财务会计政策和
                                                                       2019 年 12 月
                              内部管理
                 主持中介机   梳理发行人待解决问题,确定工作机制及工
陈龙飞、蔡诗文                                                         2020 年 1 月
                 构协调会     作初步时间安排
                              参与企业的辅导培训、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2020 年 5 月至
陈龙飞、蔡诗文   辅导工作     向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进行辅导备案,报
                                                                       2020 年 8 月
                              送辅导工作报告,指导制作辅导验收文件,


                                        3-1-4-9
 保荐代表人         事项                      工作内容                       时间
                               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进行辅导验收
                 主持中介机                                             2020 年 5 月至
陈龙飞、蔡诗文                 部署申报工作和核查工作
                 构协调会                                               2020 年 8 月
                 招股说明书    持续审阅尽职调查资料,对部分内容进行补
                                                                        2020 年 5 月至
陈龙飞、蔡诗文   撰写、申报    充尽职调查,撰写招股说明书,参加招股说
                                                                        2020 年 8 月
                 材料准备      明书讨论会
                               实地走访主要供应商、客户及相关政府监管   2020 年 5 月至
陈龙飞、蔡诗文   走访
                               部门                                     2020 年 8 月
                               列席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该会议审议
                 列席董事会                                             2020 年 6 月至
陈龙飞、蔡诗文                 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和股东大会                                             2020 年 7 月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问询函回复
                               落实、回复历次问询函相关问题,对发行人   2020 年 10 月至
陈龙飞、蔡诗文   及持续尽职
                               开展持续尽职调查工作                     今
                 调查

      (五)项目组其他成员参与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

      罗仲华、胡梦月、杨文瀚、沈亦清、王逐原、袁世吉、王自义参与了项目的
 主要执行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及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项目组
                        职责                        工作内容                   时间
 其他成员

              项目协办人,全面协助保                                        从 2019 年
  罗仲华                               全面协助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
              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                                        11 月至今
              项目现场负责人,协助保   负责财务尽职调查工作,对相关工作底
                                                                            从 2019 年
  胡梦月      荐代表人统筹管理项目进   稿进行了整理,撰写招股书并制作全套
                                                                            11 月至今
              度以及统筹管理现场工作   申报材料
              其他项目组成员,负责财
                                       负责财务尽职调查工作,对相关工作底
              务领域工作内容、法律领                                        从 2019 年
  杨文瀚                               稿进行了整理,撰写招股书并制作全套
              域工作内容及工作底稿整                                        11 月至今
                                       申报材料
              理
              其他项目组成员,负责财
                                       负责法律和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对相关
              务领域工作内容、业务领                                        从 2019 年
  沈亦清                               工作底稿进行了整理,撰写招股书并制
              域工作内容、行业领域工                                        11 月至今
                                       作全套申报材料
              作内容及工作底稿整理
              其他项目组成员,负责业
                                       负责财务尽职调查工作,对相关工作底
              务领域工作内容、募投项                                        从 2019 年
  王逐原                               稿进行了整理,撰写招股书并制作全套
              目领域工作内容、工作底                                        11 月至今
                                       申报材料
              稿整理
              其他项目组成员,负责募   负责法律和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对相关
                                                                            从 2019 年
  袁世吉      投项目领域工作内容、业   工作底稿进行了整理,撰写招股书并制
                                                                            11 月至今
              务领域工作内容、法律领   作全套申报材料

                                        3-1-4-10
 项目组
                    职责                         工作内容                  时间
其他成员
           域工作内容、工作底稿整
           理
           其他项目组成员,负责法
                                    负责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对相关工作底   从 2021 年
 王自义    律领域工作内容、工作底
                                    稿进行了整理,制作上市申请材料       7 月至今
           稿整理


四、内部核查部门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一)内部核查部门的成员构成

     本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成员由内核部、投行委质
控部、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现场核查的次数及工作时间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本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在项目组
成员的协助下对发行人进行了现场核查。


五、内核委员会对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审核过程

     (一)内核会议时间

     本项目内核会议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20 日。

     (二)内核委员会成员构成

     本保荐机构的内核委员会成员由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内核部、法律合规部、
风险管理部、资本市场部、研究发展部、投资银行部、并购部、创新融资部等相
关部门人员组成。参与本项目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为:林煊、董贵欣、王教、车
璐璐、张华、赵旭、李彦璐。

     (三)内核委员会参会委员对本项目的主要意见

     内核小组成员对本项目的主要意见详见本保荐工作报告“第二节 项目存在
的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四、内核委员会审核意见及具体落实情况”。

     (四)内核委员会表决结果


                                     3-1-4-11
    本次发行申请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业务规则的发行条件,同意作为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推荐。


六、保荐机构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一)核查对象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
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
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
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根据上述规定,发行人的全体法人及非法人
组织股东主要包括瀚卓实业。

    (二)核查方式

    取得股东瀚卓实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核查上述股东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三)核查结果

    经核查,瀚卓实业系由发行人出资人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其设立目的是为了持有鸿富瀚科技股份,不存在通过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
管理资产并对外投资的情形。瀚卓实业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
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七、保荐机构对重要事项尽职调查及问核情况

    (一)尽职调查中对重点事项采取的核查过程、手段及方式

    项目组陈龙飞、蔡诗文和罗仲华、胡梦月、杨文瀚、沈亦清、王逐原、袁世
吉、王自义于项目进场日至本报告签署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
荐机构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对发行人重要


                                3-1-4-12
事项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详细核查过程、手段及工作方式如下:
     1、发行人主体资格
     (1)发行人生产经营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情况的尽职调
查
     核查方式:项目组查阅了国务院、工信部等主要产业政策文件,并就发行人
生产经营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访谈了发行人的高级管理
人员。
     核查结论:经核查,发行人生产经营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对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无形资产情况的尽职调查
     核查方式:项目组实际核验了发行人持有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无形
资产权利证书原件,取得了经律师鉴证的产权证书清单,走访了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商标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等政府部门,取得
了专利登记簿副本及相关证明文件。项目组登录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网站、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等网站,网络检索了发行人持
有的商标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等权利证书的基本情况。
     核查结论:经核查,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无形资产
真实、有效,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发行人独立性
     (1)对发行人资产完整性情况的尽职调查
     核查方式:项目组实地走访了发行人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高丽三路 1
号的生产基地,查看了发行人拥有和使用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产、
主要生产设施等,并访谈了发行人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陶兴厚。
     核查结论: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租赁或使用关联方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
的土地使用权、房产、主要生产设施、商标和技术等的情形。
     (2)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的调查
     核查方式:项目组取得了发行人出具的关联方清单、关联方的公司章程,查
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取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 5%以上主要股东的调查表,并对其进行了访谈,详细了解调查对象的
对外投资及兼职情况。项目组查阅了关联交易相关的原始财务凭证,了解关联交


                                 3-1-4-13
易的金额和资金结算方式。
    核查结论:经核查,发行人披露的关联方真实、完整,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真实、定价公允。
       (3)对发行人子公司的尽职调查
    核查方式:项目组访谈了公司主要高管人员,了解了各个子公司的业务定位
情况;项目组取得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合并试算平衡表和往来及内部抵消明细表,
分析了母公司、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同时访谈了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母公
司、子公司之间交易的定价原则。
    核查结论:经核查,公司各子公司在业务体系中有明确的业务定位与发展目
标;母公司、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子公司之间不公允交易
定价规避税负的情况。
       (4)对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关联方转让或注销情形的尽职调查
    核查方式:项目组走访了关联方深圳市卡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受让方宋涛、
李荣健,访谈了受让方的总经理罗锦兴,取得了受让方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等
文件,并通过网络搜索方式核查受让方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其他利益关
系。
    核查结论:经核查,关联方的受让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关联方已注销完毕,注销前关联方不存在违法行为。
       3、发行人业绩和财务资料
       (1)对发行人的销售收入和主要客户情况的尽职调查

    核查方式:
    ①项目组走访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和主要新增客户。项目组查验了
相关销售合同、销售产品的情况,取得了经走访客户的相关工商登记资料及其出
具的声明,并通过网络搜索方式查询发行人主要客户的股权结构及高管人员情况。
    ②项目组对报告期内主要销售合同的销售实现情况及应收账款进行了函证,
并核查了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③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的营业收入明细表,并就发行人的收入情况进行穿行
测试,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内部销售审批单据、销售合同、发行人发货凭证、客
户签收单据、会计记账凭证、销售发票、银行收款凭证等财务凭证核查销售收入


                                  3-1-4-14
真实性。
    ④项目组将发行人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和可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并就毛利
率波动原因、客户情况及具体交易背景等情况对发行人的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核查结论:经核查,发行人与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和主要新增客户不存在关
联关系,报告期内对主要客户和主要新增客户的销售真实,主要产品的价格和市
场价格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波动原因合理。
    (2)对发行人客户集中度高的核查意见

    核查方式: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与苹果、亚马逊、富士康集团、鹏鼎控股等
主要客户的购销协议、验厂资料和保密协议。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股权资料,查
阅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人员及其主要亲属的个人银行
流水,访谈了发行人主要客户采购部门的负责人员。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与主要
客户各年度的收入单据,查阅了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退换货资料,核查了发行人
的诉讼及仲裁记录。
    核查结论:经核查,发行人已成为苹果和亚马逊合格供应商,发行人客户集
中度高符合行业特性,发行人与富士康、鹏鼎控股的合作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客户集中度较高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发行人在富士康集团、鹏鼎控股的订单获取过程不存在商业贿赂、不
正当竞争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形;富士康集团、鹏鼎控股相关岗位人员未在发行人
拥有权益。
    (3)对发行人的销售成本和主要供应商情况的尽职调查

    核查方式:项目组走访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供应商,取得了相关工商登
记资料和说明,通过网络搜索方式查询主要供应商的股权结构及高管人员情况,
并对报告期内主要采购合同的商务条款及销售实现情况进行了函证。项目组查阅
了发行人各年的营业成本明细表,并就发行人的营业成本进行穿行测试。通过访
谈供应商、查阅公开资料、发行人内部同类型采购相互对比,核查发行人采购价
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异。
    核查结论:经核查,发行人与报告期内的重要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
期内对重要供应商的采购真实、完整,重要的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和市场价格不存
在差异。
    (4)对新增供应商的核查

                                3-1-4-15
    核查方式:项目组获取了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订单,复核采购内
容、采购价格、结算方式等合同条款,复核相关原始凭证,如发票、对账单、付
款申请单、付款流水;项目组分析了各期新增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增长原因,以
及各期均有采购的供应商每期供货量,分析采购稳定性。
    核查结论: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变动主要是由于公司产品结构变化
导致原材料需求变化,需遴选新的供应商;公司同类原材料的供应商总体上保持
稳定。
       (5)对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的尽职调查

    核查方式: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各项期间费用明细表,根据发行人的财务报
销制度对期间费用进行了穿行测试,并就期间费用结构和金额的变动原因对发行
人的财务总监进行访谈,并与非财务信息进行核对。
    核查结论:经核查,发行人的期间费用完整、合理,不存在异常的费用项目。
       (6)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科目情况的尽职调查

    核查方式: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的银行账户资料,向相关开户银行函证了银
行存款的期末余额,抽查了货币资金明细账,核查了单笔 5 万元以上大额货币资
金流出和流入的原始财务凭证和业务合同,了解相关业务背景。项目组对大额应
收账款进行了函证,查阅对应的业务合同,了解应收账款的真实性,通过网络搜
索方式查询了主要债务人的资信状况,抽查了主要债务人回款的原始财务凭证,
核对回款资金回款方与客户是否一致。项目组实地查看了发行人的主要经营场所,
查阅了发行人的存货明细表,实地抽盘了大额存货,观察了主要固定资产运行情
况,并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固定资产清单核查报告期内主要新增固定资产。项目组
查阅了发行人的银行征信报告、贷款卡和主要贷款协议,走访了主要借款银行,
并就发行人的资信评级情况,是否存在逾期借款情况对银行客户经理进行访谈。
项目组核查了与应付票据相关的合同,并就合同执行情况访谈了发行人的采购经
理。
    核查结论:经核查,发行人的主要资产负债科目真实、完整。
       (7)对发行人机器设备与产能的匹配性的尽职调查

    核查方式:项目组对公司长期资产采购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进行了解、评价,
并测试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项目组获取并检查了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明


                                  3-1-4-16
细表,了解公司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项目组实地检查了固定资产,抽盘固定资
产数量,并检查是否存在长期闲置、毁损的固定资产,观察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项目组获取了重要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复核相关原始凭证,如发票、验收单、
付款申请单、银行水单;项目组查阅了房产、车辆的产权文件,以及借款合同、
信用报告等文件,确认固定资产所有权以及是否存在他项权利;项目组复核了各
期固定资产原值变动与公司产能、经营规模的匹配性,与同行业进行对比,分析
合理性;
    核查结论: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机器设备原值的变动与产能、业务量、经
营规模相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具有合理性;
    4、发行人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或公司治理的合理性

    (1)对发行人守法合规性情况的尽职调查
    核查方式:项目组走访了发行人的工商、税务、土地、环保、海关等主管机
关,取得了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行人无违规行为的证明。项目组实地查看了发
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了解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环保
支付情况,并取得了相关环保批文。
    核查结论:经核查,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期内不
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的尽职调查
    核查方式:就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涉及诉讼、仲裁,是否存在违法违
规行为,走访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在地的法院、仲裁机构、税务、环保等
有关部门,取得了当地政府机关出具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的证明文件;走访了当地工商局,取得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权不存在质押或争议情况证明文件。
    核查结论:经核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诉讼或仲裁、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其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质押或争议情形。
    (3)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尽职调查
    核查方式:项目组取得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个人履历
和相关情况声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并通过登录证监会、交易
所等有关机关网站和互联网检索等方式,了解相关人员是否存在遭受行政处罚、


                                3-1-4-17
交易所公开谴责、被立案侦查或调查的情况。
    核查结论:经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法律法规
要求,不存在遭受行政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被立案侦查或调查的情况。
    5、发行人其他影响未来持续经营和不确定事项

    (1)发行人披露的行业或市场信息情况的尽职调查
    核查方式:项目组查询了 IDC、FMI 等市场机构的相关数据,分析了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信息产业发展指南》政
策,并就上述数据、政策、研究报告的权威性和准确性进行了核查,将其出具的
报告中的相关行业数据与官方统计数据进行核对。
    核查结论:经核查,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行业排名、市场占有率及行业数据
准确、客观,符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
    (2)对发行人或有事项的尽职调查
    核查方式:项目组走访了发行人注册地和主要经营所在地相关法院、仲裁机
构,了解发行人是否涉及诉讼和仲裁。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的征信报告,并走访
了相关银行,了解发行人是否存在对外担保。项目组与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进
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核心技术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并通过网络搜索方式核查发行
人是否涉及技术纠纷。
    核查结论: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或有事项。
    (3)对发行人从事境外经营或拥有境外资产情况的尽职调查
    核查方式:项目组取得了发行人从事境外经营的境外资产的权属证明、访谈
了公司境外业务负责人,取得了境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核查结论:经核查,发行人从事境外经营或拥有的境外资产真实、有效。
    (4)对发行人律师、会计师出具的专业意见的核查
    核查方式:项目组审慎核查了发行人律师、会计师出具的专业意见,核对其
签名情况,并就专业意见中的部分问题与经办律师、经办会计师进行沟通。
    核查结论:发行人律师、会计师出具的专业意见与保荐机构意见一致,其签
名真实有效。
    (5)对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及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
和相关人员是否存在股权或权益关系的尽职调查


                               3-1-4-18
    核查方式:项目组取得了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出具的其与有关中介机构及其
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关人员不存在股权或权益关系的承诺,并通过互
联网搜索方式核查相关承诺的真实性。
    核查结论:经核查,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与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董事、
监事、高管和相关人员不存在股权或权益关系。

    (二)保荐机构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
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
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 号)和《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12]551 号)的要
求,严格遵守现行各项执业准则和信息披露规范,勤勉尽责、审慎执业,对发行
人报告期内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开展全面自查,针对可能造
成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 12 个重点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手
段核查主要财务指标是否存在重大异常,并以必要的独立性走访相关政府部门、
银行、重要客户及供应商。
    中信建投证券就上述财务专项核查工作的落实情况,作出以下专项说明:
    (一)通过财务内部控制情况自查,确认发行人已经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制度,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和效果;
    (二)通过财务信息披露情况自查,确认发行人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
    (三)通过盈利增长和异常交易情况自查,确认发行人申报期内的盈利情况
真实,不存在异常交易及利润操纵的情形;
    (四)通过关联方认定及其交易情况自查,确认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严格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
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关联方认定,充分披露了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五)通过收入确认和成本核算情况自查,确认发行人结合经济交易的实际
情况谨慎、合理地进行收入确认,发行人的收入确认和成本核算真实、合规,毛
利率分析合理;
    (六)通过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情况自查,确认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及

                                3-1-4-19
其交易真实;
    (七)通过资产盘点和资产权属情况自查,确认发行人的主要资产真实存在、
产权清晰,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存货盘点制度,存货真实,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八)通过现金收支管理情况自查,确认发行人具有完善的现金收付交易制
度,未对发行人会计核算基础产生不利影响;
    (九)通过可能造成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 12 个重点事项自查,确认如下:
    1、发行人不存在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收入、利润的虚假增长;
    2、发行人不存在发行人或其关联方与其客户或供应商以私下利益交换等方
法进行恶意串通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
    3、发行人不存在发行人的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
用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
    4、发行人不存在发行人的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PE 投资机构及其关联方、
PE 投资机构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投资的其他企业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与
发行人发生大额交易从而导致发行人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收入、利润出现较大幅
度增长;
    5、发行人不存在利用体外资金支付货款,不存在少计原材料采购数量及金
额,不存在虚减当期成本和虚构利润;
    6、发行人不存在采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指使关联方或其他法人、自然人
冒充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客户与发行人(即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服务企业)进行
交易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等;
    7、发行人不存在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在建工程等
资产项目的归集和分配过程以达到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目的;
    8、发行人不存在压低员工薪金、阶段性降低人工成本粉饰业绩;
    9、发行人不存在推迟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开支,不存在通过延迟成本费
用发生期间增加利润和粉饰报表;
    10、发行人不存在期末对欠款坏账、存货跌价等资产减值可能估计不足;
    11、发行人不存在推迟在建工程转固时间或外购固定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时间等,不存在延迟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时间;
    12、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失真、粉饰业绩或财务造


                                 3-1-4-20
假的情况。
    (十)通过未来期间业绩下降信息风险披露情况自查,确认发行人对于存在
未来期间业绩下降情形的,已经披露业绩下降信息风险。
    经过财务专项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范
运作等方面制度健全,实施有效,报告期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实披露了相关经营和财务信息。

    (三)保荐机构问核的实施情况

    鸿富瀚 IPO 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由投行委质控部问核、保荐业
务部门行政负责人问核两个部分组成。
    投行委质控部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对鸿富瀚 IPO 项目的重要事项尽职调查
情况履行现场问核程序,详细核查了重要事项的尽职调查过程和方式,复核了相
关工作底稿,并向项目组出具书面现场问核意见。项目组根据投行委质控部的现
场问核意见,进一步完善尽职调查程序,并在现场问核意见反馈回复中说明上述
意见的落实情况。
    保荐业务部门行政负责人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对鸿富瀚 IPO 项目重要事项
尽职调查情况的履行了问核程序。保荐代表人陈龙飞、蔡诗文和项目组主要成员
罗仲华、胡梦月、杨文瀚、沈亦清、王逐原、袁世吉参加了本次问核。在问核前,
保荐代表人填写了《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
问核表》,誊写了该表所附承诺事项,并签字确认。保荐代表人首先介绍了项目
基本情况,并结合已提交的问核表,向保荐业务部门行政负责人汇报该项目的尽
职调查工作情况以及投行委质控部现场核查、问核意见的落实情况。保荐业务部
门行政负责人履行问核程序后,在《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
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上签字确认。

    (四)问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参见“第二节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之“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
要问题及落实情况”的相关内容。


八、对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核查情况


                                 3-1-4-21
    1、对会计师专业意见的核查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的财务报告
审计的主要工作底稿及对客户、银行的询证函,评估了发行人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及会计估计,验证财务数据及审计报告的可靠性;本保荐机构核查了会计师出具
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注册
会计师对主要税种纳税情况出具的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专项报告等各项专业意见与本保荐机构的
判断无重大差异。
    2、对律师专业意见的核查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核对了法律意
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产权鉴证意见与招股说明书的一致性。
    经核查,律师出具的专业意见与本保荐机构的判断无重大差异。
    3、对资产评估机构专业意见的核查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发行人整
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对了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和主要评
估参数。
    经核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与本保荐机构的判断无重大差异。
    4、对历次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核查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自发行人设立以来各验资机构出具的历次验资报告,核对
了银行进账凭证。本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详细核实了出资人的出资情况,并要求发
行人在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信息”章节进行了详细披露。
    经核查,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与本保荐机构的判断无重大差异。


九、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

    本保荐机构通过访谈发行人采购、销售、财务和管理人员,关注经营模式是
否发生重大变化;通过查阅发行人销售订单、采购订单和会计师对审计截止日后
财务报表出具的审阅报告,复核发行人产品采购和产品销售的规模和单价、主要
供应商和客户构成情况;通过查阅发行人税收优惠文件和相关法规,了解发行人
适用的税收政策。
    经核查,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生产经
                                  3-1-4-22
营的内外部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周期性及竞争
趋势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业务范围、业务种类、客户及供应商
群体、税收政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
模及销售价格、重大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对同行业不
存在异常,不存在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重大安全事
故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综上,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
况没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3-1-4-23
                 第二节   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一、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的意见及审议情况

    本保荐机构就本项目进行了立项评估,根据项目情况,立项委员会的主要意
见如下:
    1、请关注大客户依赖是否可持续获得订单。
    2、请关注持续盈利能力。
    根据立项委员会的审议及表决结果,准予本项目立项。


二、项目执行成员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组重点关注了新冠疫情影响、客户集中度、收入
变动、收入确认政策、境外收入、采购、生产成本和营业成本等相关重要问题,
并根据尽职调查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解决措施,具体情况参见本保荐工作
报告“第二节 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之“四、内核委员会审核意见及具
体落实情况”。


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

    本保荐机构的内部核查部门在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进行必要的初审后,提出关
注的主要问题,具体问题及其落实情况参见本保荐工作报告“第二节 项目存在
问题及其解决情况”之“四、内核委员会审核意见及具体落实情况”。


四、内核委员会审核意见及具体落实情况

    本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对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申报文件进行了审议,并向项目组出具了内核意见。项目
组会同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内核意见涉及问题进行逐一解决和落实。
    内核意见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重点问题



                                3-1-4-24
    1、关于新冠肺炎疫情。请说明疫情对发行人 2020 年度收入、利润的影响
金额、影响比例,发行人复工复产情况,发行人在手订单是否受到影响,上下
游产业受疫情的影响情况。
    回复:
    一、发行人年后复工复产情况
    2020 年 1 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发行人采取了一定的防疫应对措施,
将年后开工日期进行了推迟,最终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复产复工,较无疫情的正
常复工日期 2020 年 2 月 3 日推迟了 2 周,较受疫情影响规定的复工日期 2020
年 2 月 10 日推迟了 1 周。
    公司各经营场所复工时间均符合深圳、东莞、淮安等相关地方政府对于复产
复工的规定,配备了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并在疫情期间实行封闭式生产管
理。发行人主要员工位于深圳及东莞厂区,员工基本居住在附近,复工后,发行
人所在地及周边社区未发生疫情传播事件,发行人复工复产受疫情影响较小。
    二、发行人在手订单及下游产业受疫情影响情况
    发行人 2020 年上半年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业务及自动化设备业务受疫
情造成的延迟开工影响,2 月生产销售金额较少,但订单并未有明显的下降或取
消,主要原因系消费电子产品目前应用场景非常广泛,已成为生活、工作的必需
品,尽管智能手机市场可能有所收缩,但受益于在线教育、可视会议等办公需求,
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的实际需求反而有所上升,发行人总体受疫情影响较小。
    三、疫情对发行人 2020 年收入、利润的影响金额
    根据发行人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2019 年上半年和 2020 年上半年,发行人
的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20,905.40               16,230.42
        营业成本                            11,942.97               10,211.78
         毛利润                              8,962.43                6,018.64

    发行人业务目前处于上升期,尽管 2020 年上半年有新冠疫情影响,但已接
收订单及下游市场需求并未受到根本性的动摇,业务发展依然良好,2020 年上
半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 2019 年依然增长了 28.80%。


                                 3-1-4-25
    四、发行人上下游受疫情影响情况
    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应用覆盖面广、场景众多,且受疫情
带来的远程办公、教育影响,主要消费电子厂商的业绩基本保持了平稳态势。根
据公告披露,发行人最主要的终端品牌客户苹果 2020 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净
营收分别 583.13 亿美元、596.85 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 1%、11%;净利润分别
为 112.49 亿美元、112.53 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 3%、增长 12%。在经历一季度
疫情影响后,受新 iPad Pro、iPhone SE 和 MacBook Air 等产品销量增长影响,二
季度业绩有所回暖。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均主要位于深圳、东莞及淮安厂区附近,不存在位
于湖北等受疫情受影响较大区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长距离物流运输影响的情
形。发行人供应商相对分散,2018 年以来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约为 20%,且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均为充分竞争的产品,寻求替代供应商的空间较大,发行人通
常在春节假期前,也会结合原材料供应商正常的复工时间、采购周期等均会进行
一定程度的备货。目前公司主要供应商库存充足,具备正常的供货能力。


    2、关于收入集中。报告期内,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额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7.47%、90.83%、90.74%及 90.34%,其中对富士康集团的
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7.10%、39.63%、36.65%及 39.84%,对鹏
鼎控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5.07%、37.24%、35.94%及 31.09%,
整体集中度较高。请说明:(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
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 7 的要求,说明发行人对富士康、鹏鼎是否存在重大依
赖、发行人获取客户的主要方式、主要客户集中的原因、结合同行业情况说明
客户集中是否属于行业惯例、相关业务是否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2)说明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曾在富士康的具体任职情况,
说明该等人员对富士康成为发行人客户的重要程度,是否存在违反相关约定及
存在竞业禁止义务的风险、是否存在保密协议、是否存在职务发明等、是否存
在劳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与富士康的合作历程,获得富士康和苹果合格
供应商认证的过程,富士康订单获取过程是否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或者


                                 3-1-4-26
利益输送的情形;(3)富士康、鹏鼎是否存在与发行人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其他
供应商,如存在请说明发行人与其他供应商的产品类型、销售单价等方面是否
存在差异,发行人是否可以持续获取供应商资质,客户的稳定性和业务持续性,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4)结合报告期内发行
人前五大客户的变化情况,说明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合作是否稳定、具有
可持续性;(5)发行人扩展其他客户的情况。
    回复: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 7
的要求,说明发行人对富士康、鹏鼎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获取客户的主
要方式、主要客户集中的原因、结合同行业情况说明客户集中是否属于行业惯
例、相关业务是否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公司的直接客户主要是消费电子行业中的电子制造服务企业(英文简称
EMS,如富士康科技集团)和 EMS 厂商的上游印制电路板公司(英文简称 PCB
生产商,如鹏鼎控股等)等。报告期内,公司对富士康科技集团和鹏鼎控股等主
要客户的销售占比较高,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下游行业较为分散而公司自身
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况。
    (一)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合理性
    1、公司下游的消费电子制造服务业企业和印制电路板(含封装基板)行业
在细分领域品牌集中度较高
    根据 IDC 研究数据,2017 年全球 EMS(消费电子制造服务业)市场规模达
到了 4,704 亿美元,较 2016 年增长 11%,2010 年到 2017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46%。随着电子产品的升级换代、技术的不断创新、新兴细分市场的不断涌现,
未来几年 EMS 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IDC 预计 2021 年全球 EMS 市场规模将
达到 5,510 亿美元,2017 年到 2021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03%。
    全球的电子制造服务业和电子印刷版行业均有较高的集中度,包括富士康科
技集团和臻鼎科技在内的台资企业在上述行业在全球有较高的市场份额。由于大
陆无论在消费电子行业的设计、制造和消费行业均领先全球,在该行业有完整成
熟的产业链,台资企业倾向选择在大陆投资,故如富士康科技集团、鹏鼎控股等
台资参控股企业在大陆的消费电子制造行业的市场份额的更为集中。


                                 3-1-4-27
    2、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行业客户集中度较高具有行业普遍性
    由于下游的消费电子制造服务业企业和印制电路板(含封装基板)行业集中
度较高,业务规模较大,对供应商的供应保障能力要求较高,因此消费电子功能
性器件行业普遍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2018 年,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行
业的可比上市公司客户集中度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2019 年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   2019 年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
 002947.SZ          恒铭达                      76.33%                      42.97%
 300686.SZ          智动力                      89.29%                      66.51%
 002635.SZ      安洁科技                        41.85%                      17.99%
 300602.SZ          飞荣达                      52.59%                      27.22%
 002600.SZ      领益智造                        38.90%                      16.14%
            平均值                              59.79%                      34.17%
             公司                               90.74%                      36.65%

    上述可比上市公司中,恒铭达、智动力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达到 76.33%
和 89.29%,低于公司的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42.97%、
66.51%,高于公司的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安洁科技上市多年,积极开展外部并
购,业务规模得到快速增长,产品覆盖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金属结构件、汽车
电子产品等,客户集中度相对较低。
    3、公司规模及产能有限,集中资源服务主要客户
    富士康集团、鹏鼎控股等企业在消费电子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服务
于苹果、微软、亚马逊等消费电子巨头。相比上市公司,公司融资渠道有限,主
要依靠内部盈余积累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扩张产能,因此在一定时期内,公司通
过集中资源服务富士康集团、鹏鼎控股等龙头企业,间接服务于苹果、微软、亚
马逊等终端客户,能够确保公司对上述企业的供应保障能力及服务质量,同时降
低公司服务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特征及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具有合
理性。
    (二)业务和客户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公司的直接客户主要是消费电子行业中的电子制造服务企业(英文简称
EMS,如富士康科技集团)和 EMS 厂商的上游印制电路板公司(英文简称 PCB
生产商,如鹏鼎控股等)等。报告期内,公司对富士康科技集团和鹏鼎控股等主
                                     3-1-4-28
要客户的销售占比较高,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下游行业较为分散而公司自身
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况,公司的客户和业务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
       1、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进入富士康集团和鹏鼎控股的供应商体系
    富士康、鹏鼎控股按照集团和实际采购主体两个层面进行供应商管理。集团
层面集中采购如芯片、面板、主板等关键性零部件,而功能性器件、结构件等辅
助材料由下属生产单位或事业群负责采购。集团在对潜在供应商的生产经营、产
品、财务等各方面进行考核并验厂的基础上,确定一级供应商,授予一级供应商
代码;集团下属公司在集团一级供应商名单内,与供应商开展具体的项目合作,
在产品打样合格后,确定各个项目的最终供应商。公司自 2010 年与富士康集团
合作以来,通过持续优质的服务与富士康下属子公司逐步建立合作关系;2017
年公司为争取鹏鼎控股的业务机会,在淮安新建工厂,获得鹏鼎控股下属的庆鼎
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的业务订单,成功进入鹏鼎控股的供应商体系。
       2、公司与富士康集团和鹏鼎控股合作关系持续深化
    公司分别于 2008 年、2017 成为富士康科技集团和鹏鼎控股的供应商后,一
直为消费电子产品其提供高质量的电子元器件。公司对上述集团所属的生产单位
进行贴近式服务,先后分别在深圳、淮安、秦皇岛和东莞建立了子公司,地理位
置的便利提高了双方的沟通效率,大大提升公司的响应能力及供货及时性。同时,
公司产品质量稳定、供货及时并提供良好的服务,公司与富士康集团和鹏鼎控股
集团的合作关系得到不断深化,合作项目持续增加,销售收入呈逐年增长态势。
       3、发行人与富士康集团及鹏鼎控股的业务具有可持续性,不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
    富士康集团和鹏鼎控股分别属于消费电子制造服务和印制电路板行业的龙
头企业,在国际及国内市场均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且均在台湾或国内资本市场
上市,透明度较高,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除了现有合同订单外,公司目前跟踪富士康集团和鹏鼎控股下属单位的多个
新项目,已大部分处于 EVT(工程验证测试)、DVT(设计验证测试)或 PVT(小
批量过程验证测试)阶段。
       4、公司已获得苹果公司的指定供应商资格,有利于进一步巩固与富士康集
团和鹏鼎控股的合作关系


                                  3-1-4-29
            目前公司已获得苹果公司指定供应商资格。苹果公司对指定供应商的要求十
       分严格,从生产技术、产品价格、产品品质、生产产能/交期速度、服务能力及
       质量几个方面对潜在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时间一般会在 2 年以上的时间。
            公司在获得苹果公司的指定供应商资格后,可供应的产品品类将显著增加,
       话语权增强,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与富士康集团和鹏鼎控股等代工厂商的合作
       关系。
            5、公司不断加大新产品、新客户的开发力度
            随着智能设备 CPU、GPU 频率日渐提高,高效能散热模组成为高配手机及
       5G 手机的必备部件,中高端手机将全面采用新一代先进散热方式,铜管或将成
       为未来知名终端品牌的主流方案。公司已建成梅州工厂,专门从事散热铜管业务。
       另外,公司还在定制化自动化设备领域加大投入,积极拓展京东方等客户。随着
       公司产品品类的不断丰富及新客户的持续拓展,公司对富士康集团和鹏鼎集团的
       客户集中度将逐步降低。
            综上所述,发行人对富士康集团和鹏鼎控股不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客户具
       有稳定性和业务持续性,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对发行人经营不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
            二、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曾在富士康的具
       体任职情况,说明该等人员对富士康成为发行人客户的重要程度,是否存在违
       反相关约定及存在竞业禁止义务的风险、是否存在保密协议、是否存在职务发
       明等、是否存在劳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与富士康的合作历程,获得富士
       康和苹果合格供应商认证的过程,富士康订单获取过程是否存在商业贿赂、不
       正当竞争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形;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中,曾在消费电子行业任
       职情况如下:
                                         曾任职单位     曾任职单位的
姓名    发行人职务     曾任职单位                                      历史任职时间      曾任职务
                                         所属集团         主要业务
       控股股东、实
                    富准精密工业(深                                   2004 年 12 月至
张定武 际控制人、董                      富士康集团      电子元器件                      销售业务员
                      圳)有限公司                                      2009 年 12 月
           事长
                                                                                        质量课长
       监事会主席、 业成光电(深圳)有                  组件生产商(侧 2011 年 3 月至
姜涛                                     富士康集团                                   (执行人员,非
         品质副理         限公司                          重屏幕)      2019 年 3 月
                                                                                        管理人员)


                                             3-1-4-30
                                           曾任职单位     曾任职单位的
姓名     发行人职务      曾任职单位                                      历史任职时间        曾任职务
                                           所属集团         主要业务
                                                                                        专理、资深专理
                      南宁富桂精密工业                    组件生产商(侧 2011 年 7 月至 (职位名称,负
                                           富士康集团
                          有限公司                        重通信系统)    2015 年 3 月  责工程开发及
                                                                                          生产管理)
         董事、副总经
陶兴厚                                                                                  工程师、工程组
             理       深圳富泰宏精密工                                   2003 年 3 月至
                                           富士康集团     电子产品组装                  长、工程课长、
                        业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
                                                                                            专理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                                 2001 年 7 月至
                                           富士康集团     电子产品组装                        工程师
                        圳)有限公司                                      2003 年 3 月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                    连接器和线束   2015 年 11 月至
                                              私人                                         表面贴装厂长
                        份有限公司                            生产         2017 年 7 月
         董事、副总经 苏州维信电子有限                    柔性线路板生   2012 年 10 月至
赵子龙                                      M-FLEX                                         表面贴装经理
             理             公司                            产制造商       2015 年 4 月
                      旭电(苏州)科技有                  柔性线路板生   2000 年 10 月至
                                             伟创力                                        表面贴装领班
                            限公司                          产制造商      2012 年 10 月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                                 2014 年 07 月至 自动化工程师、
                                           富士康集团     电子产品组装
                        圳)有限公司                                      2016 年 05 月    部门主管
         核心技术人
                      富泰华工业(深圳)                                 2011 年 7 月至
 李涛    员、自动化营                    富士康集团       电子产品组装                     自动化工程师
                            有限公司                                      2014 年 6 月
           运总监
                      深圳富泰宏精密工                                   2004 年 5 月至
                                         富士康集团       电子产品组装                     自动化工程师
                          业有限公司                                      2011 年 6 月
                                                                                           软件工程师(非
                      深圳博众激光技术                                   2014 年 10 月至
                                            博众精工        激光设备                       管理职位或主
                          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要研发人员)
       核心技术人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                                     2014 年 7 月至
                                       富士康集团         电子产品组装                        工程师
陈新峰 员、软件部门   圳)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经理     富泰华工业(深圳)                                   2011 年 7 月至
                                       富士康集团         电子产品组装                        工程师
                        有限公司                                          2014 年 6 月
                      富泰宏精密工业有                                   2002 年 10 月至
                                           富士康集团     电子产品组装                        工程师
                          限公司                                           2011 年 6 月
                                                                                           工程师(非管理
         核心技术人 富准精密工业(深                                     2007 年 6 月至
 杨钢                                      富士康集团      电子元器件                      职位或主要研
         员、工程总监 圳)有限公司                                        2008 年 5 月
                                                                                             发人员)
             经核查,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竞业禁止和保密协议的情形。发行人董监高及
         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违反与前任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约定的情况,不存在违反
         竞业禁止和保密协议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历史任职单位存在劳动纠纷或其他潜在
         纠纷的情形。
             3、上述人员不涉及职务发明,发行人核心技术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共拥有 6 项商标、50 项专利、24 项软件著

                                               3-1-4-31
作权,除 3 项专利为外购取得外,其它均为原始取得,是发明人作为发行人员工
期间,利用发行人的物质技术条件、在履行发行人交办的工作中开发完成的,其
权利属于发行人。发行人相关产品的技术来源不存在职务发明,也不存在其他人
以职务发明出资或转让等方式投入发行人的情形。
    根据访谈、承诺函及公开信息查询,发行人上述人员在其他公司任职期间取
得的职务发明不存在被应用于发行人产品中的情形,亦不存在因前述情况引起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重大权属纠纷的情形。
    三、富士康、鹏鼎是否存在与发行人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供应商,如存
在请说明发行人与其他供应商的产品类型、销售单价等方面是否存在差异,发
行人是否可以持续获取供应商资质,客户的稳定性和业务持续性,是否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风险,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富士康集团、鹏鼎控股等采购体系
    富士康、鹏鼎控股按照集团和实际采购主体两个层面进行供应商管理。集团
层面集中采购如芯片、面板、主板等关键性零部件,而功能性器件、结构件等辅
助材料由下属生产单位或事业群负责采购。集团在对潜在供应商的生产经营、产
品、财务等各方面进行考核并验厂的基础上,确定一级供应商,授予一级供应商
代码;集团下属公司在集团一级供应商名单内,与供应商开展具体的项目合作,
在产品打样合格后,确定各个项目的最终供应商。
    2、其他类似产品供应商
    对富士康集团及鹏鼎控股在功能性器件产品供应商有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六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
市鑫富艺实业有限公司等;自动化设备供应商包括深圳市光大激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珠海市精实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研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目星
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
    3、发行人是否可以持续获取供应商资质,客户的稳定性和业务持续性,是
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主要通过项目合作进行具体机型的配套开发的方式获取相应的订
单,这也是消费电子行业的常用订单获取方式。公司已与业界巨头建立紧密合作
关系,消费电子行业中的如富士康、鹏鼎等较大的代工厂商为公司的直接客户,


                                3-1-4-32
按照集团和实际采购主体两个层面进行供应商管理。一般而言,供应商要获得订
单,如富士康集团层面需对公司在生产经营、产品、财务等各方面进行考核验厂、
公司进入集团层面的供应商体系获得一级供应商代码;再获得集团一级供应商代
码后,如下属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有采购需求再与供应商进行具体
的项目合作,在进行项目验厂和产品打样合格后,供应商进一步进入子公司相关
事业部供应商体系,并获取相应的订单。
      消费电子产品存在开发周期短、精密度高、产品质量控制严格的特点,新进
入竞争者的研发及生产团队需要时间验证,加之手机等消费电子更新迭代快,指
定供应商对于公司快速响应和产能规模有较高要求,更换成本及风险较高,合作
关系通常较为稳定。
      近年来,公司通过加大共同开发、预研究的开发力度,满足客户需求的多样
性,保持自身产品的竞争性,新机种的功能性器件和自动化设备的参与项目的增
多,立项逐年增多。公司已进入苹果公司的指定供应商目录,并与亚马逊签订了
战略合作协议,在苹果公司和亚马逊消费电子产品的开发前期就开始介入参与研
制开发,与富士康集团、鹏鼎控股等苹果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数量和收入规模保持较高增长态势。2017 年,公司在
保持富士康集团原有客户的同时,以项目配套开发的形式获取了庆鼎、业成等鹏
鼎控股旗下企业的众多订单,并且公司还进一步以功能性器件带动自动化设备的
发展,使得报告期内自动化设备业务亦有高速增长。
      四、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的变化情况,说明发行人与主要客户
的业务合作是否稳定、具有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0 年 1-6 月
  1      富士康集团                                       8,329.52             39.84%
  2      鹏鼎控股                                         6,499.40             31.09%
  3      村田公司                                         2,820.37             13.49%
  4      京东方                                             633.88              3.03%
  5      复扬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603.32              2.89%
                      合计                               18,886.48            90.34%

                                     3-1-4-33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9 年度
  1      富士康集团                                16,300.37             36.65%
  2      鹏鼎控股                                  15,983.98             35.94%
  3      京东方                                     3,949.04              8.88%
  4      村田公司                                   2,897.16              6.51%
  5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1,231.97              2.77%
                      合计                         40,362.52            90.74%
                                   2018 年度
  1      富士康集团                                13,717.16             39.63%
  2      鹏鼎控股                                  12,890.21             37.24%
  3      欧菲光                                     2,282.75              6.60%
  4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1,727.20              4.99%
  5      安费诺集团                                   822.21              2.38%
                      合计                         31,439.52            90.83%
                                   2017 年度
  1      富士康集团                                 8,926.55             37.10%
  2      鹏鼎控股                                   8,439.34             35.07%
  3      正崴集团                                   1,476.77              6.14%
  4      安费诺集团                                 1,309.63              5.44%
  5      欧菲光                                       893.36              3.71%
                      合计                         21,045.66            87.47%

      按照同一控制下的客户合并计算,发行人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 21,045.66 万元、31,439.52 万元、
40,362.52 万元及 18,886.4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47%、90.83%、
90.74%及 90.34%。公司主要客户为富士康集团及鹏鼎控股,报告期合作关系稳
定,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发其他客户,2019 年以来村田
公司、京东方的业务得到显著增长,进入前五大客户。欧菲光、联滔电子、安费
诺等客户仍保持合作关系,但销售收入存在一定的波动,未进入前五大客户。
      综上,公司与主要客户业务合作稳定、具有可持续性。
      五、发行人扩展其他客户的情况
      随着公司在消费电子业的深耕,逐渐扩大原有客户的产品范围和销售规模,


                                   3-1-4-34
积极拓展新的优质客户。同时公司与老客户的业务逐渐深化,在开发功能性器件
的业务同时,以功能性器件的为抓手,挖掘原有客户的其他业务机会,发展自动
化设备商机。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除富士康集团及鹏鼎控股之外的客户,如自动化设
备业务拓展了京东方及日本村田公司,并在 2019 年公司分别确认对其收入
3,949.04 万元及 2,897.16 万元,同时,公司也在积极拓展与存量客户在新领域的
合作,例如向鹏鼎股份供应自动化设备、向京东方提供功能性器件产品等。终端
品牌方面,公司与包括华为、小米等国内手机厂商及包括比亚的在内上游供应商
进行深入接触,已经进入部分供应体系,今年预计在包括功能性器件、散热铜管
等相关产品均有所突破。


    3、关于收入变动及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3,123.91
万元、33,565.77 万元、43,663.09 万元及 20,165.43 万元,其中消费电子功能性器
件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1.07%、85.97%、74.10%及 81.21%,自动化设备销售收
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93%、14.03%、25.90%及 18.79%。近年来全
球智能手机及平板电脑出货量均呈现下降趋势。请说明:(1)报告期内主营业
务中各类产品的构成情况、销量、单价、金额及占比,各类产品销量、单价及
销售金额变动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显著差异;(2)电子产品功能性
器件中,智能手机销售占比分别为 61.86%、71.97%、52.94%及 52.80%,整体
呈下降趋势,说明智能手机收入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智能手机出货量下
降的背景说明发行人收入增长是否可持续;(3)自动化设备的销售情况、主要
客户、销售产品内容、单价,业务获取背景、客户用途,说明报告期内收入大
幅增长的原因及可持续性,在手订单情况,招标是否涉及招投标,是否履行相
应程序;(4)发行人按地区分布的收入情况,华南、西南、华北及东北地区收
入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5)结合下游行业市场空间、发展状况及主要客
户的需求变化、盈利状况、出货量等数据,各类产品营业收入增长的稳定性和
持续性;(6)报告期内主要功能性器件单价分别为 0.41 元/片、0.35 元/片、0.29
元/片及 0.31 元/片,请说明主要功能性器件单价呈逐年下降趋势的原因及合理性,
说明发行人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7)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量、采购单


                                  3-1-4-35
        价、消耗量和各类产品的产量、销量及销售单价,说明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与
        各类产品的产量、销量之间的匹配情况,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与产品销售单价
        变动之间的匹配情况;(8)收入季节性变动的合理性,报告期内各季度占比波
        动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是否存在年末突击确认收入的情
        形;(9)前十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历史沿
        革、股权结构、主营业务、是否与发行人具有关联关系、合作时间、报告期变
        化情况及原因,发行人对其销售占其采购的比例;(10)是否存在跨期,是否影
        响收入真实性;(11)请项目组说明收入真实性、截止性及终端销售情况的核查
        程序、核查方法、核查比例、核查依据和核查结论。
               回复:
               一、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中各类产品的构成情况、销量、单价、金额及占比,
        各类产品销量、单价及销售金额变动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金额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名称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消费电子产品
                16,376.66    81.21%   32,353.57       74.10%   28,858.01    85.97%   21,058.54     91.07%
功能性器件
自动化设备及
                 3,788.76    18.79%   11,309.52       25.90%    4,707.76    14.03%    2,065.37        8.93%
    刀具
主营业务收入
                20,165.43   100.00%   43,663.09     100.00%    33,565.77   100.00%   23,123.91    100.00%
    合计
               公司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及自动化设备零配件业务的设计、生产
        与销售,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
        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并最终应用于苹果、亚马逊、微软、华为、小米等知名消费
        电子终端品牌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自动化设备及刀
        具两类产品,其中来自于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的收入占比保持在 70%以上,是公
        司的核心产品。另外,公司利用消费电子制造业的多年经验,开发行业内相关自
        动化设备及零部件,使得该业务报告期内保持高速增长,成为公司收入和利润的
        重要来源。
               (一)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

                                                  3-1-4-3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和自动化设备的设计、研
   发、生产与销售。功能性器件为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各期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重超过 70%。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如下表所
   示:
          年度       产能(万件)      产量(万件)        销量(万件)    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
    2020 年 1-6 月      105,000.00           64,406.71         64,816.36       61.34%         100.64%
    2019 年度           200,000.00          183,345.97        182,246.13       91.67%             99.40%
    2018 年度            90,000.00           83,758.67         82,436.12       93.07%             98.42%
    2017 年度            70,000.00           53,677.63         51,409.85       76.68%             95.78%

        公司 2019 年度销量与产量较 2018 年度大幅增加,主要系烨德实业生产的金
   属结构件和粘贴固定类标签产品所致,该类产品有单价低、数量大的特点,与公
   司原生产产品有较大差异。扣除烨德实业生产的上述产品,公司的产能、产量、
   销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度       产能(万件)      产量(万件)        销量(万件)    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
    2020 年 1-6 月       60,000.00           43,175.65         42,890.64       71.96%             99.34%
    2019 年度           110,000.00          104,506.72        105,195.30       95.01%         100.66%
    2018 年度            90,000.00           83,758.67         82,436.12       93.07%             98.42%
    2017 年度            70,000.00           53,677.63         51,409.85       76.68%             95.78%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的销售均价如下:
                                                                                        单位:元/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销售均价    变动         销售均价       变动       销售均价       变动         销售均价
 主要功能性器件           0.31       0.02           0.29      -0.06          0.35      -0.06               0.41
金属结构件及标签          0.09       0.07           0.02            -              -          -                -
   注:2018 年 12 月,公司完成对烨德实业的收购,2019 年以来新增金属结构件及标签的销售。
        公司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产品销售按片计价,产品种类众多,总体销售
   平均价格受到客户、项目及产品结构变动的影响,产品规格及功能、工艺要求、
   使用的原材料、市场供需、客户终端产品定价策略等因素均对公司产品销售单价
   造成一定影响,导致各年销售均价存在一定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功能性器
   件的销售单价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业务规模增长迅速,在
   保证一定利润空间的基础上,承接了部分销量高、单价较低的胶粘性功能器件产

                                               3-1-4-37
    品订单,以增加与主要客户鹏鼎控股及富士康集团的合作深度及粘性。
           (二)自动化设备
           2018 年起,公司自动化设备业务中自动化设备成为该业务线的收入贡献来
    源,且随着公司自动化业务开发和研发能力的增强,其单台自动化设备价值量总
    体上呈上升趋势。
           公司自动化设备种类、规格型号众多,定制化程度较高,不同种类产品所需
    投入原材料、工时规模差异较大,因此不同自动化设备销售价格相差较大,销售
    均价不具可比性。
           二、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中,智能手机销售占比分别为 61.86%、71.97%、
    52.94%及 52.80%,整体呈下降趋势,说明智能手机收入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结合智能手机出货量下降的背景说明发行人收入增长是否可持续;
           (一)智能手机收入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手机相关功能性器件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占消费电子功能
    性器件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智能手机    8,579.54   52.39%   17,126.95   52.94%     20,768.14   71.97%   13,027.85   61.86%

           报告期内,智能手机相关功能性器件产品销售占比分别为 61.86%、71.97%、
    52.94%及 52.39%,收入金额和占比有所波动,主要系具体产品订单差异和终端
    产品多元化所致。
           2018 年,公司智能手机相关产品的销售金额和收入占比均有所上升,主要
    原因系当期对庆鼎精密(淮安)销售的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金额大幅增长所致:
    庆鼎精密(淮安)作为全球最大的 FPC 提供商之一,公司为其生产的功能性器
    件产品主要用于当年发售的 iPhone X 手机。
           2019 年,公司智能手机相关产品销售金额和占比均有下降,主要公司对庆
    鼎控股的收入有所下降所致,另外公司当年对业成科技(成都)及业成科技(深
    圳)平板电脑和电脑类的收入大幅度增加使得智能手机收入占比进一步下降。
           (二)结合智能手机出货量下降的背景说明发行人收入增长是否可持续
           1、智能手机发展趋势


                                            3-1-4-38
    2010 年以来,全球手机市场呈现突破式发展,智能手机逐渐取代传统手机
成为人们主流的日常电子消费品,智能手机行业市场发展快速,2009-2019 年出
货量复合增长率为 22.97%。随着包括欧美发达国家、中国大陆等地区的手机保
有量增速日近饱和,2015 年开始智能手机市场需求增速逐渐减缓。根据 IDC 统
计,2019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 13.72 亿部,较上年小幅下滑。随着新冠肺炎
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2020 年手机出货量将受到一定冲击。随着疫情逐步受
控,IDC 预测市场将在 2021 年恢复增长,出货量将增长约 10%,主要是受新设
备加速推出和 5G 计划的推动影响。据 IDC 长期预测,到 2024 年,整个智能手
机市场出货量将接近 15 亿部。
    同时,智能手机行业受以下驱动因素影响,仍有结构性增长的机遇:
    (1)新一代通信技术的应用及高速通信网络覆盖率的提升预计将对智能手
机的品质性能、应用场景等提出新的需求及技术要求;
    (2)中国手机品牌将进一步扩大海外市场份额,如小米成为全球增速最快
的手机品牌之一,加速发力西班牙、俄罗斯、欧洲等市场;传音手机在非洲市场
具备领先的市场地位;华为在欧洲、中东、非洲和印度市场都加快布局;
    (3)智能手机将向轻薄化、便携化、多功能化发展,通过柔性屏幕与柔性
电池技术的发展在重量、厚度、功耗好、智能化等方面进一步优化。
    2、主要终端品牌厂商业务呈现增长趋势
    近年来,虽然下游智能手机的出货量有所下滑,但终端品牌厂商及其上游功
能性器件厂商业务仍保持增长,得益于两大原因:
    一方面,智能手机终端品牌的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据 IDC 的统计数据显
示,近年来,全球前五大智能手机厂商市场份额不断提高,由 2015 年 51.50%的
提高至 2019 年的 70.55%。
    另一方面,功能性器件在智能手机上的用途也在拓展,应用于智能手机的
AMOLED 显示屏就是其一。在智能手机的中高端品牌中,应用 AMOLED 屏的
比例越来越高。据市场调研机构 HIS Market 数据显示,随着 AMOLED 显示技术
在智能手机上的普及加速,预计到 2023 年,AMOLED 的总出货量将升至 8.25
亿台,全球超过 50%的智能手机将使用 AMOLED 显示技术。
    另外,随着如智能音箱、TWS 耳机、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智能设备或


                                3-1-4-39
大量使用智能设备的品种增多使得功能性器件产品的市场呈现上升趋势,公司亦
在寻求如自动化设备等产品的多元化之路,减小对手机设备的依赖程度。
    报告期内,发行人承接的机型销售情况、功能型器件价值存在差异,造成智
能手机相关功能性器件业务收入相应出现一定的波动。随着发行人新客户不断拓
展,承接项目数量增加,智能手机相关功能性器件业务收入总体上呈上升趋势。
    综上所述,在智能手机全球出货量有所下滑的背景下,发行人收入增长具有
可持续性。
    三、自动化设备的销售情况、主要客户、销售产品内容、单价,业务获取
背景、客户用途,说明报告期内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可持续性,在手订单情
况,招标是否涉及招投标,是否履行相应程序;
    (一)自动化设备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还为客户配套提供自动化设备,主要应用领域为消费电子制
造行业内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自动化设备            3,788.76   11,309.52   140.23%   4,707.76   127.94%    2,065.37

    公司自动化设备产品主要针对消费电子组件制造商和消费电子制造服务商。
公司自动化设备产品可以与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配套,满足客户生产需要,提升
客户组装、贴合的效率与产品稳定性,获得下游如鹏鼎控股、富士康集团及京东
方等电子设备组件商的优质订单。
    报告期内,公司自动化设备分别实现收入 2,065.37 万元、4,707.76 万元、
11,309.52 万元、3,788.76 万元,整体实现快速增长。
    2019 年公司自动化设备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 6,602.46 万元,增幅为
140.23%,主要系当年新增确认京东方自动化设备收入共计 3,949.04 万元以及鹏
鼎控股自动化装备销售额增长所致。
    (二)自动化设备的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自动化设备的主要客户如下:




                                    3-1-4-40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客户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鹏鼎控股       1,175.44       31.02%      4,872.57      43.08%       1,825.15        38.77%      81.60        3.95%
            富士康集团     1,033.18       27.27%      1,814.44      16.04%       1,884.61        40.03%     772.93       37.42%
              京东方          633.88      16.73%      3,949.04      34.92%                  -     0.00%             -     0.00%
              其他            946.27      24.98%       673.48           5.95%      998.00        21.20%   1,210.84       58.63%
              合计         3,788.76     100.00%      11,309.52    100.00%        4,707.76       100.00%   2,065.37      100.00%

               2018 年起,公司自动化设备业务中自动化设备成为该业务线的收入贡献来
           源,且随着公司自动化业务开发和研发能力的增强,其单台自动化设备价值量总
           体上呈上升趋势。
               (三)业务获取背景、客户用途
               客户在采购公司自动化业务后,用于其消费电子产业的产品的生产之用。公
           司凭借多年的消费电子制造业服务经验和技术积累,逐步切入行业相关的自动化
           设备领域,产品覆盖自动化、模具、夹治具、软件开发、五金冲压件的生产销售,
           充分发挥自身“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核心自动化设备”特色所形成的协同优势,
           主要面向 3C 消费电子产业链中的结构件供应商及组装厂商提供一站式解决服务
           方案。除京东方之外,公司自动化设备客户主要为富士康集团与鹏鼎控股下属子
           公司,与公司功能性器件有较大的重合性,公司凭借“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相
           关核心自动化设备”特色所形成的协同优势,与富士康集团、鹏鼎控股、苹果、
           华为、亚马逊、京东方等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消费电子功能性
           器件的销售进一步带动自动化产品销售,增强客户粘性,扩大产品销售范围。
               四、发行人按地区分布的收入情况,华南、西南、华北及东北地区收入大
           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地区分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东地区             5,337.46          26.47%    12,167.57        27.87%        16,539.02        49.27%    11,182.14       48.36%
华南地区             6,696.16          33.21%    11,255.93        25.78%         7,552.99        22.50%     8,322.91       35.99%
西南地区             1,945.58          9.65%       9,131.84       20.91%         3,690.54        10.99%      294.11         1.27%
华北及东北地区       1,717.95          8.52%       5,044.48       11.55%         1,286.81         3.83%      147.77         0.64%

                                                          3-1-4-41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中地区            716.93      3.56%    1,901.17      4.35%    2,093.42     6.24%    1,120.83     4.85%
   内销小计       16,414.09    81.40%   39,500.98     90.47%   31,162.79   92.84%    21,067.75    91.11%
境内保税区         3,572.86    17.72%    3,841.80      8.80%    2,170.40     6.47%    1,812.57     7.84%
境外                178.48      0.89%     320.31       0.73%     232.58      0.69%     243.59      1.05%
   外销小计        3,751.34    18.60%    4,162.10      9.53%    2,402.98    7.16%     2,056.16    8.89%
       总计       20,165.43   100.00%   43,663.09    100.00%   33,565.77   100.00%   23,123.9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以境内销售为主,各期内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
           80%;公司外销收入主要来源于对富士康集团下属业成光电(深圳)有限公司及
           深圳村田科技有限公司境内保税区的功能性器件销售。
               公司产品具有贴近客户、快速供货的特点,销售的地区分布和下游行业的区
           域分布特征基本一致。公司主要下游客户富士康集团、鹏鼎控股、村田科技、正
           崴集团、立讯集团等生产基地大多集中在华东、华南及西南地区,公司在上述区
           域的销售收入占比也相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上述三地区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85.62%、82.77%、74.56%及 69.32%。2019 年度,公司对华北及东北
           地区的销售收入占比有所上升,主要由于公司向富士康集团在华北区域的宏启胜
           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销售的平板电脑功能性器件产品及自动化设备收入
           规模有所增加所致。

               五、结合下游行业市场空间、发展状况及主要客户的需求变化、盈利状况、
           出货量等数据,各类产品营业收入增长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一)下游行业市场空间及发展状况
               1、智能手机
               功能性器件应用于智能手机的产品主要包括:保护膜、触摸屏、显示屏、背
           光膜、视窗、镜头保护、耳机/话筒固定、耳机/话筒防尘网等约 70~80 多个。
               通常售价较高的智能手机在功能性器件上所投入的成本也更高,根据终端产
           品售价不同,鉴于智能手机的内部构造需要,单部智能手机所需功能性器件净值
           通常在 30 元至 70 元间,占智能手机售价的比例约为 1%至 2%,按照近年智能
           手机的平均售价来看,每部手机所耗用的功能性器件约为 40 元。根据 2017 年至
           2019 年智能手机平均出货量计算,每年智能手机功能性器件总体市场规模约为
           564.19 亿元。

                                                 3-1-4-42
    近年智能手机市场已趋于稳定,主要需求也为产品升级替换需求,出货量稳
中有降。但随着智能手机的性能提升和功能丰富,功能性器件从原材料性能、产
品精度和结构复杂程度等方面也在不断升级,产值并未受智能手机出货量下降的
影响而降低。
    2、平板电脑与笔记本电脑
    功能性器件在平板电脑中的应用与智能手机类似,但不同于智能手机,平板
电脑的体积较大,产品的娱乐及办公功能与笔记本电脑存在一定替代性,因此平
板电脑与笔记本电脑的市场存在较强的互补特点。
    此外,平板电脑的功能性器件由于体型较大,在生产工艺上与笔记本电脑类
似,单机的功能性器件产品价值也较为相似。根据平板电脑与笔记本电脑单机的
结构需求以及对发行人业务部门人员的访谈,每台产品所使用的功能性器件约为
80 元。根据 IDC 公布的 2017 年至 2019 年平板电脑及笔记本电脑的平均出货量
计算,每年平板电脑与笔记本电脑功能性器件的总体市场规模约为 330.13 亿元。
    3、智能穿戴设备
    近年来,智能手表、手环及 TWS 耳机等全球智能穿戴市场发展迅速,未来
数年内有望继续延续高增长趋势。智能穿戴设备由于其体积小且功能较少,对于
功能性器件的需求相对较少。根据一般智能穿戴设备的结构需求,平均每台设备
使用的功能性器件约为 6 元。
    根据 IDC 的智能穿戴报告,2019 年智能穿戴设备的出货量已经达到 3.37 亿
台,2019 年相关功能性器件市场容量约为 20.19 亿元。
    4、市场容量分析
    目前各类消费电子产品的市场规模已趋于稳定,并且随着经济增长的降速,
下游消费电子产品市场规模增速放缓。在消费电子产品竞争愈发激烈的市场环境
下,品牌效应增强,前五大消费电子产品品牌的出货量不降反升,其他消费电子
产品品牌的市场份额受到挤压。对于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行业,根据自身技
术实力及服务的终端客户情况,业务发展也呈两级分化态势。
    (二)主要客户的需求变化、盈利状况、出货量
    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直接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业链中的制造服务商、
组件生产商,包括富士康集团、鹏鼎控股、欧菲光、村田公司、安费诺集团、京


                                3-1-4-43
   东方、立讯集团、正崴集团等,功能性器件产品最终应用于苹果、亚马逊、小米、
   微软、华为、OPPO、VIVO 等知名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商。公司目前为苹果、亚
   马逊的直接合格供应商,与上述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及组件生产商
   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主要客户富士康集团、鹏鼎集团、安费诺、比亚迪、村田公司等均为世
   界知名的消费电子组件和制造商,其盈利状况良好。
                                                                                     单位:亿元
      序号                 公司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直接客户
       1     富士康集团                                          12,438.06                    268.44
       2     鹏鼎控股                                              266.15                      29.25
       3     安费诺                                                573.82                      80.52
       4     正崴集团                                              227.73                       4.63
       5     村田公司                                              958.67                     125.95
       6     欧菲光                                                519.74                       5.16
                                           终端客户
       1     苹果公司                                            18,402.37                   3,908.31
       2     亚马逊                                              19,569.78                    808.93

        公司的直接客户和终端客户盈利情况较好,从长远来看,随着消费电子行业
   的技术升级,功能性器件产品将更加精密、结构更加复杂,生产技术领先的功能
   性器件厂商也将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六、报告期内主要功能性器件单价分别为 0.41 元/片、0.35 元/片、0.29 元/
   片及 0.31 元/片,请说明主要功能性器件单价呈逐年下降趋势的原因及合理性,
   说明发行人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
        (一)主要功能性器件单价呈逐年下降趋势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的销售均价如下:
                                                                                    单位:元/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销售均价      变动    销售均价    变动         销售均价       变动        销售均价
 主要功能性器件           0.31     0.02        0.29      -0.06           0.35      -0.06            0.41
金属结构件及标签          0.09     0.07        0.02          -                -          -               -
   注:2018 年 12 月,公司完成对烨德实业的收购,2019 年以来新增金属结构件及标签的销售。


                                          3-1-4-44
    公司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产品销售按片计价,产品种类众多,总体销售平均
价格受到客户、项目及产品结构变动的影响,产品规格及功能、工艺要求、使用
的原材料、市场供需、客户终端产品定价策略等因素均对公司产品销售单价造成
一定影响,导致各年销售均价存在一定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功能性器件的
销售单价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业务规模增长迅速,在保证
一定利润空间的基础上,承接了部分销量高、单价较低的胶粘性功能器件产品订
单,以增加与主要客户鹏鼎控股及富士康集团的合作深度及粘性。
    公司自动化设备种类、规格型号众多,定制化程度较高,不同种类产品所需
投入原材料、工时规模差异较大,因此不同自动化设备销售价格相差较大,销售
均价不具可比性。
    (二)发行人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依靠发行人自身建立起来研发设计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快速响
应能力、产品生产能力和品质等综合实力,与现有核心客户的合作持续深化,报
告期内业务规模增长明显;同时,发行人基于客户需求的变化和现有产品、技术
的积累,不断拓展丰富产品种类,成功拓展了 3C 智能装配自动化设备研发、
生产、销售业务,业务规模和产品类别得到进一步的延伸和发展。公司在接受订
单时会考虑订单的总体收入规模、毛利规模以及客户的战略性,报告期主要功能
性器件单价的降低并非为牺牲利润空间而主动降低产品价格,而是与订单结构变
化相关。
    七、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量、采购单价、消耗量和各类产品的产量、
销量及销售单价,说明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与各类产品的产量、销量之间的匹
配情况,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与产品销售单价变动之间的匹配情况;
    (一)消费性功能性器件主要原材料消耗量与产品产量的匹配情况
    发行人产品细分品种较多,原材料之间不同的组合和不同的配比均会导致产
品种类的增加,不同细分产品的用料不同、工艺不同,导致不同产品耗用原材料
存在较大差异。
    (二)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种类和规格型号较多,主要原材料包括胶类材料、自动
化设备组件、保护类材料、导电屏蔽类材料、绝缘类材料、加工器具等。
                                                                     单位:万元

                               3-1-4-45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原材料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胶粘类材料      2,931.39       27.43%       4,747.92       24.42%           6,621.20         33.64%    5,472.34        39.99%
           保护类材料      1,405.10       13.15%       3,042.42       15.65%           2,475.33         12.58%    1,489.15        10.88%
功能性
器件原     绝缘类材料       726.67         6.80%       1,447.89           7.45%        1,781.53         9.05%     2,132.13        15.58%
材料       导电屏蔽类
                           1,012.87        9.48%       1,493.29           7.68%           337.06        1.71%      594.38          4.34%
           材料
           缓冲类材料        79.17         0.74%         218.18           1.12%           364.92        1.85%      331.69          2.42%
自动化设备组件             2,651.48       24.81%       4,586.40       23.59%           3,827.07         19.44%    1,058.87         7.74%
加工器具                    877.65         8.21%       1,131.80           5.82%        1,317.58         6.69%      698.24          5.10%
其他                       1,000.76        9.37%       2,773.38       14.27%           2,957.72         15.03%    1,908.70        13.95%
         合计             10,685.10   100.00%         19,441.28     100.00%           19,682.42    100.00%       13,685.4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功能性器件原材料、自动化设备组件及
                    加工器具,各期采购占比合计分别为 86.05%、84.97%、85.73%及 90.63%。其中,
                    公司功能性器件原材料主要包括胶类材料、保护类材料、绝缘类材料、导电屏蔽
                    类材料及缓冲类材料,各期采购占比分别为 73.21%、58.83%、56.32%及 57.61%,
                    呈逐年下降趋势;自动化设备生产所使用的组件采购占比逐年上升,与公司收入
                    结构的变动基本匹配。
                        公司采购的加工器具主要为功能性器件生产所使用的模具,各期采购占比分
                    别为 5.10%、6.69%、5.82%及 8.21%。随着公司下游客户、加工产品规格种类、
                    新项目模具开发需求的变动,公司采购的加工器具也存在一定波动。
                        (三)主要原材料平均价格变动情况
                        发行人产品具有品种多、规格型号多、个性化强的特点,需根据客户个性化
                    需求设计定制,不同产品因功能、品种、规格型号差异,耗用的原材料亦有较大
                    差异。发行人各期原材料采购均价波动主要是由于各期产品结构变化、生产工艺
                    优化导致采购品种、规格不同,同时发行人发挥规模采购优势及持续优化供应商
                    结构,通过引入有竞争力供应商,降低采购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7 年度
                项目              单位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功能性器件原材料
          胶粘类材料              元/㎡                     29.57                 27.98                 30.03            22.82


                                                               3-1-4-46
                                                                                                          2017 年度
           项目                 单位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保护类材料                    元/㎡                     3.94               5.74              5.05                5.44
  导电屏蔽类材料                元/㎡                     9.89              11.41              7.65               23.27
  绝缘类材料                    元/㎡                     3.83               5.79              4.85                6.03
  缓冲类材料                    元/㎡                    62.86              78.61            64.10                73.64
                                                    自动化设备原材料
  自动化设备组件             元/件、元/套                14.33              40.69            24.62                19.67
                                                           加工器件
  模具                       元/件、元/套              1,000.73            375.66         1,106.56               402.61
            注:公司采购的原材料规格单位较多,其中㎡为主要单位,本表仅列示以㎡为单位的材料平
            均单价。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主要原因是功能性器件材料
            具体品类较多,规格、型号、材质不一,报告期内由于客户产品结构变化导致采
            购的具体材料品类不同所致。2017 年度,导电屏蔽类材料采购单价较高,主要
            由于公司为微软 X-BOX 游戏机配套的功能性器件产品使用的原材料价格较高,
            后续订单减少导致采购材料的平均单价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自动化设备组件及模具均为定制化开发模式,采购组
            件和相应零部件的价格差异较大,导致单价随客户对设备及项目工艺的需求变化
            存在一定波动。

                    八、收入季节性变动的合理性,报告期内各季度占比波动的原因,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是否存在年末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一)收入季节性变动的合理性,报告期内各季度占比波动的原因
                    报告期,公司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销售收入           占比        销售收入        占比         销售收入     占比       销售收入         占比
第一季度      10,484.82          51.99%      6,080.36        13.93%       4,424.20    13.18%          1,996.26        8.63%
第二季度          9,680.61       48.01%     10,150.06        23.25%       4,758.57    14.18%          3,056.72     13.22%
第三季度                 -              -   13,282.39        30.42%      11,001.74    32.78%          6,533.50     28.25%
第四季度                 -              -   14,150.28        32.41%      13,381.27    39.86%      11,537.44        49.89%
 合计         20,165.43        100.00%      43,663.09      100.00%       33,565.77   100.00%      23,123.91       100.00%




                                                           3-1-4-47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下半年收入高于上半年,主要是
受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影响。
    以智能手机为例,下游手机品牌商多在每年第三季度发布新机型,以及西方
传统感恩节、圣诞节及近年来“双 11”、“双 12”等电商促销活动不断影响消
费者的消费习惯,三、四季度成为智能手机的消费旺季。因此,公司下半年收入
占比较高。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各季节的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恒铭达   智动力    飞荣达     安洁科技   领益智造   平均值
  第一季度   17.08%   23.65%    14.04%     21.30%     19.41%     19.10%
  第二季度   19.48%   25.27%    20.74%     22.88%     20.71%     21.82%
  第三季度   29.99%   25.89%    29.25%     25.57%     27.87%     27.71%
  第四季度   33.45%   25.19%    35.97%     30.25%     32.00%     31.37%

    同行业公司营业收入同样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特征,第一、二季度销售额占
比偏低,第三、四季度销售额占比较高,与公司营业收入情况一致,不存在较大
差异。
    (三)是否存在年末突击确认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第四季度的销售额占比较高,主要是公司业务的季节性
因素所致。会计师针对第四季度的收入增长检查了主要客户的订单、发货单、物
流签收单、银行流水等支持性文件,并对年度收入信息执行函证程序;会计师追
踪了各年末主要款项的期后收回情况。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年末突击确认收入的
情况。
    九、前十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历史沿
革、股权结构、主营业务、是否与发行人具有关联关系、合作时间、报告期变
化情况及原因,发行人对其销售占其采购的比例;
    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3-1-4-48
                                      销售的主要                             股东及报告期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董监高及报告期历史董监高        合作开始时间
                                         产品                                  历史股东
       衡阳富泰宏精                                                                             刘勋洲:董事长兼总经理;欧阳
                       消费电子行业   模切产品及   5,000.0000(万     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
 1     密工业有限公                                                                             雯:董事;廖宜君:董事;张国       2017 年
                           制造       自动化设备      人民币)               公司 100%控股
            司                                                                                            经:董事
                                                                                                王来胜:副董事长、王涛:董事
       昆山联滔电子    消费电子行业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
 2                                     模切产品      122000 万                                  长、董建海:董事、李斌:总经       2016 年
         有限公司          制造                                              司 100%持股
                                                                                                      理、张纵东:监事
                                                                                                薛乃豪:董事长;王敦寿:总经
        业成光电(深    消费电子行业                60622.794(万     业成科技(成都)有限公
 3                                     模切产品                                                 理;陈正赐:董事;李健玮:董       2014 年
        圳)有限公司        制造                        元)                  司 100%控股
                                                                                                             事
                                                                            General Interface   徐同炤:董事长兼经理;方良进:
        业成科技(成    消费电子行业                31,872.93(万美
 4                                     模切产品                        Solution(GIS) Holding    董事;许铭勋:董事;余奇:董       2016 年
        都)有限公司        制造                         元)
                                                                            Limited100%控股                  事
                                                                                                沈庆芳: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匡
                                                                                                杰:董事;许仁寿:董事;郭明
        鹏鼎控股(深                                                   限售条件流通股 90%控
                       消费电子行业   模切产品及    231143.0816                                 鉴:董事;黄崇兴:董事;张波:
 5     圳)股份有限公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17 年
                           制造       自动化设备     (万元)                                   董事;游哲宏:董事;臧秀清:
            司                                                                 10%控股
                                                                                                董事;柯承恩:董事;苗春娜:
                                                                                                            董事
       宏启胜精密电                                                                             童孝农: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孟
                       消费电子行业   模切产品及   208,722.78(万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
 6     子(秦皇岛)有                                                                             智:董事;范振坤:董事;陈昆       2017 年
                           制造       自动化设备      人民币)               限公司 100%控股
          限公司                                                                                          兴:监事
       鸿富锦精密工    消费电子行业                                   雅佳控股有限公司 100%     朱换荣:董事长兼总经理;戴丰
 7                                     模切产品    16900 万美元                                                                    2013 年
       业(深圳)有限        制造                                                   控股          树:副总经理;张传旺:董事;



                                                                 3-1-4-49
                                     销售的主要                            股东及报告期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董监高及报告期历史董监高        合作开始时间
                                        产品                                 历史股东
           公司                                                                                      陈振国:董事
       庆鼎精密电子                                                                          范振坤: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威
                      消费电子行业   模切产品及   105,052.5900(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
 8     (淮安)有限公                                                                          伸:董事;林益弘:董事;彭宪       2017 年
                          制造       自动化设备   万元人民币)             限公司 100%控股
            司                                                                                         君:董事
       富港电子(东    消费电子行业                                 富港工业有限公司 100%     林坤煌:副董事长;卜庆藩:董
 9                                    模切产品    54000 万港元                                                                  2015 年
       莞)有限公司        制造                                                 持股               事长;王世杰:董事
                                                                            FOXCONN
       富士康(昆山)                                                       INTERCONNECT       余宏基:董事长兼经理;王明芬:
                      消费电子行业                4,460.0000(万
 10    电脑接插件有                   模切产品                            TECHNOLOGY         董事;李俊达:董事;杨光伦:       2015 年
                          制造                        美元)
          限公司                                                           SINGAPORE                     监事
                                                                      PTE.LTD.100%控股
                                                                                             高文宝:董事长、杨安乐:董事、
       重庆京东方光
                      消费电子行业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谢中东:监事、刘毅:董事兼总
 11    电科技有限公                  自动化设备   1,922,600(万)                                                                 2018 年
                          制造                                            公司 100%持股      经理、杨晓萍:董事、刘锋:董
            司
                                                                                                          事
                                                                    村田有限公司 45.3098%
                                                                   控股;株式会社村田制作
       深圳村田科技   消费电子行业                                 所 27.4957%;村田(中国) 笹原広一:董事长;中岛规巨:
 12                                   模切产品    5810(万元)                                                                  2018 年
        有限公司          制造                                     投资有限公司 13.5972%;       董事;备前达生:董事
                                                                   香港村田电子有限公司:
                                                                             13.5972%
 13    南昌欧菲显示   消费电子行业    模切产品    78,000(万人民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孟锴:董事长兼总经理;熊农:       2016 年




                                                               3-1-4-50
                                     销售的主要                           股东及报告期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董监高及报告期历史董监高         合作开始时间
                                        产品                                历史股东
       科技有限公司       制造                         币)        51.2821%控股、南昌赣江     董事;姚宏兵:董事;吴远峰:
                                                                  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监事;黄建波:监事
                                                                          48.7179%控股
                                                                            FOXCONN
       富顶精密组件                                                      INTERCONNECT
                      消费电子行业                                                           林南宏董事长兼总经理;邵春
 14    (深圳)有限公                   模切产品    4800(万元)            TECHNOLOGY                                              2010 年
                          制造                                                                  生:董事;林承宏:董事
            司                                                    SINGAPORE PTE.LTD.。
                                                                             100 控股
       杭州安费诺飞                                                      黄准 100%控股、     黄国荣:董事长;刘钻志:总经
                      消费电子行业
 15    凤通信部品有                   模切产品     590 万美元       Amphenol MCP Korea       理兼董事;李选贤:董事;陈泽         2016 年
                          制造
          限公司                                                             Limited                    灿:董事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欧菲生物                                               71.63%控股、深圳欧菲创     洪金生:董事长;何瑞坤:总经
                      消费电子行业                180,300(万人
 16    识别技术有限                   模切产品                    新科技有限公司 0.12%控     理;李选贤:董事;曾明辉:监         2016 年
                          制造                       民币)
           公司                                                   股、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                   事
                                                                    有限公司 28.25%控股
                                                                                             Richard Adam Norwitt:董事长;
                                                                         富港工业有限公司     黄准:总经理;Craig Anthony
       东莞富强电子   消费电子行业                18,300(万美
 17                                   模切产品                    89.071%控股、昆山富港投     Lampo:董事;Lance Edward           2016 年
        有限公司          制造                         元)
                                                                  资有限公司 10.929%控股     D''''Amico:董事;Michael Robert
                                                                                                       Ivas:监事
       南宁富桂精密   消费电子行业                110,033.2552(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     关赛新:总经理兼执行董事;王
 18                                   模切产品                                                                                    2014 年
       工业有限公司       制造                         万)               限公司 100%控股                平:监事



                                                              3-1-4-51
    因客户均为消费电子行业的巨头,发行人对其销售金额占其采购比例均不超

过 5%。发行人前十名客户与发行人均无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前十名

客户中占有权益。

    十、是否存在跨期,是否影响收入真实性

    针对收入跨期情况,项目组已对每期进行收入截止性测试,每期跨期收入低

于重要性水平,不影响收入真实性。

    十一、请项目组说明收入真实性、截止性及终端销售情况的核查程序、核

查方法、核查比例、核查依据和核查结论。

    (一)销售与收款循环内控制度设计及执行情况核查

   项目组访谈了公司管理层、业务部、生产部、财务部相关人员,以了解公司

的销售流程及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并查阅了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业务流程、

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等销售管理相关制度性文件,了解销售流程所涉及的表

单、文档及 ERP 系统与销售流程相关的控制。在此基础上对公司报告期间销

售与收款循环主要业务活动的控制流程进行控制测试,以确定公司控制活动运

行的有效性,主要包括对“签订合同-销售订单-发货-收货/领用确认/验收-报关

单(如有)-形式发票(如有)-开具发票-记录应收账款-收款-对账”的全过程进

行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经测试,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内控制度设计合理,销

售业务所经环节完整,业务单据齐全,系统记录及时完整,关键控制点的控制

活动有效运行,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控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销售收入实质性核查

    1、销售数据完整性检查

    项目组取得了公司报告期内销售送货单,关注送货单号是否连续且唯一,对

于出现断号的情况,核查公司系统,调查断号的原因是否因为作废删除所致,从

而确保所取得的销售出库数据的完整性。

    2、公司账面核算收入数据与纳税系统申报数据匹配核对

    项目组取得报告期内公司纳税申报数据(增值税申报数据及免抵退申报数

据),并与公司账面核算的收入数据进行全面核对。


                                3-1-4-52
    3、对销售业务相关资料进行检查

    (1)取得公司与客户签署的框架协议、订单及价格协议,检查具体合同条

款,确定结算模式及承运方式;

    (2)检查公司与主要客户的销售回单、客户的供应商管理系统结算单、验

收单、销售开票资料、回款明细等,重点检查客户是否在销售发货单、验收单上

签字确认、签收方与客户销售合同或订单签署方是否一致。

    4、对销售回款的检查

    项目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以银行对账单为基础,与公司账面核算客户回款记录进行详细匹配,

检查银行收款单位名称与公司销售客户单位名称是否一致,回款金额是否一致。

    (2)检查公司应收票据登记备查簿,检查票据收款单位名称是否与公司客

户名称一致,回款金额是否一致。

    5、销售业务的截止性测试

    项目组抽取财务报告截止日前后的销售收入确认数据,检查销售出库记录与

销售收入确认资料数量是否一致,检查销售收入确认资料与账面记账时间、金额、

数量是否一致,以确定所有销售均已完整、准确入账。

    根据收入确认原则取得相应的送货单、验收单、报关单或发票、与客户对账

的结算依据等收入确认单据,检查是否存在确认时间与账面记录时间不一致的情

形。

    6、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及当期收入的函证

    项目组执行了函证程序,就公司报告期内各期的销售收入、回款金额和期末

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确认是否与公司账面记录情况相一致。各期销售收入回

函比例分别为 75.73%、82.07%、91.32%、82.92%,应收账款回函比例分别为

79.96%、84.84%、88.87%、87.19%。

    7、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进行核查

    项目组针对发行人主要客户的核查如下:

    (1)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进行查询,对发行人

主要客户注册资本、成立时间、经营范围、股权结构、主要人员进行调查,确认


                                 3-1-4-53
客户的经营状态以及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通过互联网检索,对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合并口径前五名客户的注

册资本、股东信息、收入(或利润)规模及行业地位进行调查,确认客户的真实

存续,评估交易的商业合理性;

    (3)取得对已上市或其他披露公开信息的客户公告文件,调查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评估发行人交易的商业合理性。

    (4)客户访谈及走访

    项目组对主要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及访谈,通过实地观察经营场所及与客户

主要经营者的访谈和确认,了解企业性质、规模、持续经营、购销真实性等,从

而判断交易的真实性。

    项目组取得了公司报告期内各年度的销售明细表,根据客户集中度选取了主

要客户共 16 家,对应销售收入占报告期各期销售收入的比例 82.26%、88.64%、

92.07%、92.68%。

    具体走访核查程序如下:

    (1)基本情况调查

    取得客户营业执照及工商登记资料,查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对

记载的注册资本、地址、成立时间、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并与其相关

发票信息、网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客户的真实存续,评估交易的商业合理性,

以及是否与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搜集网络公开资料,取得发行人的客户

档案,确认客户的真实存续,评估交易的商业合理性,以及是否与公司之间存在

关联关系。

    (2)生产经营场所的检查

    结合实地走访,确认客户实际经营场所与工商登记资料登记住址是否存在差

异。通过对生产经营场所的观察及客户访谈对象的观察、了解,合理判断销售的

真实性及合理性。

    (3)对客户主要经营者进行访谈和确认

    在访谈过程中,为确保核查要求与核查问题的完整覆盖,访谈程序以访谈问

卷为基础展开,结合核查具体要求和公司经营特点设计重点关注问题,逐题经受


                               3-1-4-54
访人员完成问答之后,请受访人员签字确认记录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相关访谈内容包括:

    1)了解客户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从事的主要行业、主要客户、业

务规模、实际控制人情况等;

    2)了解公司与客户历史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

包括信用政策、送货方式、价格优惠、质量控制方式、退换货政策、结算政策及

支付方式等;

    3)了解并确认客户的主要股东、关键经办人员及亲属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人员在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处任职情

况;

    4)了解并确认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是否持有

客户权益、在客户处任职、与客户发生交易的情况。除购销关系外,客户与公司

是否有其他利益安排或者约定;

    5)对报告期各期客户实际销售的数量、单价、退换货、应收账款金额等进

行确认。

    6)调查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约定情形

    发行人所有销售均为直销模式,不存在对终端销售进行穿透核查的情形。

       (三)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内外销收入执行的内部控制测试程序、实质性

检查程序、函证程序以及客户背景调查、实地走访程序,项目组认为,公司的收

入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


       4、关于收入确认政策。公司销售模式主要包括一般销售模式和供应商管理

库存销售模式。请说明:(1)各销售模式下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不同模式下

的收入确认政策、时点、确认依据,与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存在差异,与同行业

对比情况,是否存在差异,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2)报告期内

收入确认依据的获取情况,是否完整,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3)不同产品

不同销售模式下客户的退换货政策,各期实际退换货情况及主要原因与相关会


                                  3-1-4-55
       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4)新收入准则对于发行人的影

       响;(5)报告期废料销售的会计处理,成本结转来源以及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

       计准则,是否为现金销售、个人销售;(6)发行人是否存在三方回款及现金回

       款的情况。

            回复:

            一、各销售模式下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不同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时

       点、确认依据,与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存在差异,与同行业对比情况,是否存在

       差异,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一)发行人收入确认模式及金额占比

            根据各项业务的特点,鸿富瀚针对不同的业务,所采用的收入确认政策总体

       情况如下:
             收入类别                                        收入确认原则
                        国内销售      按客户订单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并签收后确认收入
                             转厂出   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取得客户或其指
消费电子     一般
                             口模式   定人员签收后确认收入
产品功能     模式     国外
                                      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 FOB 或 EXW 结算,发行人将产品发运至相
性器件业     业务     销售   直接出
                                      关港口或交付客户提货人,货物完成报关并取得运输商提供的海
  务                         口模式
                                      运提单
             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       根据客户自 HUB 仓领用情况定期结算并以结算单金额确认收入

自动化设       自动化设备业务         经客户验收并获取客户的验收资料时确认收入
备业务收             刀具业务         按客户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并取得签收单后确认收入
  入            其他配件业务          与客户完成货物及结算确认程序后确认收入

            (二)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1、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业务同行业对比情况

            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确认情况主要如下:
  单位名称                                     收入确认方法、依据及时点
                    A.国内销售
                    公司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后,国内客户对产品进行数量、外观等检查无误后,对送货单
                    进行签收。由于产品的样品经客户确认,每批产品均经过公司严格检测,且客户对收
   智动力           到的产品进行检验及上线生产的时间短(一般 3-4 天)。因此,客户对产品进行签收后,
                    该批产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公司根据经签收的送货单确认收入。
                    B.直接出口销售
                    公司直接出口销售取得出口报关单时,产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公司


                                                3-1-4-56
单位名称                                 收入确认方法、依据及时点
              在取得报关单时确认收入。
              C.深加工结转
              公司向主管海关递交《深加工结转申请表》申请,海关审批备案成功后,直接根据计
              划安排生产、交货,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客户对产品进行数量、外观等检查无误后,
              对送货单进行签收,交货前无需进行报关,每月向主管海关申报交易情况,取得报关
              单。客户对送货单进行签收后,产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公司在客户
              对货物签收后确认收入。
              (1)VMI 模式下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的 VMI 仓库,客户根据其生产需求自 VMI 仓库领用产品,
              公司按客户实际领用产品数量及金额确认收入实现。
 恒铭达       (2)一般模式下收入确认方法
              (i)国内销售:公司将产品交付至客户,客户对货物进行签收后确认收入;
              (ii)国外销售:公司以产品发运至相关港口或客户指定的保税区或保税物流园区,完
              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据作为风险报酬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1)国内销售,以按照合同条款将产品交付客户,经客户验收并核对无误后作为收入
安洁科技      的确认时点;
              (2)出口销售,以报关单上记载的出口日期作为确认外销收入的时点。
              (1)国内销售:公司在发出货物,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即公司根据客户的货物
              采购需求将货物发送至其指定地点后,待客户验收并提供结算明细后,公司确认为当
 飞荣达
              期销售收入。
              (2)国外销售:以报关单上记载的出口日期作为确认外销收入的时点。
              (1)境内销售: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于产品交付客户验收或对账后确认收入实现;
              如采用 VMI 模式的,产品从客户仓库出仓并对账确认后,确认收入实现。
领益智造
              (2)出口销售:于开具出口专用发票、货物已办理离境手续并取得出口报关单时确认
              收入实现;如采用 VMI 模式的,产品从客户仓库出仓并对账确认后,确认收入实现。

          经项目组比对,公司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收入

   确认政策、依据和时点上无重大差异。

          2、自动化设备业务同行业对比情况

          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生产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单位名称                                 收入确认方法、依据及时点
              (1)合同约定公司不承担安装调试责任的:在产品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对设备完成验
              收时确认为销售的实现;
赛腾股份
              (2)合同约定公司承担安装调试责任的:在产品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
              完成验收时确认为销售的实现;
              (1)国内销售:
              A)成套设备销售:公司按照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将合同约定
先导智能      的货物全部交付给买方并经其验收合格、公司获得经过买方确认的验收证明后即确认
              收入。
              B)配件销售:公司按照合同确认的发货时间发货,公司不再保留与该项目相关的货物

                                          3-1-4-57
单位名称                                收入确认方法、依据及时点
              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对该货物实施控制,货物的全部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与
              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时,根据合同的约定的价款确认收入。
              (2)国外销售
              根据国外客户订单或与国外客户签订的协议,公司向国外客户销售产品主要是以 FOB
              形式出口。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FOB 是指卖方将货物放置于指定装运
              港由买方指定的船舶上,或购买已如此交付的货物即为交货,当货物放置于该船舶上
              时,货物灭失或损毁的风险即转移,而买方自该点起负担一切费用。在实务操作中公
              司在出口报关完成后确认收入,即取得海关报关单后确认收入。
              1、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1)对于合同约定需安装调试的,在完成合同约定安装调试且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
              收入的实现;
              (2)对于其他设备及零配件在交付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科瑞技术
              2、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1)对于合同约定需安装调试的,在报关出口并完成合同约定安装调试且经客户验收
              合格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2)对于其他设备及零配件在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客户签收单后确认收入。

          零配件产品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单位名称                                收入确认方法、依据及时点
              (1)超硬工具、超硬材料及来料加工:①内销业务,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
              给客户,客户签收并确认,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确认收入;②外销业务,公
 沃尔德
              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
              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确认收入。
              国内销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收到经客户确认的对账单后确认
 欧科亿       销售收入。
              国外销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后确认销售收入。

          经项目组比对,公司自动化设备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收入确认政策、依

   据和时点上无重大差异。

          (三)结论

          综上所述,发行人不同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时点、确认依据合理,与合

   同主要条款不存在差异,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无重大差异,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

          二、报告期内收入确认依据的获取情况,是否完整,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

   效

          发行人一般模式下的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业务,国内销售收入以客户签收的

   送货单确认收入,送货单为公司向客户按月结算货款所必须的证据,发行人均全


                                         3-1-4-58
部妥善收集保管。境外销售中,转厂出口模式也会在保税区中取得客户签收的送

货单,发行人也已妥善收集保管,直接出口销售模式下,总体规模较小,项目组

已调取客户所有收入相关的报关单据,也取得了出口时运输商提供的海运提单。

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下的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业务中,发行人与客户欧菲光均按

月进行结算,以邮件发送结算单确认金额,发行人已提供所有结算单。

    自动化设备业务中,自动化设备和刀具业务均有客户验收完成后签署的验收

单,其他配件业务有与客户按月结算的结算单。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确认依据保管良好且完整,项目组与审计机构均进行

了全面核对或大额抽查,发行人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三、不同产品不同销售模式下客户的退换货政策,各期实际退换货情况及

主要原因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发行人退货主要由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电子行业生产节奏较快,通常客

户开始使用发现问题后即马上退换货,距离发行人向客户销售的时点不会超过一

个月,对于已结算并开具发票的产品,客户通常已大量投入生产使用,基本不存

在退换货风险,相关会计处理模式主要如下:

    (一)ERP 系统中做退货单;

    (二)账务处理方面,如相关业务尚未计入当月暂估收入结算中,则该笔业

务不结算进暂估收入中;如该笔业务已于上月完成结算进入暂估收入,则做以下

账务处理冲回:

    借:应收账款-未开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暂估销售税

    月末结转成本时,按所有发出存货及相关成本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三)与客户对账后,发行人刨除退换货产品后,按实际交易金额开具增值

税发票。

    四、新收入准则对于发行人的影响

    发行人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产品和自动化设备产品均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

不存在返利情况。公司自 2020 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项目组


                                     3-1-4-59
及审计机构进行核查如下:

    (一)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发行人合同签订采用的是书面合同,明确约

定了权利义务的转移,明确了支付条款,有商业实质(即履行合同将改变企业未

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

对价很可能收回。

    (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发行人主要为单纯的产品销售,未包含

其他服务。合同中承诺的商品,以及每种承诺的商品是否属于单独可明确区分的

或一系列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即,确定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三)确定交易价格:发行人合同记录对交易价格计量基本是固定的,不存

在返利等情况。

    (四)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发行人合同只有一项履约义务,

则交易价格全部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

    (五)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发行人产品属于某一时点履行完

履约义务,既交付完成控制权及所有权转移。为此,发行人在交付时履行完履约

义务,确认收入。

    综上所述,发行人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对收入确认等账务处理未产生重大影

响。

       五、报告期废料销售的会计处理,成本结转来源以及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

计准则,是否为现金销售、个人销售

    报告期内废料销售均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发行人废料来自生产线所裁切下来

的余料,包括金属废料、塑料、泡棉等,面积和价值不稳定,难以从生产成本中

分割。因为相关余料销售所得较少,故不结转额外结转成本,上述处理符合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

       六、发行人是否存在三方回款及现金回款的情况

    发行人收入中占比超过 90%以上的客户均为富士康集团、鹏鼎控股、村田科

技、正崴集团、欧菲光、京东方、安费诺集团等知名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商和组件

生产商,上述大型客户多为大型跨境企业集团或国企集团,内控管理严格,采购

执行标准化作业,均不存在以现金付款或向其他第三方支付货款的情形。项目抽


                                  3-1-4-60
          查了报告期各年主要客户的销售回款凭证,并对主要客户进行走访,经核查,发

          行人主要客户均不存在以第三方回款或以现金回款的情况。



              5、关于境外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金额分别为 2,056.16 万元、

          2,402.98 万元、4,162.10 万元及 3,751.34 万元,请说明:(1)境外销售下的客户

          情况,包括各年销售内容、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及销售占比,逐年增长的原因

          及合理性;(2)结合重要合同、海关数据等说明境外销售的真实性,主要进口

          国的有关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对发行人产品销售的影响,发行人产品保税区销

          售是否符合海关、税务等法律法规规定;(3)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销售至保税区

          产品转内销情况,如存在,请说明原因,报告期内发生金额、会计处理方式及

          税务处理情况;(4)中美贸易战对发行人业务是否存在不利影响;(5)项目组

          针对境外销售真实性的核查程序、核查方法、核查比例、核查依据和核查结论。

              回复:

              一、境外销售下的客户情况,包括各年销售内容、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及

          销售占比,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向境外客户销售的产品均为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报告期内,发

          行人外销收入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保税区        3,572.86    17.72%   3,841.80     8.80%   2,170.40    6.47%     1,812.57    7.84%
境外               178.48      0.89%    320.31      0.73%    232.58     0.69%      243.59     1.05%
   外销小计       3,751.34    18.60%   4,162.10     9.53%   2,402.98    7.16%     2,056.16    8.89%

              二、结合重要合同、海关数据等说明境外销售的真实性,主要进口国的有

          关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对发行人产品销售的影响,发行人产品保税区销售是否

          符合海关、税务等法律法规规定

              项目组和审计机构已核对发行人有关收入的主要合同、订单和发货单,经与

          境外销售收入金额比对,发行人境外销售具有真实性。

              发行人不存在直接向境外企业采购原料或其他产品的情况,不存在进口相关


                                              3-1-4-61
业务。

    由于中国大陆已成为苹果等消费电子终端厂商重要的产品制造基地,其生产

能力在全球范围短期内无法替代,发行人对境外销售的业务实际也是消费电子产

品生产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实际受到终端品牌及直接客户的生产组织影响,目前

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产品销售并无影响。发行人产品境外转厂销售主要采取保

税区物流销售的方式,发行人自供应商取得保税产品后存放于保税品仓库,经自

身生产加工,再交付予保税区内的客户仓库,全程受到海关直接监控。发行人产

品保税区销售符合海关、税务等法律法规规定。

       三、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销售至保税区产品转内销情况,如存在,请说明原

因,报告期内发生金额、会计处理方式及税务处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销售至保税区产品转内销的情况。

       四、中美贸易战对发行人业务是否存在不利影响

    发行人下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业链中的制造服务商和组件生产商,没有

直接对美国市场的出口业务,中美贸易战的关税调控对于发行人不会产生直接影

响。

    但如果中美贸易冲突的不断升级,终端消费电子品牌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冲击,

例如中国限制苹果、亚马逊等美国品牌在国内市场销售,美国限制苹果使用中国

的消费电子制造服务商等,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披露中美贸易战带来的相关风

险。

       五、项目组针对境外销售真实性的核查程序、核查方法、核查比例、核查

依据和核查结论

    发行人向境外销售的多数为由客户境内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用于境外生

产基地的相关产品。项目组及审计机构针对境外销售,已走访其境内集团公司采

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员,了解相关业务真实性及客户基本情况,目前已走访

客户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均在 80%以上。

    项目组及审计机构针对发行人销售收入,向主要客户发送了关于销售收入确

认的函证,目前已发函比例均在 95%以上,已回函占比基本超过 85%。

    除上述核查手段之外,项目组及审计机构通过海关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抽查了


                                  3-1-4-62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出口业务订单,与公司账面及收入明细表进行比对。

    通过项目组与审计机构核查,发行人境外销售期后回款正常,函证基本确认,

经抽查订单及流程文件不存在明显异常,具有真实性,不存在虚增收入等相关风

险。



       6、关于采购。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包括胶类材料、自动化设备组件、保

护类材料、导电屏蔽类材料、绝缘类材料、加工器具等,采购金额分别为 13,685.49

万元、19,682.42 万元、19,441.28 万元及 10,685.10 万元。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

变化波动较大,其中,导电屏蔽类材料采购单价分别为 23.27 元/㎡、7.65 元/㎡、

11.41 元/㎡及 9.89 元/㎡。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变化频繁。请说明:(1)原材料

采购金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原材料进销存数量、金额,原材料采

购与耗用是否匹配,2018 年原材料采购金额大幅上升的合理性;(2)列示报告

期各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情况,逐一说明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单价的变动趋势

及变动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特征,结合市场公开报价或不同供应商采购价格

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公允性;(3)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客户指

定采购原材料情况,请说明原材料名称、金额、供应商名称、占发行人采购金

额的比例等,各期指定采购原材料的合计金额及占各期采购总额比例;(4)报

告期内发行人向前十大供应商采购情况,频繁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供

应商集中度低是否符合行业惯例;(5)前十大供应商的采购内容、采购数量、

单价及其定价公允性,相关供应商的主营业务是否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是否

存在同业供应商情形、是否具备从事生产经营业务的全部资质、是否存在违法

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供应商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发行人与相关供应商之间交

易的持续性,是否对其存在重大依赖;(6)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大供应商的基

本情况,包括法人供应商的名称、注册地、实际生产经营地、注册资本、股权

结构及实际控制人、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相关供应商与发行人合作历史、如何

成为发行人供应商等,相关供应商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主

要客户或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发行人从其采购

占供应商销售的比例。


                                  3-1-4-63
     回复:

     一、原材料采购金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原材料进销存数量、

金额,原材料采购与耗用是否匹配,2018 年原材料采购金额大幅上升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金额与主营业务成本的直接材料的对比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原材料类别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原材料采购金额                  10,685.10         19,441.28         19,682.42         13,685.49
 增长比例                         -45.04%            -1.23%            43.82%                    -
 直接材料                         6,632.31         16,871.06         14,863.13          9,369.43
 增长比例                         -60.69%            13.51%            58.63%                    -
     由上表对比可得,公司 2018 年原材料采购金额大幅上升主要系公司订单大
幅增长,收入及成本规模与 2017 年相比均大幅增长,产品成本中直接材料相应
同比增加 58.63%。报告期,项目组核查了原材料进销存数量、金额,原材料采
购与耗用相匹配。

     二、列示报告期各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情况,逐一说明报告期内原材料采

购单价的变动趋势及变动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特征,结合市场公开报价或不

同供应商采购价格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 1-6 月
   品号            类别
                                单价(元)       单价(元)        单价(元)       单价(元)
   J1774           胶类               569.37          566.68           562.80             503.75
  A1344            胶类                84.10           82.40                   -                 -
  A1163            胶类               132.45          124.63                   -                 -
  A2271            胶类                      -        243.32           239.35             238.30
BA3679-1120        胶类                      -                 -        97.24             105.48
  A1940            胶类                      -         69.62            65.06              62.23
  A1566            胶类                30.78           30.90            30.89              30.89
  BA2515           胶类                      -        107.09                   -          109.62
  A1565            胶类                30.64           30.90            30.88              29.35
  A1695            胶类                93.61                   -               -                 -
  A2339            胶类                      -        589.66           603.75             601.44
  A1361       导电屏蔽类材料          202.44          203.08           203.44             203.44


                                       3-1-4-64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 1-6 月
   品号           类别
                               单价(元)      单价(元)       单价(元)       单价(元)
J2897-0514    导电屏蔽类材料               -                -       166.74             166.80
  P1692       导电屏蔽类材料       452.99           453.54          439.40             439.40
F2202-4271C   导电屏蔽类材料         0.92             0.93            0.96                    -
   J0601      导电屏蔽类材料         5.85             5.80            5.82               5.37
 F06S606B     导电屏蔽类材料               -          0.07            0.07               0.07
  F2236           保护膜                             50.98           39.37              38.08
  F2090           保护膜                   -          7.33                  -                 -
  F1768           保护膜             1.71             1.77            1.72               1.66
  F2338           保护膜                   -          2.63            2.67                    -
  F1958           保护膜                   -         15.00           15.01              20.80
  F2236           保护膜                   -         50.98           39.37              38.08
F2090-1060        保护膜                   -                -         7.34               7.79
  F3381           保护膜                   -                -       215.52             208.33
  L1721         离型材料            27.35            27.35                  -                 -
  L1856         离型材料            27.35            27.35                  -                 -
  L1531         离型材料            23.38            23.37           20.91              20.88
  L0152         离型材料             3.42             3.42            3.42               3.49
  L1305         离型材料            10.31            10.27           10.26                    -
  L1720         离型材料             7.34             7.30            7.33               7.33
  P1661           泡棉              39.45            39.79           39.79              39.79
F2204-5944A       其他              23.00            23.00                  -                 -
F0409-6394A
                  其他                     -                -         0.12               0.12
    X
F0409-5569C       其他               0.13             0.13                  -                 -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主要原因是功能性器件材料

具体品类较多,规格、型号、材质不一,报告期内由于客户产品需求结构变化导

致采购的具体材料品类不同所致。

     发行人产品具有品种多、规格型号多、个性化强的特点,需根据客户个性化

需求设计定制,不同产品因功能、品种、规格型号差异,耗用的原材料亦有较大

差异。发行人各期原材料采购均价波动主要是由于各期产品结构变化、生产工艺

优化导致采购品种、规格不同,同时发行人发挥规模采购优势及持续优化供应商

                                     3-1-4-65
结构,通过引入有竞争力供应商,降低采购成本。

    公司在采购原材料时,在保证质量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向多家供应商询价,

并根据原材料质量和价格综合确定原材料供应商。根据查阅公司同一原材料向不

同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同时在阿里巴巴采购网等批发网站查询、向同行业公司咨

询原材料采购价格,同一种原材料销售价格差异不大,行业内不同供应商原材料

价格较为平稳,发行人采购价格与市场价基本一致,具备公允性。

    2017 年度,导电屏蔽类材料采购单价较高,主要由于公司为微软 X-BOX

游戏机配套的功能性器件产品使用的原材料价格较高,后续订单减少导致采购材

料的平均单价有所下降。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品号                       采购单价      采购总额       采购单价       采购总额       采购单价
           采购总额(元)
                             (元)         (元)        (元)         (元)         (元)
 A1361      2,229,972.62        202.44    282,275.88         203.08     630,689.66        203.45
 P1692      1,685,128.21        452.99    907,076.26         453.54     597,581.58        439.40
F2204-39
              464,543.08         60.59               -              -              -              -
  25A
 A0330        292,969.19        543.52               -              -              -              -
 D1643        272,976.38         23.31               -              -              -              -
 A0529        234,737.31         35.90               -              -              -              -
 P0660        185,049.39       1,350.73              -              -              -              -

    公司为微软 X-BOX 游戏机配套的功能性器件产品主要导电屏蔽类原材料

为 A1361、P1692、F2204-3925A、A0330、D1643、A0529、P0660 等,其单价

较高,2018、2019 年度公司 X-BOX 功能性器件订单减少,导致公司采购上述原

材料减少,从而导致 2017 年度导电屏蔽类材料单价较高,报告期内其他年度单

价较低。

    三、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客户指定采购原材料情况,请说明原材料名称、金

额、供应商名称、占发行人采购金额的比例等,各期指定采购原材料的合计金

额及占各期采购总额比例;

    公司的生产模式采用“以销定产”为主,即以客户订单为基础,结合客户提

供的产品预测需求量以及自身的产能等情况安排生产。当客户出现新的产品型号

和规格的需求时,公司会根据客户的需求设计具体方案,试制出样品,样品经客

                                          3-1-4-66
     户验收合格后公司再进行批量生产。在方案设计的时期,对于特定功能的产品的

     主要材料,出于保证终端功能和质量的目的,会直接指定相关材料,相关供应商

     包括日东材料、德莎上海、罗杰斯、新纶科技等。该部分材料采购占总体采购金

     额为 50%以上。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十大供应商采购情况,频繁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供应商集中度低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前十大供应商的采购内容、采购数

     量、单价及其定价公允性,相关供应商的主营业务是否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

     是否存在同业供应商情形、是否具备从事生产经营业务的全部资质、是否存在

     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供应商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发行人与相关供应商之

     间交易的持续性,是否对其存在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除深圳市冠特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梅克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唐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前十大供应商绝大部分保持了持续合作的关系。深

     圳市冠特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梅克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唐天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为当年客户项目指定的特定供应商,随着项目的结束合作也相应有所调整。

         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比
                                        2020 年 1-6 月
 1     东莞市航达电子有限公司             保护膜、胶粘类              449.27          4.20%
 2     业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胶粘类原材料                440.91          4.13%
                                          胶粘类、五金类、包材、
 3     东莞市富宝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393.76          3.69%
                                          防尘类
 4     深圳盛谱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导电屏蔽类材料              384.48          3.60%
 5     深圳市亚飞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胶类、导电屏蔽类材料        375.71          3.52%
                    合计                                             2,044.12        19.13%
                                          2019 年度
 1     相干(北京)商业有限公司           激光器及备件               1,410.23         7.25%
 2     东莞市航达电子有限公司             离型膜等                    965.93          4.97%
                                          各类胶粘类原材料、
 3     深圳市亚飞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43.01          4.34%
                                          OCA 等
 4     东莞市俊宇电子有限公司             保护类、绝缘类原材料等      537.22          2.76%
 5     东莞市富宝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离型类原材料及模治具        483.15          2.49%


                                          3-1-4-67
序号                公司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比
                    合计                                       4,239.53    21.81%
                                      2018 年度
 1     深圳市元亨实业有限公司         胶粘类、绝缘类原材料     1,246.95     6.34%
 2     业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胶粘类原材料             1,009.21     5.13%
 3     深圳日东光学有限公司           保护类原材料              648.72      3.30%
 4     苏州梅克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包材类原材料              598.92      3.04%
 5     江阴市永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导电类原材料              560.61      2.85%
                    合计                                       4,064.42    20.65%
                                      2017 年度
 1     深圳市元亨实业有限公司         绝缘类原材料             1,565.12    11.44%
 2     深圳市冠特科技有限公司         离型类、保护类原材料     1,278.44     9.34%
 3     业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胶粘类原材料              591.80      4.32%
 4     苏州唐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胶粘类原材料              530.54      3.88%
 5     苏州梅克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包材类原材料              460.00      3.36%
                    合计                                       4,425.90    32.34%

         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动,主要原因是因为下游客户产

     品需求不断变化,部分产品为定制型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也是定制型的,导

     致公司的原材料需求根据客户产品结构的变动发生较大变动。其中深圳市冠特科

     技有限公司、苏州唐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 2018 年以后采购额降低,原因是下

     游客户产品结构出现变动,导致 2017 年向上述两家公司采购的部分原材料不再

     采购;相干(北京)商业有限公司 2019 年采购额较高,主要是因为 2019 年公司

     新增多台自动化设备订单,需要采购价格较高的激光头。

         公司上游大部分为原材料厂家在中国的代理商,具备从事生产经营业务的资

     质,经网络核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法人供应商的名称、

     注册地、实际生产经营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实际经营业绩

     情况、相关供应商与发行人合作历史、如何成为发行人供应商等,相关供应商

     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发行人从其采购占供应商销售的比例

         发行人前十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3-1-4-68
                                                                                                                                               采购占
             主要
                                                                                          股东及报告期历   董监高及历     法定代               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采购                经营范围                  所在地       办公地址                                                   合作历史
                                                                                              史股东         史董监高       表人               销售的
             品种
                                                                                                                                                 比例
                     产销:模具、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木
                                                                                                           王志鹏:经
东莞市富宝          制品;销售:电子产品、包装用纸制品、            东莞市塘厦镇振兴
                                                                                          李明 50%控股;   理;李明:              2013 年开   10%左
精密模具制   磨具   包装用塑料制品、手机配件、电脑配件。    广东    围社区塘厦大道南                                       李千
                                                                                          李迁 50%控股     监事;李千:               始         右
造有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97 号 A 栋二楼
                                                                                                             执行董事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销、研发:电子产品、电子材料、五
                                                                                           洪立志 45%控
                    金制品、绝缘材料、高温胶带、保护膜、                                                   洪立志:执
东莞市航达                                                                                 股;邹三平:
             模切   自动化设备;自动化设备改造、维修;              东莞市横沥镇西城                       行董事兼经              2009 年开
电子有限公                                                  广东                          43.2353%控股、                洪立志                 3%左右
             料件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第三工业区 B11 号                      理;邹三平:               始
    司                                                                                         李小娟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监事
                                                                                           11.7657%控股
                                  经营活动)
                    产销:电子产品、金属制品、通用机械                                                     杨鹏鹏:执
东莞市俊宇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
             模切   设备、纸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杨鹏鹏 100%控    行董事兼经              2014 年开   40%左
电子有限公                                                  广东    镇莆沙南路 7 号 206                                 杨鹏鹏
             料件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股         理;肖小蓉:               始         右
    司                                                                      房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监事
                    包装材料、电子辅料的生产与销售;电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                       陈林:执行
深圳市卓邦   模切   子辅料、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与销售;              街道帝堂路沙二工      陈林 100%控股      董事兼经              2016 年开
                                                            广东                                                           陈林                2%左右
包装制品厂   料件   自有物业租赁,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              业园 1-16 栋第 7 栋        控股        理;熊建芳:               始
                                进出口。                                第 3 层南侧                            监事
江阴市永盛          销售:金属材料、铜材、铝材、五金制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                       蔡闯闯:经
             模切                                                                         王德钰 100%控                            2016 年开   20%左
金属科技有          品、不锈钢材料;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广州    镇太安路 514 号 704                    理兼执行董 杨志华
             料件                                                                               股                                    始         右
  限公司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                      室                             事;蔡加银:



                                                                         3-1-4-69
                                                                                                                                              采购占
             主要
                                                                                         股东及报告期历   董监高及历     法定代               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采购                 经营范围                  所在地       办公地址                                                 合作历史
                                                                                             史股东         史董监高       表人               销售的
             品种
                                                                                                                                                比例
                    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监事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高桥直树:
                    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元器件专用材料、                                                    董事长;新
                    半导体/液晶/触摸屏用保护膜、半导体/                                                   川幸治:总
                    液晶/触摸屏用光学双面胶带、触摸屏用                                                     经理兼董
                    透明导电薄膜的开发、生产;出租与本                                                    事;许成逸:
                                                                     深圳市光明新区凤
                    公司产品相关的生产设备及其提供生产                                                    董事;鸣海
深圳日东光   模切                                                    凰街道光明高新技    日东电工株式会                高桥直     2018 年开
                    设备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与上述产       广东                                         丰:董事;                          不到 1%
学有限公司   料件                                                    术产业园区光源五    社:100%控股                    树          始
                    品同类的商品批发、佣金代理(不含拍                                                    久田肇:董
                                                                           路1号
                    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                                                  事;八木伸
                    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                                                    圭:监事;
                    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                                                    松井卓哉:
                             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监事;籔原
                                                                                                          和彦:监事
                    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及技术服
                    务;叶轮机械叶片产品技术研发、销售
                                                                                                          彭昕:总经
深圳市冠特          及技术服务;电工电气产品的研发、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    张海源 67%控
             模切                                                                                         理兼执行董              2016 年开
科技有限公          售及技术服务;通讯器材、数码产品、       广东    街道松元厦社区观    股;彭昕 33%控                   彭昕                2%左右
             料件                                                                                         事;赵海源:               始
    司              仪器设备、净化静电产品、电子材料的               平路 327-5 号 501         股
                                                                                                              监事
                    销售及研发;国内贸易;贸物及技术进
                                  出口。



                                                                          3-1-4-70
                                                                                                                                                 采购占
             主要
                                                                                           股东及报告期历    董监高及历     法定代               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采购                 经营范围                   所在地       办公地址                                                   合作历史
                                                                                               史股东          史董监高       表人               销售的
             品种
                                                                                                                                                   比例
                    从事丁基合成橡胶、各类胶带、胶粘剂、
                    精密仪器、包装材料、化工仪器、汽车
                    零部件、电子产品、五金制品、塑胶制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                       黄光灿:执
晋昌电子材                                                                                 晋陞电子材料有
             模切   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                街道办事处三联社                       行董事,总              2016 年开
料(深圳)有                                                    广东                         限公司 100%持                    黄光灿               4%左右
             料件   外)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                区和平路金銮时代                       经理;施孝                 始
  限公司                                                                                         股
                    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                  大厦 8 楼 816 室                     谦:监事
                    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
                              定办理申请)。
                    光电设备、光电元器件、设备软件及相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                       王升:总经
深圳市晶庆          关配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光电产品的
             模切                                                     街道宝安大道银田                       理兼执行董              2016 年开   15%左
光电有限公          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    广东                         王升 100%控股                     王升
             料件                                                     工业区 B14 栋 402                      事;陈欢欢:               始         右
    司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
                                                                              室                                 监事
                      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胶带的生产;胶粘制品、五金制品的技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                       杨志民:总
深圳市骐通          术开发及销售(不含生产加工);国内贸                                   杨志民 70%控
             模切                                                     街道第一工业村新                       经理兼执行              2016 年开
胶粘制品有          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       广东                         股;卢林娣:30%                  杨志民               3%左右
             料件                                                     桥山区第一幢(四楼                      董事;卢林                 始
  限公司            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                                           控股
                                                                            A 部分)                          娣:监事
                            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电子产品、橡胶制品、电子辅料(其他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                       贝武国:总
深圳市润泽
             模切   自粘塑料板、片、膜等材料)的研发及                街道新田社区创新     贝武国 100%控     经理兼执行              2017 年开
元科技有限                                                    广东                                                          贝武国               4%左右
             料件   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            工业园 17 号 G 栋          股          董事;张德                 始
  公司
                    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301                              强:监事



                                                                           3-1-4-71
                                                                                                                                               采购占
             主要
                                                                                           股东及报告期历    董监高及历   法定代               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采购                 经营范围                   所在地       办公地址                                                 合作历史
                                                                                               史股东          史董监高     表人               销售的
             品种
                                                                                                                                                 比例
                        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                       黄建生:总
深圳市亚飞                                                                                 黄建生 51%控
             模切   塑胶制品的技术开发与购销;国内贸易;              街道安良社区安居                       经理兼执行            2016 年开
亚电子科技                                                    广东                         股;黄远珠:49%                黄建生               不到 1%
             料件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路 29 号锦舜工业园                     董事;黄远               始
有限公司                                                                                         控股
                                                                      1 号楼 AB 座 A104                      珠:监事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陈昌宏:总
深圳市元亨                                                                                 陈昌宏 99.9%控
             模切   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                路与福虹路交汇处                       经理兼执行            2017 年开
实业有限公                                                    广东                         股;肖丹霞 0.1%                陈昌宏               1%左右
             料件   卖商品);进出口业务(需取得相关资格              国际科技大厦 1905                      董事;肖丹               始
    司                                                                                           控股
                            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                            室                             霞:监事
                    研发、销售:汽车电子产品、汽车零部
                    件;检测仪器及工具的设计、销售;电
                    子产品、液晶屏、触摸屏维修;汽车零
                    部件、电子产品的检测服务;光电技术、
                    触摸屏贴合技术研发;企业后勤管理服
苏州梅克兰                                                                                                 周海明:监
             模切   务;翻译服务;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                苏州高新区华山路     周海明 1%控股;                                     15%左
供应链管理                                                    江苏                                         事;王永杰: 王永杰      2017 年
             料件   事企业生产线工段、企业生产流程和品                  158 号-100/2 幢    吴宝旭 99%控股                                        右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质检测处理的外包服务;保洁服务;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1-4-72
                                                                                                                                                   采购占
             主要
                                                                                             股东及报告期历    董监高及历     法定代               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采购                 经营范围                   所在地        办公地址                                                    合作历史
                                                                                                 史股东          史董监高       表人               销售的
             品种
                                                                                                                                                     比例
                    销售:电子设备及配件、包装材料、胶
                    粘薄膜、塑胶件、电子元器件、仪器仪
                    表、机械设备及配件、夹具、治具、五                                       倪胜 85%控股;
苏州唐天电                                                            苏州市姑苏区桐泾                         洪丹丹:监
             模切   金工具、金属材料、劳保用品;自营和                                       樊波:7.5%控                              2016 年开   30%左
子科技有限                                                    江苏    北路 26 号(统能大                       事;樊波:      樊波
             料件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                                       股;洪丹丹 7.5%                              始         右
  公司                                                                  厦 226-1 室)                          执行董事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                                             控股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FRANK
                    区内以化学产品为主的国际贸易,区内                                                          KOLMOR
                    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化学产                                                         GEN:董事 FRAN
                                                                      中国(上海)自由        TESA TAPE
 德莎胶带           品(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塑料制品、                                                     长、黄家乐: K
             模切                                                     贸易试验区冰克路       ASIA PACIFIC
(上海)有限          日用百货的批发,网上零售(大宗商品        上海                                             董事、刘瞻 KOLM          2017 年    不到 1%
             料件                                                     500 号 3 幢 4 层 429   PTE.LTD.100%
   公司             除外),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                                                       文:董事、 ORGE
                                                                               室                持股
                    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区内商业性简单                                                           KUMAR      N
                            加工及贸易咨询服务。                                                               SUTHESH:
                                                                                                                 董事、
                    新型材料、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                                                         总经理:吴
 新纶科技           料、功能性薄膜、塑料制品、碳素制品                                       深圳市新纶科技    智华;执行
             模切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                                                 2018 年开
(常州)有限          的研发;铝板、光学胶带、高净化胶带、      江苏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侯毅;    侯毅                不到 1%
             料件                                                     业园长扬路 20 号                                                    始
   公司             高净化保护膜、散热膜的制造、销售;                                           100%持股      监事:李洪
                    补强板、电源板、机蕊模组材料、聚酯                                                             亮



                                                                            3-1-4-73
                                                                                                                                             采购占
             主要
                                                                                          股东及报告期历   董监高及历   法定代               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采购                经营范围                  所在地       办公地址                                                 合作历史
                                                                                              史股东         史董监高     表人               销售的
             品种
                                                                                                                                               比例
                    薄膜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物业管理;汽车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的
                        技术服务;科技项目咨询。
                    从事丁基合成橡胶、各类胶带、胶粘剂、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
晋昌电子材          精密仪器、包装材料、化工仪器、汽车
             模切                                                   街道办事处三联社                                             2017 年开
料(深圳)          零部件、电子产品、五金制品、塑胶制      广东                                                                             5%左右
             料件                                                   区和平路金銮时代                                                始
有限公司            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
                                                                      大厦 8 楼 816 室
                            外)及相关配套业务
深圳盛谱瑞          计算机软硬件、软件产品的研发、销售、                                                   陈祝群为董
             模切                                                   昆山市玉山镇晨丰      陈祝群 100%持                          2016 年开
科技发展有          技术咨询;生产线综合解决方案的设计;     广东                                           事、何艳辉   陈祝群               1%左右
             料件                                                   路 238 号 13 号房           股                                  始
  限公司                    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为监事
                      从事机电一体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机械设备零配件的研发、生产、加工、
江苏台银机   自动   销售;电子设备、光电产品、精密零组                                      李成斌持股     李成斌为董
                                                                    苏州工业园区唯西                                             2016 年开
电科技有限   化零   件、五金交电、塑料制品、金属材料、      江苏                          51%,袁晓姣持    事,袁晓姣   李成斌               1%左右
                                                                    路 52 号 2 号楼厂房                                             始
  公司       配件   建筑材料、汽车配件、刀具、通讯器材                                        股 49%         为监事
                    (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家
                    用电器、仪器仪表的销售;灯具销售及
                    售后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3-1-4-74
                                                                                                                                               采购占
             主要
                                                                                            股东及报告期历   董监高及历   法定代               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采购                经营范围                  所在地        办公地址                                                  合作历史
                                                                                                史股东         史董监高     表人               销售的
             品种
                                                                                                                                                 比例
                      从事机电一体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
                    机械设备零配件的研发、生产、加工、
                                                                    街道禾花社区华南
苏州荣艺电          销售;电子设备、光电产品、精密零组                                      裴振华和邵连强   裴振华为董
             模切                                                   大道一号华南国际                                               2016 年开
子科技有限          件、五金交电、塑料制品、金属材料、      江苏                            各持股 82.05%    事,邵连强   裴振华               1%左右
             料件                                                   印刷纸品包装物流                                                  始
  公司              建筑材料、汽车配件、刀具、通讯器材                                        和 17.95%        为监事
                                                                      区二期 2 号楼
                    (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家
                                                                          1D092
                    用电器、仪器仪表的销售;灯具销售及
                    售后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米切尔迈
                    从事激光器、激光器备件、激光检测装
                                                                                                             克皮克:董
                    置、相关系统及配套设备和辅助设备、
                                                                                                             事长、陈寅
                    光学元器件、化工产品的进出口、佣金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                         飞:董事,
相干(北京) 自动   代理(拍卖除外)和批发;机械设备租                                                                    米切
                                                                    院南路 2 号院 1 号       相干亚洲公司    总经理、布            2019 年开
商业有限公 化零     赁(不含汽车租赁);技术咨询;向客户    北京                                                          尔迈                 不到 1%
                                                                    楼 10 层 1006、1007、      100%持股      赖特蒂马                 始
    司       配件   提供自营及代理商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克皮克
                                                                          1009 室                            克:董事、
                    以及售后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
                                                                                                             亨特:董事、
                    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胡朝辉:监
                                  办理)。
                                                                                                                 事
业成光电            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许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        业成科技(成都) 薛乃豪:董
             模切                                                                                                                  2016 年开
(深圳)有          可经营项目是:平板显示屏、显示器及      广东    街道富康社区东环        有限公司 100% 事长,总经 薛乃豪                    不到 1%
             料件                                                                                                                     始
  限公司            其零部件的技术开发、生产、 销售、上             二路 2 号富士康工             持股       理、王敦寿:



                                                                          3-1-4-75
                                                                                                                                     采购占
              主要
                                                                                   股东及报告期历   董监高及历   法定代              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采购             经营范围             所在地       办公地址                                                 合作历史
                                                                                       史股东         史董监高     表人              销售的
              品种
                                                                                                                                       比例
                           门安装、上门维修。                业园 E4 栋 101(原                     董事、陈正
                                                             G2 区 1 栋 1 层),                    赐:董事、
                                                             G2 区 2 栋;民清路                     李健玮:监
                                                             北深超光电科技园                           事
                                                             K2 区 H3 厂房、H1
                                                               厂房、H7 厂房
             供应商与发行人初始建立业务关系的方式均为商务洽谈,与发行人和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




                                                                  3-1-4-76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7、关于生产和营业成本。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
分别为 12,850.02 万元、20,880.61 万元、25,523.94 万元及 11,381.86。其中,消
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 72.98%、70.49%、60.20%及 54.86%。
请说明:(1)结合业务流程,说明成本核算流程和方法,直接材料、直接人工、
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方法,产品成本结转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要求;(2)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中直接材料占比逐年下降、直接人工及制
造费用占比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3)自动化设备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
及制造费用占比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变动趋势不一致
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结合业务流程,说明成本核算流程和方法,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
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方法,产品成本结转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
关要求;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及自动化设备,其成本归集原则、成
本分配及结转如下:
       (一)成本归集原则
    公司的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人工和制造费用。直接材料按照生产工单实
际领用的原材料成本归集,原材料出库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人工费用按照生
产人员的薪酬归集当月发生的人工费用;制造费用按当月实际发生的费用类别归
集。
       (二)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直接材料按照生产工单实际领用的原材料成本归集,生产工单完工时将相应
材料转入产成品成本;如果该生产订单部分完工或未完工,完工产品的直接材料
按 BOM 表结转,剩余材料结转至在产品。
    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按照当月各生产工单实际耗用工时,在各生产工单间进
行分配;生产工单产品未完工的,该工单的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计入在产品。生
产工单产品部分或全部完工的,该工单的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全部计入完工产品
成本。
       (三)主营业务成本的结转
    公司在所销售产品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时(收入确认条件请参见招股说明书),
                                  3-1-4-77
      确认收入同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产品成本。
           公司的成本归集及结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二、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中直接材料占比逐年下降、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占比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成本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5,031.15    54.86%   11,433.56       60.20%   12,836.79    70.49%    8,515.92     72.98%
直接人工       2,248.79    24.52%    4,677.53       24.63%    3,340.15    18.34%    1,925.78     16.50%
制造费用       1,891.14    20.62%    2,883.10       15.18%    2,034.25    11.17%    1,227.90     10.52%
   合计        9,171.08   100.00%   18,994.19     100.00%    18,211.19   100.00%   11,669.6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 8,515.92
      万元、12,836.79 万元、11,433.56 万元和 5,031.15 万元,占比分别为 72.98%、70.49%、
      60.20%和 54.86%。公司产品以定制化为主,生产所耗用原材料主要为胶带、保
      护膜、缓冲材料泡棉等,公司主要客户为全球知名消费电子组件商,对原材料要
      求较高,导致报告期公司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直接材料成本金额和占比都相对较
      高。但由于公司生产销售产品规格、型号有较大的差异,耗用的材料、生产工艺
      等差别较大,从而导致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存在一定波动。
           2018 年,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产品直接材料金额较上年上升 4,320.87 万元,
      增幅为 50.74%,但直接材料占比较上年小幅下降 2.49%,主要系公司生产人数
      增加导致直接人工上升,淮安、秦皇岛厂区相继投产后折旧摊销、模治具消耗增
      多,制造费用比例有所上升导致。
           2019 年,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产品直接材料金额较上年下降 1,403.23 万元,
      直接材料占比下降 10.29%,主要是由于公司产品结构变化和工艺流程优化结果
      所致。一方面,公司销售功能性器件产品以胶粘类为主,但 2019 年公司对业成
      科技(成都)、鹏鼎控股及其子公司庆鼎淮安保护类和屏蔽导电类产品销售额显
      著增长,胶粘类产品销售额有所减少。保护膜等材料价值相比原有进口胶粘类材
      料相对较低,导致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总额及直接材料占比相对下降。另一方面,
      公司加大生产工艺改进,公司产成品不良率下降,材料成本也随之下降。
           2020 年 1-6 月,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产品直接材料占比较上年下降 5.34%,

                                                3-1-4-78
        主要系公司固定资产投入和生产辅助人员增加,导致制造费用占比有所上升,直
        接材料占比有所下降。
            三、自动化设备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占比波动的原因及合理
        性,与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占比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直接材料主要包括机械元器件、电气元器件、外购定制
        件、辅助设备等,直接人工主要为生产员工的薪酬,制造费用主要包括制造管理
        人员薪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厂房租赁费、水电费等。报告期,公司自动化设
        备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1,601.16    72.43%    5,437.50     83.27%    2,026.34    75.91%    853.51      72.31%

直接人工       443.47     20.06%     569.45        8.72%    230.16      8.62%    158.85      13.46%

制造费用       166.16       7.52%    522.81        8.01%    412.92     15.47%    168.06      14.24%

 合计         2,210.79   100.00%    6,529.75    100.00%    2,669.42   100.00%   1,180.42   100.00%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 853.51 万元、2,026.34 万元、
        5,437.50 万元、1,601.16 万元;占自动化设备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 72.31%、75.91%、
        83.27%和 72.43%。报告期内,随着自动化设备销售额快速增长,生产效率提升,
        规模效应增强,单位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下降,直接材料占比相对上升。2020
        年 1-6 月,自动化设备销售规模有所下降,由于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相对刚性,
        导致直接材料占比有所下降。
            (二)与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自动化设备和消费电子零配件因生产材料、生产基地、生产工人及生产设备
        完全分开,虽然生产成本的核算方法相同,但核算基础不同。
            公司在自动化设备的生产中主要是集成和软件开发工作,与消费电子功能性
        器件制造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相比相对而言为技术密集型产品,有单人人工薪酬高、
        生产人数少、生产时间短的特点,故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金额相对较小,在收入
        规模上升的情况下,直接材料占比会有所上升。




                                               3-1-4-79
    综上所述,自动化设备的主营业务成本的变动与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不一致
有合理性。


    8、关于综合毛利率。发行人报告期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3.17%、37.16%、
41.20%及 42.87%,报告期内呈现一定的波动。(1)请结合各类型产品的销售单
价、单位成本等因素量化分析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消费电子功能性
器件 2018 年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2)结合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产
品、客户、销售模式等的异同,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
司毛利率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体外支付,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况。
    回复:
    一、请结合各类型产品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等因素量化分析各类产品毛
利率变动的合理性,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 2018 年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毛利率分别为44.58%、36.89%、
41.29%、44.00%,毛利率存在一定的波动。公司2018年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毛利率为
36.89%,较2017年下降7.6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如下:

    (一)2017 年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部分项目的毛利率相对较高
    2017 年,公司对庆鼎精密(淮安)实现销售收入 7,984.88 万元,占当期营
业收入的比重为 33.18%,其中 iPhone X 高端柔性电路板的胶粘类功能性器件项
目实现收入 4,626.30 万元。该产品具有电磁屏蔽和胶粘固定双重作用,由于终端
品牌苹果公司手机首次使用 OLED 屏幕,要求使用高价值的日本进口 NEC 品牌
的吸波材料,加工过程中容易出现碎边、毛丝和溢胶现象。公司凭借自身技术实
力,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成为该项目的供应商,因该产品终端产品价格高、生
产工艺难度大,且供应量较大,毛利率相应较高,拉高了 2017 年的销售毛利率。
    (二)2018 年公司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业务主要项目的毛利率有所下降
    2018 年度,公司对庆鼎精密(淮安)实现销售收入 9,937.38 万元,主要适
配苹果公司的 iPhone X、iPhone XR 和 iPhone XS Max 产品。公司适配 iPhone X
的主力产品仍有较大的收入规模,但因终端的销售热度降低,售价下降,功能性
器件的价格相应有所降低。苹果公司于当年 9 月推出 iPhone XR、iPhone XS Max、
iPhone XS 等新机型,外形和设计和上代 iPhone X 变化较小,功能性器件开发难


                                    3-1-4-80
    度较小,毛利率相对较低,2018 年上述产品确认收入 4,211.78 万元。另外,2018
    年公司对业成光电(深圳)实现销售收入 3,537.53 万元,主要系销售电脑和平板
    电脑的 OCA 类产品,该类产品的生产技术相对成熟、材料价值较高,导致产品
    毛利率相对较低。
           (三)公司生产基地搬迁提高生产成本
           2018 年上半年,为满足公司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将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业
    务生产基地从深圳搬迁至东莞,生产设备搬迁、重新组装、调试运行需要一定的
    周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生产成本。


           二、结合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产品、客户、销售模式等的异同,
    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体
    外支付,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况;
           (一)毛利率合理性分析
           公司主要业务为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自动化设备,其中消费电子功能性器
    件产品销售收入报告期各期均占营业收入的 70%以上,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
    来源,因而选择主营业务包括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业务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
                                                                              2019 年销售收入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类别              应用领域             主要终端品牌
                                                                                 (亿元)
                               2019 年度,应用于手机、
                               手表及其他消费电子类产      终端品牌客户主
            消费电子功能性
恒铭达                         品、平板电脑的产品收入分    要为苹果、华为、               5.85
            器件、防护产品
                               别 占 42.59% 、 39.27% 、   小米、谷歌等
                               17.55%
            消费电子功能性
                                                           终端品牌客户主
            器件、消费电子结   2019 年度,全部收入均来
智动力                                                     要为三星、联想、              36.81
            构性器件、汽车电   源于通讯行业的产品
                                                           OPPO、VIVO
            子器件
            电磁屏蔽材料及
                                                           终端品牌客户主
            器件、导热材料及   2019 年度,应用于电子元
飞荣达                                                     要为华为、微软、              26.15
            器件、其他电子器   器件的产品收入为 98.41%
                                                           联想
            件
            消费类电脑及通     2019 年度,应用于智能终
            讯产品功能件、金   端功能件及 模组类产品、     终端品牌客户主
安洁科技    属结构件,信息存   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及模      要为微软、华为、              31.36
            储及汽车电子产     组类产品、信息存储类产      联想、苹果
            品                 品、新能源汽车类产品的产


                                             3-1-4-81
                                                                                 2019 年销售收入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类别                 应用领域              主要终端品牌
                                                                                    (亿元)
                                品的收入分别占 35.31%、
                                17.92%、22.30% 和
                                31.22%
                                                         客户群所在行业
                                                         包括消费类电子
                                                         领域、汽车领域和
                                                         家电领域等,消费
             精密功能件(模                              类电子领域包括
             切 、 CNC 、 冲 压 2019 年度,应用于精密功 苹 果 、 华 为 、
             等)、精密结构件、 能及结构件、显示及触控模 OPPO、VIVO 及
             液晶显示模组、电 组、材料业务、充电器和其 小米等著名品牌,
领益智造                                                                                     239.16
             容式触摸屏、磁性 他产品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汽 车 领 域 客 户 包
             材料、             70.80%、16.65%、3.54%、 括德昌电机、万宝
             电线电缆、电机、 6.51%和 2.50%              至马达、爱龙威电
             组装等                                      机 、 MAGNA 、
                                                         DENSO 和 Brose
                                                         等,家电领域客户
                                                         包括格力、美的
                                                         等。
                                2019 年公司消费电子功能
                                性器件产品和自动化设备
                                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
                                别为 74.10%和 25.90%,其
             电子产品功能性                                     终端品牌客户主
                                中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产
本公司       器件、夹治具及自                                   要为苹果、亚马                   4.45
                                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
             动化设备                                           逊、微软等
                                板电脑、电脑类、智能设备
                                等终端产品,分类别收入占
                                比分别为 52.94%、28.76%
                                和 12.12%、6.18%。
           注:上述数据取自同行业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年报。
           (1)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有一定差异
           受产品结构、应用领域、客户结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毛利率水平差异较大。
     上市公司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恒铭达                        43.78%               49.93%           49.00%        47.00%
    智动力                        23.85%               22.37%           19.22%        23.84%
    飞荣达                        19.45%               29.75%           30.94%        26.85%
    安洁科技                      25.16%               28.06%           31.28%        37.62%
    领益智造                      22.77%               26.23%           25.97%               -

                                                3-1-4-82
 上市公司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平均值               27.36%            31.27%         31.28%          33.83%
    发行人               43.56%            41.54%         37.79%          44.43%
    注:
    1、数据来源:Wind 资讯
    2、领益智造销售毛利率数据取自其精密功能及结构件业务数据,其中 2017 年度领益智
造尚未重组完成,主营业务以磁性材料为主,不具有可比性。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模式均为直销,但在客户结构、产品结构方面存
在一定差异。2019 年度,发行人毛利率与恒铭达相近,高于飞荣达、智动力、
安洁科技和领益智造。报告期,公司毛利率差异原因如下:
    (1)终端客户存在差异
    公司直接客户大部分为知名消费电子组件制造商,如富士康集团、鹏鼎集团、
京东方集团等,并最终服务于苹果、微软、亚马逊、华为、小米等消费电子终端
品牌。公司终端客户中,苹果公司长期专注于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对自身产
品质量、品牌影响、客户体验要求严格,致力于通过创新产品系统设计、功能设
计、外观设计、工业设计以提升用户体验,其产品定价较其他品牌相对较高,更
加注重上游供应商的设计研发能力、产品的良品率、品质控制能力及批量供货能
力,给予供应商相对较高的盈利空间。公司多年来积极参与到苹果公司 iPhone、
iPad 等产品的早期研发中,与终端品牌商、下游组件制造商和组装服务商共同商
讨产品方案、提升用户体验,获得了较多苹果公司功能性器件项目,整体销售毛
利率相对较高,接近于苹果公司供应商恒铭达毛利率水平。
    (2)业务和产品结构存在差异
    公司同时经营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和自动化设备业务,业务结构更加多元化。
自动化设备业务可用于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后续加工生产环节,两项业务相辅相
成,使得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综合一体化服务,有效增强客户粘性,提升公司产
品的附加价值。同时,自动化设备具有技术含量高、毛利率较高的特点,报告期
内公司自动化设备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带动了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提升。
    综上,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一定差异,主要是由于
各公司客户差异、具体业务和产品结构有所差异导致,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实
际情况。
    (二)体外支付情况的核查


                                     3-1-4-83
                 除对公司报告期发生的收入、成本、费用的合理性分析之外,项目组还对报
             告期发行人、董监高及核心员工的流水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项目组认为,公司成本费用已入账,不存在体外支付及为发行人承
             担成本费用的情况。


                 9、关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
             账面金额分别为 1,929.43 万元、5,175.95 万元、6,024.99 万元及 10,268.42 万元,
             在建工程账面金额分别为 463.49 万元、0 万元、1,303.68 万元及 392.13 万元,
             无形资产账面金额分别为 7.83 万元、354.41 万元、1,338.53 万元及 6,591.22 万元。
             请说明:(1)发行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大幅增
             长的合理性,折旧、摊销政策,与同行业是否一致;(2)结合固定资产构成及
             余额情况,说明与发行人产能及产销量是否匹配;(3)按项目列示报告期在建
             工程变动明细,说明各项目合同及发票是否完备,是否存在生产成本与在建工
             程混同的情况,资金支付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是否存在虚增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将资金流出体外循环的情形,主要供应商情况,是否具有必备业务资质,
             是否为发行人关联方,是否与发行人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代发行人
             支付成本费用等利益输送情形;(4)报告期内在建工程主要项目建设进度及转
             固时间,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
                 回复:
                 一、发行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大幅增长的
             合理性,折旧、摊销政策,与同行业是否一致
                 (一)固定资产构成及折旧政策情况
                 1、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4,244.64     41.34%    1,461.51      24.26%   1,529.48     29.55%           -             -
机器设备             5,677.91     55.29%    4,242.43      70.41%   3,348.13     64.69%   1,788.57     92.70%
运输工具               127.56       1.24%    148.15        2.46%    142.18       2.75%      81.10      4.20%
办公及电子设备         218.31       2.13%    172.90        2.87%    156.15       3.02%      59.76      3.10%

                                                    3-1-4-84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10,268.42   100.00%       6,024.99      100.00%        5,175.95    100.00%       1,929.43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净额分别为 1,929.43 万元、5,175.95 万元、
       6,024.99 万元和 10,268.42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 168.26%、16.40%和 70.43%。
           发行人固定资产大幅增长主要由于淮安、东莞、秦皇岛、梅州等生产基地相
       继建成,发行人房产、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相继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各
       生产基地建成的具体时间情况如下:
                子公司                   坐落地                   公司成立日期           投入生产时间
            淮安鸿富瀚                 淮安市淮安区             2017 年 3 月 9 日        2017 年 5 月
           东莞鸿富瀚浩                东莞市塘厦镇             2017 年 9 月 29 日       2018 年 2 月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
           秦皇岛鸿富瀚                                         2018 年 7 月 4 日        2018 年 12 月
                                         发区
               梅州科技                梅州市大埔县             2019 年 6 月 20 日       2020 年 5 月

           另外,发行人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以换股的方式收购了烨德实业 100%股权,
       公司固定资产规模也因此有所增加。发行人固定资产增加基本与各处生产基地建
       立及自有房产构建的时间相吻合,增幅较大具有合理性。
           2、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情况
           发行人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00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5.00                9.50-31.67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                      5.00                   23.75
  办公及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00                19.00-31.67

           根据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
       旧政策情况如下:
                                                     恒铭达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0                     5                   3.17-4.75
 电子、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                  19.00-31.6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                       5                    23.75



                                                     3-1-4-85
                                         安洁科技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土地            年限平均法    无固定期限                               0                          0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10                  4.75/4.50
 机器及机械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10                  9.50/9.00
  交通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10                19.00/18.00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                  5/10                19.00/18.00
                                          飞荣达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智动力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0                  5%                3.17%-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5%              19.00%-31.67%
                                         领益智造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50                 5/10                  1.80-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5                 0/10                 6.00-33.33
 电子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0/10                 9.00-33.33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5/10                 9.00-31.67

        经与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比较,发行人折旧年限及残值
    安排符合行业一般情况,年折旧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准。
        (二)在建工程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为鸿富瀚淮安和鸿富瀚梅州的厂房建设工程,其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淮安生产厂房建设工程                            -                    -                 -            463.49

                                          3-1-4-86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梅州生产厂房建设工程                       227.83             1,303.68                    -                    -
  深圳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                    81.33                     -                 -                    -
  望牛墩功能性电子材料与智能设备
                                                82.97                     -                 -                    -
  项目工业园建设工程
                合计                         392.13             1,303.68                    -               463.4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 463.49 万元、0 万元、1,303.68
       万元及 392.13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3.71%、0.00%、10.23%及 1.80%。
             发行人东莞鸿富瀚浩的生产基地及秦皇岛鸿富瀚生产基地所用厂房为外部
       租入,不涉及在建工程的核算。
             发行人 2019 年末在建工程大幅增加主要系梅州科技生产车间的建设在年底
       形成了较大金额的固定资产,其一期生产车间已于 2020 年上半年完成建设并转
       入固定资产。
             (三)无形资产情况
             1、无形资产构成情况
             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及购买的软件使用权,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土地使用权      6,519.35    98.91%   1,261.71       94.26%         275.73       77.80%                  -             -
软件              71.87      1.09%      76.81           5.74%       78.68       22.20%              7.83      100.00%
   合计         6,591.22   100.00%   1,338.53     100.00%          354.41     100.00%               7.8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分别为 7.83 万元、354.41 万元、
       1,338.53 万元及 6,591.22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23%、3.89%、10.50%
       及 30.24%。

             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金额逐年上升,主要由于报告
       期内公司相继购置淮安鸿富瀚土地使用权、梅州鸿富瀚土地使用权、东莞市望牛
       墩镇土地使用权、深圳市龙岗区土地使用权所致。
             2、无形资产摊销情况
             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著作权,土地使用权摊销按照使用
       期限进行摊销,软件著作权摊销期限为 5 年,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期


                                                 3-1-4-87
限没有重大区别。
    二、结合固定资产构成及余额情况,说明与发行人产能及产销量是否匹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如下表
所示:
     年度         产能(万件)    产量(万件)     销量(万件)    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
2020 年 1-6 月       105,000.00       74,095.96        67,690.74      70.57%    91.36%
2019 年度            200,000.00      194,589.29       182,246.13      97.29%    93.66%
2018 年度             90,000.00       83,230.57        82,436.12      92.48%    99.05%
2017 年度             70,000.00       52,824.04        51,409.85      75.46%    97.32%

    发行人 2019 年度销量与产量较 2018 年度大幅增加,主要系烨德实业生产的
金属结构件和粘贴固定类标签产品所致,该类产品有单价低、数量大的特点,与
公司原生产产品有较大差异。扣除烨德实业生产的上述产品,公司的产能、产量、
销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        产能(万件)    产量(万件)     销量(万件)    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
 2020 年 1-6 月       60,000.00       57,548.39        45,765.63      95.91%    79.53%
    2019 年          110,000.00      110,650.49       105,195.30     100.59%    95.07%
    2018 年           90,000.00       83,230.57        82,436.12      92.48%    99.05%
    2017 年           70,000.00       52,824.04        51,409.85      75.46%    97.32%

    发行人各生产基地中,东莞鸿富瀚浩实际为原深圳生产基地搬迁扩产而来,
淮安鸿富瀚的生产基地于 2018 年也搬入自建厂房并扩大了产能,发行人 2019
年成立了秦皇岛鸿富瀚,2020 年成立了梅州鸿富瀚,均使产能有所提升。
    发行人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产品的产能产量与各生产基地建立及固定资产
配置相匹配。
    发行人自动化设备业务为定制化产品,不同种类、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差异
较大,产能难以量化,产能主要受限于研发团队对于产品开发的能力,与固定资
产的相关性较小。
    三、按项目列示报告期在建工程变动明细,说明各项目合同及发票是否完
备,是否存在生产成本与在建工程混同的情况,资金支付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是否存在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将资金流出体外循环的情形,主要供应商情
况,是否具有必备业务资质,是否为发行人关联方,是否与发行人关联方存在
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等利益输送情形

                                        3-1-4-88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负责单位         开工时间     期末数

                          2020 年 6 月 30 日
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          母公司          2020/4/14          81.33
  3 号厂房宿舍楼装修          淮安鸿富瀚                                  -
    消防工程及水池            淮安鸿富瀚                                  -
         厂房              东莞鸿富瀚科技                          82.97
    厂房-1 号厂房             梅州鸿富瀚        2019/8/31                 -
    厂房-2 号厂房             梅州鸿富瀚        2019/11/30            3.49
    厂房-3 号厂房             梅州鸿富瀚        2019/11/30            2.10
    厂房-4 号厂房             梅州鸿富瀚        2019/11/30                -
      厂房-宿舍               梅州鸿富瀚        2019/11/30            1.38
  厂房-水泵及配电房           梅州鸿富瀚        2019/11/30                -
  厂房-园区综合工程           梅州鸿富瀚        2020/3/30         183.65
  厂房-前期准备工程           梅州鸿富瀚        2020/3/30          23.93
       机器改造               梅州鸿富瀚        2020/4/30          13.27
         合计                                                     392.13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设计厂房 1、2、综合楼         淮安鸿富瀚            -                 5.00
设计厂房 4、综合楼 2 期       淮安鸿富瀚            -                 5.00
    厂房-1 号厂房             梅州鸿富瀚        2019/8/31        1,294.05
    厂房-2 号厂房             梅州鸿富瀚        2019/11/30            3.49
    厂房-3 号厂房             梅州鸿富瀚        2019/11/30            2.10
    厂房-4 号厂房             梅州鸿富瀚        2019/11/30            1.39
      厂房-宿舍               梅州鸿富瀚        2019/11/30            1.38
  厂房-水泵及配电房           梅州鸿富瀚        2019/11/30            1.27
         合计                                                    1,313.68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淮安新厂房              淮安鸿富瀚        2018/1/31                 -
         合计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淮安新厂房              淮安鸿富瀚        2017/9/30         463.49

                              3-1-4-89
                合计                                                   463.49

     经核查发行人在建工程的相关会计记录,发行人各项目合同及发票均完备,
 不存在生产成本与在建工程混同的情况,资金支付与合同约定一致,不存在虚增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将资金流出体外循环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主要建筑建造供应商的工商信息及公开信息,相关方均具有必
 备业务资质,不是发行人关联方。
     经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不含
 独立董事兼任董事的企业)的资金流水,相关建筑建造供应商没有与发行人或发
 行人关联方发生过除正常交易之外的资金往来,不存在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等
 利益输送情形。
        四、报告期内在建工程主要项目建设进度及转固时间,是否存在延迟转固
 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的转固情况如下:
     工程名称          所属公司      完工时间     试生产时间   转入固定资产时间
   淮安 1 号厂房       淮安鸿富瀚    2018-3-31     2018-4-1        2018-3-31
   淮安 2 号厂房       淮安鸿富瀚    2018-8-31     2018-9-1        2018-8-31
3 号厂房宿舍楼装修     淮安鸿富瀚    2020-5-31         -           2020-5-31
淮安消防工程及水池     淮安鸿富瀚    2020-6-30         -           2020-6-30
   梅州 1 号厂房       梅州鸿富瀚    2020-6-30     2020-6-30       2020-6-30

     根据核对发行人相关生产厂房的相关记录,厂房实际投入生产不早于发行人
 在建工程科目所记载的完工时间和投入使用的时间,发行人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
 形。


        10、关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4,706.58 万元、17,251.92 万元、15,451.05 万元及 15,429.36 万元,占报告期各
 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76.61%、63.65%、56.52%及 59.67%。请说明:(1)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的比例情况,报告期内信用政策,是否一致,是
 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扩大销售的情形;(2)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小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的合理性;(3)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相互转换的情形;
 (4)说明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标准与可比公司的比


                                    3-1-4-90
       较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判断依据;(5)发行人
       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过程、重要参数和关键假设,预期收回时间价
       值的判断和影响,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对申请人应收账款减值是否存在影响,
       应收账款减值计提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充分、合理;(6)
       报告期内逾期应收账款合计金额及占比、逾期原因、未来收回可能性、坏账准
       备计提是否充分,逾期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各期回款金额及比例)。
               回复:
               一、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的比例情况,报告期内信用政策,是否
       一致,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扩大销售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票据                  -            -              -               -     652.21          3.64%        115.43          0.78%
应收账款         15,429.36      99.69%     15,451.05          99.10%      17,251.92        96.36%      14,706.58     99.22%
应收款项融资        48.54        0.31%         140.46          0.90%               -               -            -            -
    合计         15,477.90     100.00%     15,591.51        100.00%       17,904.13      100.00%       14,822.0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票据合计金额分别为
       14,822.01 万元、17,904.13 万元、15,591.51 万元及 15,477.90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账面余
                                    16,241.93                16,273.55                 18,184.52            15,481.14
     额
     营业收入                       20,905.40                44,480.13                 34,612.59            24,061.64
     应收账款账面余
     额占营业收入的                    77.69%                   36.59%                   52.54%                 64.34%
     比例
               从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来看,发行人 2019 年度应收账款占比呈现较
       大幅度的下降,主要由于 2019 年内发行人加强了应收账款的催收,加快回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大多数客户的信用政策通常为按月结算开具发票后 90
       天付款,发行人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扩大销售的情形。
               二、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小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3-1-4-91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如下:
  指标         公司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恒铭达                1.76              2.00                 1.93          1.94
                智动力                4.12              5.62                 4.41          5.49
                飞荣达                2.58              2.91                 2.67          2.65
应收账款周
               安洁科技               2.72              2.79                 2.86          3.04
转率(次)
               领益智造               3.54              3.39                 4.66          5.83
                平均数                2.94              3.34                 3.31          3.79
                发行人                2.57              2.58                 2.06          2.2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20 次、2.06 次、2.58 次及 2.57 次。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公
  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结构及产品结构存在差异,不同客户的信用期也略有差
  异,从而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不同。
       三、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相互转换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票据类的应收款项均来自欧菲光所支付的货款,发行
  人不存在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互相转换的情形。
       2019 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类的应收款项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由于对欧菲光
  销售收入有所降低所致。
       四、说明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标准与可比公司
  的比较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判断依据
       根据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标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
                发行人     恒铭达       智动力          飞荣达          安洁科技    领益智造
   1 年以内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1-2 年         20.00%     10.00%          20.00%       10.00%           20.00%     10.00%
   2-3 年         50.00%     20.00%          50.00%       30.00%           50.00%     20.00%
   3-4 年        100.00%     30.00%      100.00%          50.00%          100.00%     50.00%
   4-5 年        100.00%     50.00%      100.00%          50.00%          100.00%     5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同行业上市公司属于计提比例较高的
  三家企业之一,由于发行人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为 1 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1-4-92
 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基本一致。
         五、发行人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过程、重要参数和关键假设,
 预期收回时间价值的判断和影响,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对申请人应收账款减值
 是否存在影响,应收账款减值计提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充
 分、合理
         审计机构执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算的主要确认过程、参数、关键假设包括
 如下方面:(1)了解管理层有关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或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相关的内
 部控制流程;(2)检查应收款项减值计提的会计政策,评估所使用的方法的恰当
 性以及减值准备计提比例的合理性;(3)检查相关的交易合同和信用条款及实际
 信用政策的遵守情况;(4)对账龄长、逾期未回款的应收款项,复核其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评估是否出现减值的迹象;(5)对于主要的应收款项客户实施函证程
 序;(6)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或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是否按照
 会计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或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由于发行人主要客户均为富士康、鹏鼎控股、京东方等大型企业,应收账款
 账龄较短,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在 99%以上,基本没有账龄在 2 年以上
 的应收账款,审计机构根据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6 月各期末应
 收账款余额,利用预期信用损失迁徙计算得出,2020 年 6 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低于 1%,远低于现有坏账计提比例,因此发行人仍采取账龄法计提坏
 账准备。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对申请人应收账款减值不存在影响,应收账款减值
 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六、报告期内逾期应收账款合计金额及占比、逾期原因、未来收回可能性、
 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逾期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超过 1 年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2020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应收账款余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计   账面价值
                   (万元)        额占比          (万元)           提比例     (万元)
1-2 年                    1.44        0.01%               0.29          20.00%          1.16
3 年以上                  0.27        0.00%               0.27         100.00%              -
应收账款余额         16,241.93      100.00%             812.57           5.00%     15,429.36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应收账款余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计   账面价值


                                        3-1-4-93
                    (万元)       额占比           (万元)          提比例      (万元)

1-2 年                   57.12         0.35%              11.42          20.00%          45.7
3 年以上                   0.27        0.00%               0.27         100.00%               -
 应收账款余额         16,273.55      100.00%              822.5           5.05%     15,451.05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应收账款余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计   账面价值
                    (万元)        额占比          (万元)           提比例     (万元)
1-2 年                  155.01         0.85%                 31          20.00%        124.01
2-3 年                     0.27        0.00%               0.14          50.00%          0.14
 应收账款余额         18,184.52      100.00%              932.6           5.13%   17,251.92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应收账款余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计   账面价值
                    (万元)        额占比          (万元)           提比例     (万元)
1-2 年                     3.34        0.02%               0.67          20.00%          2.67
 应收账款余额         15,481.14      100.00%             774.56           5.00%     14,706.58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账款均不超过 1%,发行人已按
 照账龄法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发生逾期主要为业务规模较小、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度较低的客
 户,逾期的原因包括双方合作中止、双方结算存在争议等因素,部分逾期应收账
 款在报告期内得以收回。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账龄超过 1 年的余额共
 计 1.71 万元。


         11、关于存货。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分别为 3,664.91 万元、5,466.15
 万元、4,375.12 万元及 6,547.96 万元,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393.22 万元、
 393.31 万元、861.05 万元及 809.73 万元,发行人存在将产品由公司交付至客户
 指定仓库,客户根据需求领用后确认收入的情况。请说明:(1)存货管理制度,
 存货中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的具体构成及金额,各期末发行
 人存货结构与变动的合理性,是否与发行人的收入、成本变化相匹配,是否与
 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存在重大差异,与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变化情况的匹配性;
 (2)存货周转率报告期内分别为 5.32、4.76、5.31 和 4.37(年化),波动的合理
 性,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性;(3)各期供应商管理库存销售
 模式下金额及占比,安全库存的确定依据及变动情况,采用该方式管理存货的


                                         3-1-4-94
         流转的内部控制节点、控制措施及期末盘点的具体方法,存货毁损责任划分;(4)
         发出商品的期后销售实现情况是否存在异常;(5)期末存货的盘点情况,发出
         商品盘点情况,项目组监盘情况与比例;(6)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计提
         比例及计提过程,根据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和计提比例等因素,说明相关存货跌
         价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一、存货管理制度,存货中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的具体
         构成及金额,各期末发行人存货结构与变动的合理性,是否与发行人的收入、
         成本变化相匹配,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存在重大差异,与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变化情况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构成及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2,383.31     36.40%    1,763.68      40.31%   1,816.61     33.23%    1,331.50        36.33%
在产品         1,167.00     17.82%      176.26       4.03%     530.44      9.70%       79.33         2.16%
库存商品       2,007.82     30.66%    1,004.92      22.97%   1,544.93     28.26%    2,224.57        60.70%
发出商品        989.83      15.12%    1,430.26      32.69%   1,574.17     28.80%       29.51         0.81%
   合计        6,547.96    100.00%    4,375.12    100.00%    5,466.15   100.00%     3,664.91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存货增长情况如下: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金额
  原材料        2,383.31    35.13%     1,763.68     -2.91%   1,816.61     36.43%               1,331.50
  在产品        1,167.00   562.09%       176.26    -66.77%     530.44   568.65%                     79.33
  库存商品      2,007.82    99.80%     1,004.92    -34.95%   1,544.93    -30.55%               2,224.57
  发出商品        989.83    -30.79%    1,430.26     -9.14%   1,574.17   5234.36%                    29.51
    合计        6,547.96    49.66%     4,375.12    -19.96%   5,466.15     49.15%               3,664.91

             发行人所在消费电子行业产品流转速度较快,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业务
         存货总体规模较小,主要有原材料及和库存商品构成,规模较为稳定,受下半年
         订单较多影响,发行人于年中对原材料备货较多且尚未发出的库存商品也较多,
         其他期间与业务规模基本匹配。

                                                  3-1-4-95
    自动化设备业务为非标准化定制产品,受客户实际定制需求影响,于 2020
年 6 月末形成了较大规模的在产品,于 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形成了较大规模的
发出商品。
    经项目组参与发行人存货盘点及核查存货的相关财务单据,发行人存货与收
入、成本变化基本相匹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与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得变化情况相匹配。
    二、存货周转率报告期内分别为 5.32、4.76、5.31 和 4.37(年化),波动的
合理性,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如下:
 指标     公司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恒铭达             5.10              6.37          5.60          5.29
             智动力             4.96              6.92          4.58          4.53

存货周       飞荣达             4.46              4.94          5.21          5.71
转率      安洁科技              4.00              3.97          4.53          5.14
(次)    领益智造              5.42              5.46          8.52          9.62
             平均数             4.78              5.53          5.69          6.06
             发行人             4.37              5.31          4.76          5.32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行业平均水平大致持平,同行
业上市公司中领益智造存货周转率较高,主要由于其规模较大、产品种类众多,
产品结构差异导致。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相关,公司在取得
订单后,根据订单及时安排生产采购计划,产品销售状况良好,不存在大额长期
积压和滞销的情形,具有较强的存货管理能力。
    三、各期供应商管理库存销售模式下金额及占比,安全库存的确定依据及
变动情况,采用该方式管理存货的流转的内部控制节点、控制措施及期末盘点
的具体方法,存货毁损责任划分
    发行人供应商管理库存销售模式主要面向客户欧菲光执行,2019 年及 2020
年 6 月末形成存货占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均在 0.5%以内。
    在发行人供应商管理库存销售模式业务中,公司在欧菲光的 HUB 仓库并派
遣驻厂专员,公司在完成相关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生产后,向欧菲光发货,
经欧菲光验收后进入 HUB 仓。
    欧菲光在生产过程中,自 HUB 仓进行领料,领取材料后每日向公司发送邮

                                       3-1-4-96
           件,对 HUB 仓的入库、出库的数量进行对账,公司驻厂专员每月末对 HUB 仓
           进行盘点,并与客户就 HUB 仓所放存货的金额以及本月欧菲光已领取产品的金
           额进行核对。
               发行人在客户领用相关产品前,产品具体由驻厂专员进行每日管理,存货发
           生的损毁、灭失风险由发行人承担。
               四、发出商品的期后销售实现情况是否存在异常
               经核查发行人存货中有关发出商品的账务记录,发行人发出商品均流转较快,
           期后销售实现情况正常。
               五、期末存货的盘点情况,发出商品盘点情况,项目组监盘情况与比例
               2020 年 6 月末,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参与了发行人半年度盘点的监盘工作,
           对于期末存货的监盘比例合计在 80%以上。针对发行人的发出商品,主要为已运
           送往客户处但尚未完成安装调试的自动化设备,由于相关产品均已运送至客户厂
           区,实地盘点具有一定难度,保荐机构及审计机构采用函证及查询相关发货记录
           作为替代性程序对发出商品进行了核查。
               六、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计提比例及计提过程,根据存货可变现净
           值的确定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跌价准备的计提
           政策和计提比例等因素,说明相关存货跌价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发行人目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为库龄超过 6 个月以上的存货全额计提
           跌价准备,库龄低于 6 个月的存货不计提跌价准备。
               发行人所处的消费电子行业研发、生产节奏较快,订单生产周期较短,库龄
           较长的原材料、库存商品主要为因项目变化、下游生产计划变化而形成的尾料及
           尾货,具有较低的经济价值,故发行人对超过 6 个月库龄的存货全额计提了跌价
           准备。但由于发行人产品均为根据客户订单生产,仅对相应的客户具有经济价值,
           不存在市场同类产品参考价,发行人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仅可通过客户订单采购价
           格确定。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跌价准                             存货跌价                           存货跌价
   公司    存货账面       存货跌              存货账面      存货跌                 存货账面     存货跌
                                     备计提                             准备计提                           准备计提
             余额         价准备               余额         价准备                  余额        价准备
                                      比例                               比例                               比例
安洁科技    50,864.21     9,704.74   19.08%   62,751.76      5,761.41      9.18%   45,205.88    3,268.73      7.23%


                                                      3-1-4-97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跌价准                                存货跌价                            存货跌价
   公司    存货账面       存货跌              存货账面       存货跌                   存货账面      存货跌
                                     备计提                                准备计提                            准备计提
             余额         价准备                余额         价准备                     余额        价准备
                                      比例                                  比例                                比例
恒铭达       5,030.76      549.14    10.92%     4,167.12          496.71     11.92%     4,953.99     155.04       3.13%

飞荣达      53,208.90     3,977.09    7.47%    21,207.77      1,191.83        5.62%    13,927.11     646.53       4.64%

智动力      24,518.30     1,821.91    7.43%    14,587.53          909.86      6.24%     8,396.28        0.00      0.00%

领益智造   392,984.11    30,358.88    7.73%   284,205.07    31,750.95        11.17%   137,379.73   17,353.58     12.63%

发行人       4,375.12      861.05    19.68%     5,466.15          393.31      7.20%     3,664.91     393.22      10.73%

               发行人在 2019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位于行业中游。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
           策上来看,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式更为谨慎,只要存货库龄超过 6 个月
           即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基本不存在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净值的风险,发
           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12、关于期间费用。发行人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5.20%、18.82%、17.20%及 19.00%。请说明:(1)结合期间费用率的同行业
           对比情况和行业经营特征,说明期间费用率的合理性及变动的原因,主要期间
           费用项目的变化与生产经营规模变化、销售增长、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是否具有
           一致性;(2)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中各项的职工薪酬金额均大幅上升,结
           合报告期职工总人数、各部门职工薪酬、人数及变动人数、平均薪酬,说明各
           部门人员数量及平均薪酬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人工薪酬变动是否相一致,
           报告期公司员工人均薪酬与同地区对应平均薪酬的对比情况;(3)结合报告期
           内运输量、运输距离、价格变动情况,说明运输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变动原因;
           (4)销售服务费核算的具体内容;(5)报告期内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说
           明报告期内股份支付公允机制确认方式,对应股份支付前一期市盈率、市净率
           情况,说明员工入股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条件,以及分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的合
           理性,一次确认对于发行人利润的影响;(6)研发费用对应的具体项目、构成
           及其归集方法,研发投入相关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是否符合申请高新技术
           企业资格相关条件;(7)研发费用大幅上升的合理性,研发材料支出大幅上升
           的合理性,结合研发项目具体情况、研发进度、取得成果等,说明报告期内研


                                                       3-1-4-98
  发费用金额及占比波动的原因,研发费用是否具有真实用途,说明是否存在将
  其他成本、费用计入研发投入的情形,以及与研发投入相关的加计扣除情况是
  否匹配,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8)高新技术资质到期时间,续期措施,是
  否存在障碍,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9)财务费用汇兑损溢的计算过程及
  依据,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套期保值业务,是否订立远期
  外汇买卖合约、外汇期货合约及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买卖合约等,若存在,说
  明合约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量、金额、交割期限、合约主要内容及损
  益等。
         回复:
         一、结合期间费用率的同行业对比情况和行业经营特征,说明期间费用率
  的合理性及变动的原因,主要期间费用项目的变化与生产经营规模变化、销售
  增长、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是否具有一致性;
         (一)结合期间费用率的同行业对比情况和行业经营特征,说明期间费用
  率的合理性及变动的原因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分析如下:
     公司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恒铭达                            7.18%              6.74%         6.03%         5.15%
智动力                            3.46%              2.39%         2.96%         2.66%
飞荣达                            3.03%              3.06%         3.65%         3.61%
安洁科技                          2.74%              2.64%         1.74%         1.53%
领益智造                          1.29%              1.52%         1.40%         0.71%
平均数                           3.54%               3.27%        3.16%         2.73%
发行人                           4.46%               4.09%         4.68%         3.6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上市公司年报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原
  因为公司业务规模小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且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新业务、新客
  户的拓展,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因此销售费用占比相对较高。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水平相
  当,具体情况如下:

                                          3-1-4-99
         公司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恒铭达                               8.45%          6.41%           7.51%              7.93%
智动力                               4.71%          4.99%           8.99%              8.13%
飞荣达                               6.62%          6.48%           5.21%              4.38%
安洁科技                             8.02%          7.55%           6.05%              6.50%
领益智造                             4.02%          8.78%           8.73%              5.65%
           平均数                    6.36%          6.84%           7.30%             6.52%
           发行人                    7.35%          6.18%           6.97%             5.09%

    数据来源:Wind 资讯、上市公司年报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
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恒铭达                  7.49%             5.15%               5.12%                5.27%
    智动力                  5.96%             4.95%               4.12%                3.80%
    飞荣达                  6.88%             4.90%               5.15%                4.97%
   安洁科技                 6.01%             6.85%               5.68%                4.20%
   领益智造                 5.36%             4.77%               5.01%                3.28%
    平均值                 6.34%              5.32%               5.02%                4.30%
    发行人                 6.37%              6.18%               5.85%                5.11%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分析如下:
         公司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恒铭达                               -2.97%           -0.82%            -0.71%          2.35%
智动力                                1.21%           1.20%             1.51%           1.29%
飞荣达                                0.31%           0.19%             -0.66%          0.74%
安洁科技                             -1.21%           -0.97%            -2.09%          1.63%
领益智造                              1.31%           1.17%             1.09%           1.42%
           平均数                    -0.27%           0.15%             -0.17%         1.49%
           发行人                     0.81%           0.75%             1.45%          1.31%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3-1-4-100
                         由于公司尚未上市,融资渠道有限,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融资,因此财务费
                   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二)主要期间费用项目的变化与生产经营规模变化、销售增长、实际业
                   务发生情况是否具有一致性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571.03        61.22%     892.28     49.02%      668.18      42.44%    336.19     37.80%
           仓储运输费         201.24        21.57%     420.73     23.11%      367.77      23.36%    156.59     17.61%
           业务招待费             47.99      5.15%     194.00     10.66%      148.10      9.41%     146.42     16.46%
           差旅交通费             58.84      6.31%     191.98     10.55%      188.33      11.96%    126.45     14.22%
           销售服务费             35.34      3.79%      66.56      3.66%      125.64      7.98%      69.76      7.84%
           办公费                 16.39      1.76%      50.73      2.79%       57.12      3.63%      39.03      4.39%
           其他                    1.91      0.20%       4.03      0.22%       19.33      1.23%      14.93      1.68%
                  合计        932.75      100.00%    1,820.31   100.00%      1,574.47   100.00%     889.37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仓储运输费、业
                   务招待费和差旅交通费等,上述四项费用报告期各期合计金额为 765.65 万元、
                   1,372.38 万元、1,698.99 万元和 879.11 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 86.09%、
                   87.17%、93.34%、94.25%。
                         2018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度增长 685.10 万元,增幅 77.03%,主要原
                   因系职工薪酬、仓储运输费及差旅费增长所致;
                         2019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 2018 年度增长 245.84 万元,增幅 15.61%,主
                   要原因系工资薪酬及仓储运输费增长所致。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688.34        44.77%     1,182.18       43.02%       894.33       37.05%          446.41    36.49%
股份支付                    205.26        13.35%      378.79        13.79%       354.62       14.69%           29.55        2.42%

                                                             3-1-4-101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办公费                    184.57       12.01%     323.25          11.76%        344.19            14.26%            332.53       27.18%
中介机构等服务费          100.08        6.51%     303.64          11.05%        276.35            11.45%            119.21        9.74%
差旅交通费                 80.65        5.25%     170.11           6.19%        195.99            8.12%             133.55       10.92%

折旧及摊销                173.84       11.31%     165.02           6.01%        146.27            6.06%              58.44        4.78%
业务招待费                 49.40        3.21%     123.57           4.50%        103.38            4.28%              67.95        5.55%
租赁费                     50.18        3.26%      98.88           3.60%           86.68          3.59%              27.07        2.21%
其他                        5.08        0.33%       2.30           0.08%           12.18          0.50%               8.81        0.72%
         合计            1,537.40     100.00%   2,747.73        100.00%       2,413.98       100.00%           1,223.5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1,223.54 万元,2,413.98 万元、2,747.73 万
                   元、1,537.4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09%、6.97%、6.18%、7.35%,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和营业收入的增长,管理费用总额呈逐年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股份支付、中介机构等服务费、办公
                   费、差旅交通费等构成,上述费用合计数占管理费用比例分别为 86.74%、85.56%、
                   85.81%、81.88%。
                       2018 年公司管理费用较 2017 年上涨 1,190.44 万元,增幅 97.30%,主要系职
                   工薪酬、股份支付、办公费及中介咨询服务费金额增长所致。
                       2019 年公司管理费用较 2018 年上涨 333.75 万元,增幅 13.83%,主要系职
                   工薪酬金额增长所致。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研发材料支出       443.28     33.29%   1,017.93       37.00%      1,081.25        53.38%          720.82       58.65%
         研发职工薪酬       828.61     62.23%   1,597.08       58.06%       815.29         40.25%          400.98       32.63%
         折旧及摊销          26.30      1.98%     42.65          1.55%       10.66         0.53%             2.47        0.20%
         其他研发支出        33.25      2.50%     93.23          3.39%      118.22         5.84%           104.69        8.52%
                合计      1,331.44    100.00%   2,750.89      100.00%      2,025.42    100.00%        1,228.96        100.00%




                                                           3-1-4-102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和材料支出构成,两者合计占研
发费用的比例均在 90%以上。物料消耗包括模具费和材料费用,研发费用的其他
包括折旧摊销、办公租赁、水电等。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研发费用金额和占收入比例均有一
定增长,主要系:①消费电子行业产品更新速度快,由此对企业的技术研发实力
和创新能力有较高要求,公司产品生产工艺的先进性和研发实力是影响公司未来
盈利能力稳定性、持续性和行业地位的重要因素。为保证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持续加大对研发人员的招聘和研发项目的资金投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
大,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不断进行产品、技术的创新,并积极拓展产品品类及应用
领域,研发物料消耗金额从 2017 年度的 720.82 万元上升至 2019 年度的 1,017.93
万元;②公司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报告期内研发人员数量从 2017 年末的 48
人增加至 2020 年 6 月末的 101 人,研发人员人工成本有所上涨。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利息费用                   149.68               206.78        456.48         244.99
 减:利息收入                 6.05                 9.86          9.02           4.60
 汇兑损益                   -20.51               -13.98         -44.01         17.51
 手续费                      10.74                12.55         15.28           5.50
 其他                        36.10               136.55         82.68          52.50
          合计              169.96               332.03        501.42         315.89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向金融机构支付的贷款利息。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
分别为 315.89 万元、501.42 万元、332.03 万元、169.96 万元。2018 年,受贷款
规模增长影响,利息支出高于其他期间。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中各项的职工薪酬金额均大幅上升,结合报
告期职工总人数、各部门职工薪酬、人数及变动人数、平均薪酬,说明各部门
人员数量及平均薪酬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人工薪酬变动是否相一致,报告
期公司员工人均薪酬与同地区对应平均薪酬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各部门年均人次均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而呈上升趋势,各部门平
均薪酬在 17-19 年均逐年上升,2020 年,由于管理部门和研发部门人员扩充,新

                                     3-1-4-103
招聘了一些职级较低人员,因此部门平均年薪略有降低。
    公司的研发部门、管理部门、销售部门的主要人员集中在东莞和深圳两地,
东莞和深圳两地的平均年薪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深圳平均年薪(万元)                               12.77        11.17        10.02
东莞平均年薪(万元)                                 7.4          7.0         6.16

    数据来源:东莞市统计调查信息网“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深圳市平均薪
酬取自深圳市统计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发行人研发部门、管理部门、销售部门的主要人员薪酬变动情况与当地平均
薪酬变动一致,均逐年上升。
    三、结合报告期内运输量、运输距离、价格变动情况,说明运输费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变动原因;
    公司仓储运输费主要为向客户运输货物发生的物流运输费和快递费。报告期
各期,运输仓储费金额分别为156.59 万元、367.77 万元、420.73 万元和 201.24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65%、1.06%、0.95%、0.96%,2017 年相对较低,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1-6 月运输仓储费占收入比重相对保持稳定。
    公司的运输仓储费主要以运输距离的远近和运输货量的多少相关。报告期,
运输仓储费变动原因的主要为:

    A、2017 年度运输仓储费较低原因
    2017 年,公司运费占收入比重较低,主要原因为:
    2017 年公司销售客户收入度和地区分部都较为集中。公司为贴近式生产模
式,主要系同城运输,运输距离较短,故运费占收入、每万 PCs 运费比重较低。
    B、2018 年及 2019 年运输仓储费增长原因
    发行人 2018 年、2019 年运输仓储费占营业收入比重、单位运输量所产生的
运输仓储费较 2017 年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客户销售量增大,客户结构变动,
运输距离相对加长所致。受公司开拓新增客户,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地域分布由以
深圳周边和淮安为代表的华东区域为主逐步扩张至华北、华中及西南地区,华南
地区之广东以外及华东地区之淮安以外等非公司生产基地客户收入及占比有较
大幅度的提高。公司收入结构的变动以及运输距离相对变长使得公司销售货物运
输距离较 2017 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3-1-4-104
     C、报告期公司仓储运输单价变动
    报告期,公司运输仓储费/销量呈现波动趋势。
    2018 年,公司主要客户南昌欧菲光货物时间要求较为严格,多采用隔日达
的运输方式,运输单价高于一般客户,导致 2018 年度公司运输单价较 2017 年有
所上升。
    2018 年末开始,公司因西南地区的业务量有所加大,引入了性价比更高的
物流供应商,加之公司 2018 年主要物流供应商跨越速运降价,使得公司的货运
单价较 2018 年度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四、销售服务费核算的具体内容;
    主要为对部分客户(例如京东方和欧菲光)的质保金,以及支付给光千合的
为发行人提供客户售后服务的佣金。
    五、报告期内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说明报告期内股份支付公允机制
确认方式,对应股份支付前一期市盈率、市净率情况,说明员工入股协议约定
的服务期条件,以及分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的合理性,一次确认对于发行人利
润的影响;
    (一)报告期内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说明报告期内股份支付公允机
制确认方式,对应股份支付前一期市盈率、市净率情况
    2017 年 12 月,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瀚卓实业以 665.73 万元受让鸿富瀚有限
7.397%的股权,出资金额为 221.91 万元。2019 年 4 月和 8 月,员工持股计划份
额调整涉及的鸿富瀚有限出资金额为 93.60 万元,考虑到公司经营状况显著改善,
且公司已开始筹划股改上市,本次授予员工股权的价格为 1,004.64 万元。
    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37,764.25 万元,对应 2017 年加回股
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 4,657.87 万元的 PE 为 8.11 倍,对应 2017 年末加回股份支
付费用的净资产 7,306.44 万元的 PB 为 5.17,考虑到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7.397%,
对应公允价值为 2,793.42 万元,减去 665.73 万元的入股成本,对应 2,127.69 万
元的股份支付总额,按照 6 年进行分摊得到 2017 年底股权激励授予对应的股份
支付费用。




                                  3-1-4-105
    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46,652.65 万元,对应 2018 年加回股份
支付费用的净利润 4,784.62 万元的 PE 为 9.75 倍,对应 2017 年末加回股份支付
费用的净资产 14,057.81 万元的 PB 为 3.32,考虑到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6.81%,
对应的公允价值为 3,177.05 万元。2019 年 4 月和 2019 年 8 月,公司的持股平台
人员有所变化,相关人员按照根据瀚卓实业现行的《股权激励协议》及《合伙份
额转让价款支付协议》,以统一的公司估值进行入股和退股,涉及变动比例为
42.18%,因此持股平台变动额对应公允价值为 1,340.05 万元,员工实际支付金额
为 1,004.64 万元,对应 335.41 股份支付总额,公司按照员工持股协议约定的 6
年服务期进行摊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股份支付费       2019 年股份支付费
     分摊期间                                                       合计
                         用分摊                  用分摊
     2017 年                     29.55                          -            29.55
     2018 年                    354.62                          -           354.62
     2019 年                    354.62                   24.17              378.79
     2020 年                    354.62                   55.90              410.52
     2021 年                    354.62                   55.90              410.52
     2022 年                    354.62                   55.90              410.52
     2023 年                    325.06                   55.90              380.96
     2024 年                            -                55.90               55.90
     2025 年                            -                31.73               31.73
       合计                   2,127.71                  335.41             2,463.11
    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 29.55 万元、
354.62 万元、378.79 万元及 205.26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51%、6.12%、
3.89%及 4.30%,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二)说明员工入股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条件,以及分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的合理性,一次确认对于发行人利润的影响;
    根据瀚卓实业现行的《股权激励协议》,约定服务期为 6 年。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第 26 题,股份支付的
计量方式为: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时,对增资或受让的股份立即授予或转让完成且
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的,原则上应当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并作为偶

                                   3-1-4-106
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对设定服务期的股份支付,股份支付费用应采用恰当
的方法在服务期内进行分摊,并计入经常性损益,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应结合股权
激励方案及相关决议、入股协议、服务合同等有关服务期的条款约定,充分论证
服务期认定的依据及合理性。
       《股权激励协议》明确约定员工服务器为 6 年,且授予员工均为公司在职员
工,因此分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具备合理性,符合会计准则和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一次确认对发行人的利润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分期确认利润总额               4,770.81         9,728.68     5,790.25         5,754.17
        分期股份支付费用                 205.26          378.79        354.62           29.55
 加回分期股份支付费用利润总额          4,976.07        10,107.47     6,144.87         5,783.72
    一次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335.41               -       2,127.71
一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的利润总额         4,976.07         9,772.06     6,144.87         3,656.01
          对利润的影响                   205.26           43.38        354.62        -2,098.16

       六、研发费用对应的具体项目、构成及其归集方法,研发投入相关内控制
度及其执行情况,是否符合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相关条件;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归集方法如下:
 序号    研发费用类型                              归集方法及依据
                         每月人力资源部统计部门工资汇总表,据此计入明细账,同时人
                         力资源部统计当月研发人员在各研发项目的人工工时,和当月研
   1       职工薪酬
                         发人员工资单,财务部根据各研发项目的人工工时和工资单计算
                         各项目应承担的职工薪酬费用,做研发项目辅助台账
                         按照当月实际使用中的研发类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费按照研
   2     固定资产折旧
                         发各项目工时比例归集,做研发项目辅助台账
                         归属于研发部门的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销费用原值进行摊销,按
   3       摊销费用
                         照研发各项目工时比例归集,做研发项目辅助台账
                         为进行研究开发项目所需要的原物料、辅助物料、辅助产品,在
   4        材料费       研发产品设计、验证、推广阶段,研发人员都会按需申请采购并
                         按实际项目需求领用
                         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
                         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委托专业的检测机构的测试费、购买 IP、
   5       技术费用
                         购买 MPW 服务等,涉及专有项目的技术费用归入特定项目,其余
                         按照研发各项目工时比例归集,做研发项目辅助台账
                         进行研发用场地、管理费、水电费,及园区的配套设施服务费,
         企业孵化合作
   6                     按研发部门实际占用的面积比分配总的费用,并按照研发各项目
               费
                         工时比例归集,做研发项目辅助台账

                                       3-1-4-107
 序号   研发费用类型                            归集方法及依据
                       按照研发人员实际发生的金额归集,一般包括在立项策划、产品
  7        差旅费      调研及试验及验证环节,以及进行产品推广参加科研会议、技术
                       交流等产生的交通、车用、差旅费
                       在市场活动中,为维护自身产品的利益,防止其他公司侵权,研
        知识产权事务
  8                    发项目会产生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如:申请费、注册费、代理
              费
                       费、年费等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办公费、
                       研发人员培训费、专家咨询费、技术交流、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
  9         其它
                       等,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产生的相关费用均按照
                       实际发生金额入账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内控制度,从研发项目立项与审批、研发过程管
理、结题验收到研发成果保护均有合理及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并且在报告期内
得到了有效执行。对研发项目,发行人从调研立项、计划、开发、测试至项目结
项的整个项目周期管理流程作出了详细规定,具体为:研发中心负责收集了解内
外部需求,同时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技术实力制定研发计划,进行项目立项申请。
公司成立专门的研发专家委员会,负责对研发项目可行性方案进行评估,对于具
有研发必要性和可行性的项目,经总裁室评审通过后准予立项。立项后,由具体
研发小组根据《研发项目立项书》按计划推进研发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定期汇报
研发进展情况。研发完成后,项目组向研发专家委员会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经专
家委员会测试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项。对于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范围、研发费用的
管理、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发行人均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研发费用归
集的准确性、完整性及合规性。具体为:研发项目立项后,由具体研发部门将研
发计划及项目预算上报至财务部,财务部门设立专门的研发项目台账予以归集核
算研发项目支出。每月末,财务部根据研发项目人员名单、研发人员实际投入研
发项目情况,将研发人员工资薪酬计入其所属的研发项目。研发人员发生的差旅
费、办公费用等开支由研发人员据实填报报销单、经研发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
人员审核无误后计入其所属开发项目。房租、折旧费等公共支出,首先按研发部
门所使用面积比例,再按不同项目人员数量比例进行分摊计入项目。在整个研发
周期中,财务部门需监督研发投入在预算范围内。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执行情况良好。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发行人符合高新技术企
业的认定条件,具体如下:

                                    3-1-4-108
 序号                        规定                             归集方法及依据
                                                         发行人 2008 年成立,时间超
  1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过一年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     企业拥有主要产品(服务)在
  2     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     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
        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企业生产的模切产品及自动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
  3                                                    化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     母公司研发人员占比大于
  4
        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10%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
        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
        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含)的企业,
        比例不低于 5%;                                  母公司 2019 年收入 3.31 亿
  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 元,研发费用 0.16 亿元,占
        企业,比例不低于 4%;                            比 4.8%,符合规定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
        于 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
        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     母公司主要产品均为高新技
  6
        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术产品(服务)
                                                         母公司创新能力评价达到要
  7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求
                                                         母公司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
  8                                                      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
        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七、研发费用大幅上升的合理性,研发材料支出大幅上升的合理性,结合
研发项目具体情况、研发进度、取得成果等,说明报告期内研发费用金额及占
比波动的原因,研发费用是否具有真实用途,说明是否存在将其他成本、费用
计入研发投入的情形,以及与研发投入相关的加计扣除情况是否匹配,是否符
合相关税法规定;
      (一)研发费用大幅上升的合理性,研发材料支出大幅上升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和材料支出构成,两者合计占研
发费用的比例均在 90%以上。物料消耗包括模具费和材料费用,研发费用的其他
包括折旧摊销、办公租赁、水电等。



                                      3-1-4-109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研发费用金额和占收入比例均有一
定增长,主要系:①消费电子行业产品更新速度快,由此对企业的技术研发实力
和创新能力有较高要求,公司产品生产工艺的先进性和研发实力是影响公司未来
盈利能力稳定性、持续性和行业地位的重要因素。为保证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持续加大对研发人员的招聘和研发项目的资金投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
大,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不断进行产品、技术的创新,并积极拓展产品品类及应用
领域,研发物料消耗金额从 2017 年度的 720.82 万元上升至 2019 年度的 1,017.93
万元;②公司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报告期内研发人员数量从 2017 年末的 48
人增加至 2020 年 6 月末的 101 人,研发人员人工成本有所上涨。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
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恒铭达                7.49%           5.15%         5.12%          5.27%
   智动力                5.96%           4.95%         4.12%          3.80%
   飞荣达                6.88%           4.90%         5.15%          4.97%
  安洁科技               6.01%           6.85%         5.68%          4.20%
  领益智造               5.36%           4.77%         5.01%          3.28%
   平均值               6.34%            5.32%         5.02%          4.30%
   发行人               6.37%            6.18%         5.85%          5.11%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二)结合研发项目具体情况、研发进度、取得成果等,说明报告期内研
发费用金额及占比波动的原因,研发费用是否具有真实用途,说明是否存在将
其他成本、费用计入研发投入的情形
    报告期内,2020 年之前的研发项目均已经结项,并形成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公司坚持以技术研发为导向,随着公司订单量的不断增加,公司不断加大新技术、
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保持了较高的研发投入水平,研发费用逐年增长,研发费用
率受营业收入的变化略有波动,总体上保持增长趋势。项目组对于发行人研发费
用的归集是否合规,采取了以下的核查方法:
    (1)复核研发人员名单与职工薪酬之间的匹配性,检查上述费用是否均由
研发人员产生;
    (2)抽样复核材料支出对应的领料申请单或研发材料领用分配表等,检查

                                   3-1-4-110
计入研发费用的材料是否均实际用于研发活动;
    (3)复核计入研发费用中的折旧及摊销、租赁费对应的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办公场所等是否均为研发实际使用;
    (4)获取发行人的研发管理制度,抽样复核报告期内的研发项目立项报告、
研发项目台账、研发支出费用审批凭证等,检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研发管理的完善
性。

       八、高新技术资质到期时间,续期措施,是否存在障碍,对发行人经营业
绩的影响
    鸿富瀚持有 2019 年 12 月 9 日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
家 税 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为
GR201944203346,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后续高新技术资质到期时,公司将及时申请续期,不存在障碍,对发行人经
营业绩不存在不利影响。
       九、财务费用汇兑损溢的计算过程及依据,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具体措施,
是否存在套期保值业务,是否订立远期外汇买卖合约、外汇期货合约及无本金
交割远期外汇买卖合约等,若存在,说明合约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量、
金额、交割期限、合约主要内容及损益等;
    发行人对货币性往来科目如应收账款初始确认时采用当月 1 号的汇率,对于
已实现汇兑损益,汇兑损益金额为收到的外币银行存款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的人
民币与上月末调汇后的应收账款之差;对于未实现汇兑损益,汇兑损益金额为按
月末汇率调汇差额。发行人不存在套期保值业务,未订立远期外汇买卖合约、外
汇期货合约及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买卖合约等。


       13、关于吸收合并。发行人于 2020 年吸收合并子公司烨德实业,烨德实业
正在办理注销手续。请说明:(1)吸收合并、注销子公司烨德实业的背景、履
行程序的合规性,吸收合并后相关资产、业务、人员的具体安排,债权债务处
置及员工安置是否存在纠纷;(2)合并日及确定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誉金额均为 2,566.58
万元,为通过换股方式收购了烨德实业 100%股权所形成,请说明烨德实业报告
期内业绩情况,发行人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吸收合并后商誉的

                                  3-1-4-111
会计处理,对发行人利润的影响,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
     回复:
     一、吸收合并、注销子公司烨德实业的背景、履行程序的合规性,吸收合
并后相关资产、业务、人员的具体安排,债权债务处置及员工安置是否存在纠
纷
     为实现打造深圳、东莞、淮安、秦皇岛、梅州共五大生产基地,就近配套服
务客户战略,2017 年以来,发行人逐步设立淮安鸿富瀚、东莞鸿富瀚浩、秦皇
岛鸿富瀚、梅州科技、东莞科技等子公司,并于 2018 年末收购了烨德实业,业
务规模和产能产量不断扩大。
     2019 年下半年,为减少公司与烨德实业的内部交易,公司计划由鸿富瀚母
公司吸收合并烨德实业,转而以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公司作为
其经营载体,纳入母公司主体核算,节省管理成本。
     2019 年 12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烨德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并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2019 年 12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烨德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并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针对吸收合并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
     2020 年 1 月,发行人以联络函的形式向烨德实业全部债权债务人通知了吸
收合并事宜,并承诺以鸿富瀚作为主体承接烨德实业一切业务、人员及债权债务
关系。2020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以登报的形式公告了烨德实业的吸收合并事宜。
截至目前,烨德实业的法人主体在工商主管部门的登记信息尚未完成注销手续,
也不存在关于烨德实业债权债务处置及员工安置问题的纠纷。
     二、合并日及确定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目前鸿富瀚吸收合并烨德实业尚未完成固定资产内部转售、工商登记记录注
销等手续,烨德实业仍作为法人主体存续。
     以上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及相关解释的规
定,具体情况如下:
     “合并日或购买日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


                                 3-1-4-112
制权的日期,即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合
并方或购买方的日期。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通常可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一)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通过。
    (二)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三)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四)合并方或购买方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 50%),并
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五)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
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因此,鸿富瀚吸收合并烨德实业的合并日应当为完成烨德实业所有资产权属
变更登记及账务转让之时。
    三、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誉金额均为 2,566.58 万元,为通过换股方式
收购了烨德实业 100%股权所形成,请说明烨德实业报告期内业绩情况,发行人
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吸收合并后商誉的会计处理,对发行人利
润的影响,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018 年 12 月 14 日,鸿富瀚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260.87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恒美国际以其所持烨德实业 100%股权按照人民币 1,100.82
万元作价认缴,其中 260.87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余额 839.9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8 年 12 月 20 日,恒美国际有限公司与张定武、张定概、丘晓霞、瀚卓实业
共同签署了《中外合资经营合同》。
    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鸿富瀚所新
增注册资本 260.87 万元对应的公允价值 3,712.15 万元,较购买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烨德实业 100%股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1,145.57 万元的差额 2,566.58
万元应确认为商誉。
    2018 年 12 月 24 日,烨德实业 100%股权完成过户,烨德实业成为鸿富瀚有
限的全资子公司。鸿富瀚吸收合并后烨德实业后,商誉将继续在母公司报表列示。
    2019 年度,烨德实业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营业收入                                                            2,824.41

                                   3-1-4-113
                项目                                      金额(万元)
营业成本                                                                      1,638.10
利润总额                                                                        844.61
净利润                                                                          648.00

    按照 2019 年的净利润水平计算,烨德实业收购价款对应的市盈率仅为 5.73
倍,且根据目前业务开展情况,预计未来业绩将保持持续增长,商誉不存在减值。


    14、关于资金拆借。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由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况。请
逐项说明与关联方各项资金拆借的资金用途、借款的原因、偿还资金来源,履
行的审议程序、利率是否公允、对报告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及整改措施情况。
    回复: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口径之外的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初拆借余        本期拆借金   本期偿还金    期末拆借余
    报告期         关联方
                                    额                额           额            额
               深圳市思撰实业
   2018 年度                                  -       110.00       110.00                -
                 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张定概           924.73             23.00       947.73                -

    2017 年以来,发行人积极扩大产能,接连建立淮安、东莞、秦皇岛、梅州
等生产基地,对于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增大,发行人自关联方所拆入的资金均用
于日常营运资金。发行人偿还关联方资金主要来源为日常销售产品所取得的收入。
    2017 年发行人所归还拆入资金系 2016 年因扩大产能,营运资金需求增大而
自关联自然人拆入,于 2017 年 4 月前陆续归还。2018 年 8 月,发行人因运营资
金需求,自思撰实业拆入资金 110.00 万元,并于当月归还。2019 年之后,发行人
产能扩建逐渐步入正轨,融资渠道也逐渐拓宽,未有自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关联方拆入资金均未支付利息费用,但由于拆入资金金
额较小且均在较短时间内归还,实际对发行人财务费用影响较小,不存在因此影
响发行人经营业绩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金拆借均存在于有限公司阶段,所有相关关联交易均已
取得了全体股东关于关联交易的确认。


    15、关于房产瑕疵。报告期内,发行人自有房屋建筑物存在未取得权属证

                                  3-1-4-114
       书的情况。请说明:(1)瑕疵房产用途、面积及占比情况,涉及的收入及占比
       情况,是否为发行人的核心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规划用途,是否合法合规,
       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原因,预计办理完毕的时间,是否存在处罚的风险,发行
       人的拟解决措施;(2)发行人存在较多处租赁房产,请列表说明租赁房产用途,
       是否符合规划用途,是否涉及租赁集体用地、划拨用地的情况、是否取得房产
       土地权证,是否办理租赁备案;(3)部分租赁房产于 2019 年、2020 年到期,请
       说明租赁合同续签情况,是否存在不能续租的风险,结合租赁房产用途说明房
       产租赁到期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发行人拟解决措施
              回复:
              一、瑕疵房产用途、面积及占比情况,涉及的收入及占比情况,是否为发
       行人的核心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规划用途,是否合法合规,未取得不动产
       权证的原因,预计办理完毕的时间,是否存在处罚的风险,发行人的拟解决措
       施;
           目前,公司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自有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经营场                                      2019
                        建筑面积             取得           所有权   半年度             土地规划
序号           座落                 所面积           用途                      年收入
                        (m2)               方式             人     收入占               用途
                                      占比                                     占比
                                                                       比
        淮安市淮安区
                                                    办公、 淮安鸿
 1      237 省道东侧、 7,561.34     22.75%   自建                    12.39%    13.55%   工业用地
                                                    厂房   富瀚
        山阳大道南侧
         大埔县湖寮镇                               办公、 梅州鸿
 2                      11,945.30   35.95%   自建                    2.41%       -      工业用地
         新工业小区                                 厂房   富瀚
           上述自有厂房均已取得完备的建设相关手续,相关房产建设符合规划用途,
       目前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预计在 2020 年 11 月办理完成。
           淮安鸿富瀚已经取得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
       明。
           梅州鸿富瀚已经取得大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
           上述未办理完毕权属证明的房产不存在被处罚的风险。发行人会尽快办理权
       属证明。
              二、发行人存在较多处租赁房产,请列表说明租赁房产用途,是否符合规
       划用途,是否涉及租赁集体用地、划拨用地的情况、是否取得房产土地权证,


                                             3-1-4-115
       是否办理租赁备案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房屋租赁涉及两块集体用地,分别为深圳市宝
       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富塘路 47 号,北区一楼 C 区,宿舍 11 间和深圳市龙
       华区观湖街道老村社区创新工业园内 A-G、M、N、Z、P 栋厂房,A、C、D 栋
       宿舍两处租赁房产,对于龙华区的租赁房产,未来公司将取得五年不拆迁证明,
       对于宝安区的房产,由于烨德收入占比不到公司 5%,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出具承
       诺,补偿由于生产场地可能的变动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具体的租赁房产使用情
       况如下:
                                                                        是否提   是否办
                                                             租赁面积                     未办理备案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供产权   理租赁
                                                             (m2)                           原因
                                                                          证书   备案

                东莞高星   东莞市塘厦      2020 年 7 月 1
       鸿富瀚
 1              电子有限   镇高丽三路      日-2022 年 12      6,503       是       是          -
         浩
                  公司     五号厂房           月 31 日

                           苏州市工业
                苏州奥斯                                                                  面积较小,为
                           园区利达路 6    2019 年 12 月 9
       苏州鸿   曼电子科                                                                  办公使用,对
 2                         号院墙内 7 号   日至 2021 年 12      30        是       否
         锦瀚   技有限公                                                                  生产经营影
                           厂房二楼东          月8日
                  司                                                                        响很小
                             半部分
                           腾飞路 3 号世
                秦皇岛世
                           奥电子科技      2018 年 6 月 1                                 秦皇岛相关
       秦皇岛   奥电子科
 3                         有限公司院      日至 2021 年 5    1247.84      是       否     部门不予办
       鸿富瀚   技有限公
                           内 1 号厂房、     月 31 日                                         理
                  司
                              办公楼

                龙岗区产     深圳市龙岗                                                   面积较小,为
                                          2019 年 1 月 15
                业投资服     区大运软件                                                   办公使用,对
 4                                        日至 2021 年 1      43.26       是       否
                务集团有   小镇第 27 栋 5                                                 生产经营影
                                             月 14 日
                限公司     层(房号 511)                                                   响很小

                            深圳市龙华
       鸿富瀚               区观湖街道                                                    为集体土地
                深圳市创    老村社区创                                                    无法办理租
                                         2019 年 8 月 1
                新硅谷产    新工业园内                                                    赁备案,未来
 5                                       日至 2023 年 7       2,120       否       否
                业运营有   A-G、M、N、                                                    公司将取得
                                           月 30 日
                限公司     Z、P 栋厂房,                                                  五年不拆迁
                           A、C、D 栋宿                                                       证明
                                舍




                                               3-1-4-116
                                                                        是否提   是否办
                                                             租赁面积                     未办理备案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供产权   理租赁
                                                             (m2)                           原因
                                                                          证书   备案
                                                                                          为集体土地
                                                                                          无法办理租
                           深圳市宝安
                                                                                          赁备案,公司
                           区燕罗街道
                深圳市富                                                                  实际控制人
                           塘下涌社区     2020 年 6 月 1
                佳瑞投资                                                                  将出具承诺,
 6                         富塘路 47 号, 日至 2021 年 11     3,600       否       否
                发展有限                                                                  补偿由于生
                           北区一楼 C       月 30 日
                  公司                                                                    产场地可能
                           区,宿舍 11
                                                                                          的变动给投
                               间
                                                                                          资者带来的
                                                                                              损失
                           深圳市龙华
                                                                                          为集体土地
                           区观湖街道
                                                                                          无法办理租
                           新田社区创      2018 年 4 月 10
       鸿富瀚                                                                             赁备案,未来
 7              鸿富瀚      新工业园       日至 2021 年 4       30        否       否
         软件                                                                             公司将取得
                           160017 号创         月9日
                                                                                          五年不拆迁
                           新工业园 A
                                                                                              证明
                              栋 101
                           东莞市望牛
                                                                                          产权方正在
                东莞市金   墩朱平沙科
                                           2020 年 6 月 30                                办理不动产
       东莞鸿   蓉智创物   技五路 1 号路
 8                                         日至 2022 年 6     2,800       是       否     权证,待办理
         富瀚   业管理有   金沙产业中
                                               月9日                                      完毕可办理
                限公司     心3栋4楼
                                                                                            租赁备案
                               401 室
                           淮安市淮安                                                     面积较小,为
                                           2020 年 1 月 13
       淮安鸿   淮安鸿富   区经济开发                                                     办公使用,对
 9                                         日至 2023 年 1       50        否       否
         锦豫     瀚       区 237 省道 8                                                  生产经营影
                                              月 13 日
                                号                                                          响很小

            三、部分租赁房产于 2019 年、2020 年到期,请说明租赁合同续签情况,是
       否存在不能续租的风险,结合租赁房产用途说明房产租赁到期对发行人生产经
       营的影响,发行人拟解决措施
            公司到期租赁房产为苏州鸿锦瀚租赁的房产,目前已续租,苏州鸿锦瀚为贸
       易性质公司,租赁房产为办公使用,面积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16、关于应付账款。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4,920.33 万
       元、9,900.05 万元、9,199.08 万元及 9,042.40 万元。请说明:(1)按照款项性质
       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金额及占比,各类应付款项余额波动的原因及合理


                                               3-1-4-117
          性,应付原材料采购款余额是否与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金额变动趋势及幅度一
          致;(2)发生额和支付情况是否具有采购合同或订单支持,最终收款方是否为
          货物或服务提供方;(3)应付账款账龄情况,结合款项性质、采购合同条款、
          结算方式,说明账龄超过一年的款项尚未支付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拖
          欠到期款项占用第三方资金的情况;(4)说明报告期内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
          与采购前五大供应商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
                回复:
                一、按照款项性质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金额及占比,各类应付款项
          余额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应付原材料采购款余额是否与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
          金额变动趋势及幅度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按产生原因分类,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类
                  金额(万    应付账    金额(万      应付账     金额(万     应付账      金额(万      应付账
       别
                    元)      款占比      元)        款占比       元)       款占比        元)        款占比
   原材料采购      8,108.65    89.67%   8,314.20      90.38%     9,105.45      91.97%      4,640.50      94.31%
   费用类采购        173.89     1.92%     307.06        3.34%      189.98       1.92%        75.80        1.54%
   资产购置          759.86     8.40%     577.82        6.28%      604.62       6.11%       204.02        4.15%
   合计            9,042.40   100.00%   9,199.08     100.00%     9,900.05     100.00%      4,920.33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采购金额情况如下: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料采购金额      10,685.10   100.00%    19,441.28       100.00%    19,682.42     100.00%     13,685.49     100.00%
原材料采购应
收账款/原材料                  75.89%                     42.77%                   46.26%                    33.91%
  采购金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自身产能扩大,使得资金需求增大,2018 年内与部分
          供应商协商,增长了结算后账期,使得应付账款比例有所增大。鉴于上述因素,
          发行人应付原材料采购款余额与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金额的实际变动趋势及幅
          度一致。
                二、发生额和支付情况是否具有采购合同或订单支持,最终收款方是否为
          货物或服务提供方
               经项目组及审计机构以函证、走访的形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账款发


                                                     3-1-4-118
       生额及支付额均具有采购合同和订单支持,最终收款方均为货物和服务提供方。
              三、应付账款账龄情况,结合款项性质、采购合同条款、结算方式,说明
       账龄超过一年的款项尚未支付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拖欠到期款项占用
       第三方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按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8,793.13     97.24%    8,879.60       96.53%      9,884.20      99.84%   4,920.01         99.99%
  1 年以上       249.28       2.76%      319.48        3.47%        15.85        0.16%         0.32        0.01%
    合计        9,042.40    100.00%    9,199.08     100.00%       9,900.05   100.00%     4,920.33        100.00%

              发行人应付账款的账龄基本都在 1 年以内,发行人超过 1 年以上账龄的应付
       账款均不是原材料采购相关的应收账款,多数为建设工程已确认未结算的款项或
       购买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所保留的尾款,具有未支付的合理性。
              发行人不存在通过拖欠到期款项占用第三方资金的情况。
              四、说明报告期内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与采购前五大供应商是否存在差
       异及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与采购前五大供应商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付账      余额占
           应付账款供应商                                             原材料采购供应商                   采购金额
                                      款金额        比
                     2020 年 6 月末                                             2020 年 1-6 月
深圳市卓邦包装制品厂                   368.38       4.07%      东莞市航达电子有限公司                      449.27
深圳市亚飞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47.54       3.84%      业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440.91
江苏台银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340.12       3.76%      东莞市富宝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393.76
东莞市富宝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327.15       3.62%      深圳盛谱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84.48
东莞市航达电子有限公司                 304.50       3.37%      深圳市亚飞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75.71
应付账款余额总计                      9,042.40    100.00%      原材料采购金额                            10,685.10
                        2019 年末                                                  2019 年
东莞市航达电子有限公司                 798.16       8.68%      相干(北京)商业有限公司                   1,410.23
苏州晋昌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275.93       3.00%      东莞市航达电子有限公司                      965.93
深圳市亚飞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64.82       2.88%      深圳市亚飞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43.01
深圳市卓邦包装制品厂                   258.01       2.80%      东莞市俊宇电子有限公司                      537.22


                                                   3-1-4-119
                                   应付账     余额占
        应付账款供应商                                            原材料采购供应商          采购金额
                                   款金额       比
北京中鼎高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45.58      2.67%      东莞市富宝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483.15
应付账款余额总计                   9,199.08   100.00%      原材料采购金额                   19,441.28
                       2018 年末                                            2018 年
江阴市永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393.42      3.97%      深圳市元亨实业有限公司            1,246.95
深圳市卓邦包装制品厂                371.67      3.75%      业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009.21
东莞市俊宇电子有限公司              327.77      3.31%      深圳日东光学有限公司               648.72
深圳市亚飞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94.94      2.98%      苏州梅克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98.92
深圳市骐通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281.89      2.85%      江阴市永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560.61
应付账款余额总计                   9,900.05   100.00%      原材料采购金额                   19,682.42
                       2017 年末                                            2017 年
深圳市元亨实业有限公司              419.41      8.52%      深圳市元亨实业有限公司            1,565.12
江阴市永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240.41      4.89%      深圳市冠特科技有限公司            1,278.44
苏州梅克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15.28      4.38%      业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591.8
东莞市航达电子有限公司              193.55      3.93%      苏州唐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30.54
深圳市骐通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175.14      3.56%      苏州梅克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60
应付账款余额总计                   4,920.33   100.00%      原材料采购金额                   13,685.49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不匹配的供应商主要有以下 2 类原因:1、部分供应
       商在供应关系中占有主导地位,采用付款发货的方式进行销售,如相干(北京)
       商业有限公司、业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2、部分供应商于当年度上半年
       合作较多,下半年之后由于相关项目结束,业务规模骤减,年末未能形成较大金
       额的应付账款。
           总体来说,发行人应付账款供应商与原材料采购供应商基本匹配。


           17、公司治理。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定武、丘晓霞夫妇,合计持有公司 80.59%
       的股份。7 名董事中 2 名为专科学历,3 名监事中 2 名为初中学历,核心技术人
       员 5 名中 2 名为大专学历。请说明:(1)公司治理情况,是否可以保障中小股
       东利益;(2)公司员工学历构成情况,是否可以体现发行人技术先进性。
           回复:
           一、公司治理情况,是否可以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3-1-4-120
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制度,并
建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决策,公司
法人治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发行人董监高均已通过深圳证监局辅导考试,对资本
市场法律法规有足够的掌握,具备合格的履职能力,能够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二、公司员工学历构成情况,是否可以体现发行人技术先进性。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学历构成如下:
                                                  2020 年 6 月 30 日
               学历
                                           人数                        占比
本科及以上                                            110                       8.83%
大专                                                  245                      19.68%
高中及以下                                            890                      71.49%
               合计                                 1,245                     100.00%

       截至 2019 年底,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学历构成如下:
                                     恒铭达
               学历                        人数                        占比
             本科及以上                                52                      7.54%
                大专                                  120                     17.39%
             高中及以下                               518                     75.07%
               合计                                   690                     100.00%
                                    安洁科技
               学历                        人数                        占比
             本科及以上                               449                      7.03%
                大专                                  650                     10.17%
             高中及以下                              5292                     82.80%
               合计                                  6391                     100.00%
                                     飞荣达
               学历                        人数                        占比
             本科及以上                               565                     10.14%
             大专及以下                             5,009                     89.86%



                                    3-1-4-121
                                   恒铭达
             学历                           人数            占比
             合计                                  5,574           100.00%
                                   智动力
             学历                           人数            占比
         本科及以上                                 172             4.50%
             大专                                   453             11.85%
         高中及以下                                3,198           83.65%
             合计                                  3,823           100.00%
             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平均值                           7.30%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行业,对生产人员学历的要求不
高,发行人本科及以上人员占比为 8.83%,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本科及以上学
历员工占比的平均值 7.30%,发行人的学历结构适应发行人的业务发展需要,对
发行人技术先进性不存在重大不影响。发行人多数董监高从事消费电子产业链生
产管理的时间均在 10 年以上,具备丰富的生产和管理经验,有较强的履职能力。


    18、请说明:(1)募投项目用地是否均已落实,环评、备案是否全部取得;
(2)发行人募投项目中生产建设项目的必要性,预期的产能,市场是否有足够
空间消化新增产能,扩产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利润的影响,是否存在经
营风险;(3)项目实施后,发行人经营模式是否会发生变化。是否存在技术瓶
颈,在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及应对措施;(4)发行人募投项目涉及建
设投资,请说明各项目具体投资情况,相关费用估计的依据,是否与发行人业
务相匹配。
    回复:
    一、募投项目用地是否均已落实,环评、备案是否全部取得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涉及两宗募投项目用地,分别坐落于东莞市和深圳市,
均已落实,取得了权属证书。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中,均已取得了相关政府机关开具的项目备案证,备案
已经全部取得。
    根据《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工业自动化装
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备案类项目,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发行人已

                                   3-1-4-122
  经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及环评备案。
       鸿富瀚功能性电子材料与智能设备项目需获得环评批复,目前发行人已经完
  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取得了环评备案,环评批复正在办理中,
  预计下周获得环评批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土地坐落     权属证书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鸿富瀚功                                      广东省企业投
                                        粤(2020)
       能性电子              东莞市望                资项目备案证
                  东莞市鸿              东莞不动产                   批复文号:东环建
 1     材料与智              牛墩镇朱                ( 2019-44190
                    富瀚                权      第                     [2020]11663 号
       能设备项              平沙村                  0-41-03-07091
                                        0137654 号
           目                                        4)
                                                     深圳市社会投
       工业自动                         粤(2020)
                             深圳市龙                资项目备案证
       化装备生   深圳鸿富              深圳市不动                   备案号:深环龙备
 2                           岗区宝龙                (深龙岗发改
       产基地建       瀚                产 权 第                       【2020】823 号
                             街道                    备案(2020)
         设项目                         0060547 号
                                                     0413 号)
       二、发行人募投项目中生产建设项目的必要性,预期的产能,市场是否有
  足够空间消化新增产能,扩产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利润的影响,是否存
  在经营风险;
       (一)生产建设项目的必要性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鸿
  富瀚功能性电子材料与智能设备项目及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
  建设的必要性如下:
       1、鸿富瀚功能性电子材料与智能设备项目
       (1)增加产品精密化程度、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主要从事手机、电脑和背光模组等智能终端设备中功能性器件的加工和
  销售。目前公司的生产线存在生产线工位较少的问题,不能满足客户精度更高更
  复杂的器件的设计并生产。本项目拟将现有的七工位生产线扩建至十六工位或二
  十工位等更多工位的生产线,工位是生产过程中最基本的单元,每一个工位上具
  有一个圆刀/平刀模切机,工位的增加意味着工序的增加即可以对复杂程度更高
  和精度要求更高的产品进行设计生产。
       本项目的建设将配备多条多工位的高精度生产线,致力于将功能性器件产品
  做到微型化、高精度化,从而满足下游对材料加工精度、工艺技术的高要求,继
  而拓宽公司的业务发展,并提升公司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

                                        3-1-4-123
    (2)满足不断增加的下游需求、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加快,科技产品成为消费热点。手机、电脑等科技产品
逐渐转为更新速度快、消费热情高、普及化程度高的普通消费品,下游繁荣发展,
行业前景广阔,市场空间潜力大。随着科技进一步的创新和 5G 时代的到来,下
游产品又将迎来更新迭代和更加旺盛的需求。而公司目前已有的生产线产能已经
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下游客户需求,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将能更充分地满足下游需
求,保持企业的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3)解决公司生产空间不足问题,提高生产效率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增加,人员设备的大量引进,充足的生产空间是高
生产效率和质量的保证。目前,公司在东莞市塘厦镇的厂房仅具有一条功能性器
件产品的生产线,且生产空间局促,已成为公司高效生产的限制,与公司提高生
产规模的发展战略相矛盾。基于目前的生产现状和未来良好的市场前景,公司将
在东莞市望牛墩镇新建生产厂房,并扩大每条工艺生产线的车间面积,使之能够
容纳更多大型精细化自动生产设备,同时增加工人的作业空间,从而提高生产效
率;同时能够增加公司的仓储空间,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必要的保障。
    2、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消费电子产品制造水平的提高、居民收入
水平的增加,促使消费电子产品与互联网相融合逐步成为趋势,使用消费电子产
品逐步成为居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消费电子产品的销售额不断提高,整体产业
始终保持活跃。此外,消费电子行业的快速发展,促使我国已成为手机、平板电
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全球最大的生产基地,这为消费
电子产业链相关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鸿富瀚自成立以来,致力于手
机/电脑/背光模组等模切件以及创新性的自动化设备等产品的加工销售。在行业
发展迅速的背景下,公司需提升自身的自动化设备规模,以满足消费类电子类行
业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高品质精密模切加工部件需求,从而满足消费电子行业旺
盛的市场需求。
    (2)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全球电子制造中心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消


                                3-1-4-124
费电子产业发展迅速。鸿富瀚注重经营结构的转变以及自主研发项目的推进,重
点关注创新性的自动化设备等核心产品的研发及创新,目前在消费电子行业内已
有一定的影响力。本项目拟于深圳市龙岗区建设生产基地进行设备、治具、自动
化产线相关产品的批量生产,发挥规模经济效应,以提高生产效率并增强生产制
造力,迎合行业发展,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项目建成后不仅可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还可使公司凭借产品高性价比的优势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增强现有客
户的粘性,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凸显公司优势。
    (3)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加速企业品牌推广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加工精度高、定制化特征明显、更新速度快。行业产品
种类众多,且需严格配合终端产品内部结构布局及功能设计,因此功能性器件具
有高度的定制化特征,功能性器件厂商需与终端厂配合进行研发、测试。公司在
消费电子自动化设备制造行业深耕多年,凭借创新的设计理念、高品质的工艺水
平、以及自动组装、贴标技术、裁切技术、测试技术、热熔技术等核心技术可为
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智能装备,获得亚马逊公司、京东方集团、富士康集团等优
质客户的一致好评。依托公司在品牌、技术、管理、人才、质量与服务方面的优
势,本项目建成后既能保持稳定的产能,又能提高自动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以及
客户粘性。此次生产基地的建设,可持续不断地为公司注入竞争活力,加强全产
业链整合,推动公司持续实现规模与效益的快速增长,加速鸿富瀚品牌的推广。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本次
募集资金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以现有核心技术为基础,结合公司战略发
展规划,分别投向“鸿富瀚功能性电子材料与智能设备项目”、“工业自动化装备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扩大公司产能,提高公司的制
造水平,有利于公司财务结构优化,符合市场发展趋势,能有效提升公司核心竞
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预期的产能
    鸿富瀚功能性电子材料与智能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300,183.71 万片
/年功能性材料的生产能力。
    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350 台设备、2,000
台治具以及 60 条自动线的生产能力。


                                3-1-4-125
                        (三)市场是否有足够空间消化新增产能
                        鸿富瀚功能性电子材料与智能设备项目及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建成后,产能对应的产值 8.00 亿元及 3.10 亿元,根据发行人估算,全球消费
                 电子功能性器件的市场规模约为 900 亿元人民币,同时根据前瞻研究院的数据,
                 2019 年全球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行业市场规模在 1,680 亿美元,发行人募
                 投项目生产产品对应的市场空间较为广阔,有足够的空间消化新增产能。
                        (四)扩产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利润的影响,是否存在经营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增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新增资产所产生的折旧、
                 摊销金额自第 3 年起合计最高将达到 3,972.20 万元,占 2019 年发行人利润总额
                 的 40.37%,募投实施后,鸿富瀚功能性电子材料与智能设备项目将产生 80,046.23
                 万元的收入和最高 19,993.18 万元的利润总额,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将产生 30,964.40 万元和最高 6,918.28 万元的利润总额,前景较为乐观,因此
                 扩产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利润的影响总体可控,不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

   项目名称             年度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T11       T12

                      固定资产
鸿富瀚功能性电                   3043.14   3043.14   3043.14    3043.14    3043.14   3043.14   3043.14   3043.14   3043.14   3043.14
                        折旧
子材料与智能设
                      无形资产
    备项目                        28.20     28.20     28.20      28.20      28.20
                        摊销
                      固定资产
工业自动化装备                   745.81    745.81    745.81      745.81    745.81    745.81    745.81    745.81    745.81    745.81
                        折旧
生产基地建设项
                      无形资产
      目                         110.08    110.08    110.08      110.08    110.08
                        摊销

           折旧合计              3927.24   3927.24   3927.24    3927.24    3927.24   3788.96   3788.96   3788.96   3788.96   3788.96


  占 2019 年利润总额比例         40.37%    40.37%    40.37%     40.37%     40.37%    38.95%    38.95%    38.95%    38.95%    38.95%


                        三、项目实施后,发行人经营模式是否会发生变化。是否存在技术瓶颈,
                 在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及应对措施;
                        (一)项目实施后,发行人经营模式是否会发生变化。
                        公司本次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不会产生变化,
                 项目实施后将新增保护类、导电类、防尘类、缓冲类、胶粘类、绝缘类等多类功
                 能性器件生产产能,同时,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
                 自动化设备业务的生产场地及加工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缓解公司

                                                               3-1-4-126
目前产能利用率接近饱和的局面,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及市场竞争力。
    (二)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及应对措施
    1、鸿富瀚功能性电子材料与智能设备项目
    项目定员 470 人,其中设管理人员 20 人,技术人员 150 人,生产工人 300
人,具体人员设置详见下表。
                                 生产班次                   新增定员
     序号         岗位工种
                                (班/日)        每班人数              合计人数
       1          管理人员           2              10                    20

       2          技术人员           2              75                   150

       3          生产工人           2             150                   300

                    合计                                                 470

    本项目所需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可采用公司内部调配和招聘的方式,生产工
人拟从当地或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上岗人员责任
心强,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所有招聘人员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本项目产品设计方案主要来自于深圳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验丰富的
研发团队,针对客户特定的需求,设计、研发、生产一体化,便捷快速达成客户
紧急样品的需求,且系统可追踪产品打样进程,全生命周期无间隙服务,使得产
品交付的周期短、效率高、产品质量好,合格率高,赢得客户较好的口碑。
    2、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定员 168 人,其中管理人员 8 人,工程技术人员 40 人,操作技术人员
80 人,组装技术人员 40 人。
    本项目所需管理人员主要由公司内部进行任命调配,技术人员采用公司内部
调配和学校招聘的方式,要求上岗人员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所有招
聘人员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公司所生产的自动化设备是非标准品,根据客户所提需求,提供产品设计、
产品试生产、产品检测等一体化解决方案。公司目前深耕消费电子自动化设备制
造行业多面,生产及研发技术相对成熟,已具备生产自动化设备的能力。
    根据客户自主提出的产品需求和初步设计方案,公司进行产品评估并提出改
善性方案,待产品结构确认后,进行工程开发设计、样品制作、样品检测。
    四、发行人募投项目涉及建设投资,请说明各项目具体投资情况,相关费


                                3-1-4-127
用估计的依据,是否与发行人业务相匹配。
      (一)鸿富瀚功能性电子材料与智能设备项目建设投资情况及费用估算依
据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 46,748.71 万元,其构成见下表。
     序号                   项 目            投资额(万元)     比例

      1        建筑工程费                        20,238.13     43.29%

      2        设备购置费                        21,588.74     46.18%

      3        安装工程费                        1,079.44      2.31%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480.79      5.31%

      5        预备费                            1,361.61      2.91%

      6        建设投资合计                      46,748.71    100.00%

      1、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拟新建生产厂房、员工宿舍楼、门卫室以及地下室等,新建建筑面积
合计 103,795.59 m2。为满足生产需要,拟在厂房内设置千级、万级洁净车间以
及冷库。经考察东莞当地的价格估算,本项目建筑工程费合计 20,238.13 万元
      2、设备购置费(含安装费)
      项目拟新增设备购置费合计 21,588.74 万元,包括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以及
公辅设备等。设备增值税进项税税率为 13%。经估算,项目设备进项税额为
2,483.66 万元。另外,根据行业特点,设备安装费率取 5.0%,计 1,079.44 万元。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为 2,480.79 万元,其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额为
157.37 万元,主要为勘察设计费取工程费用、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取工程费用、
工程监理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等。
      4、预备费
      项目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取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之和的 3.0%,基本预备费计 1,361.61 万元。其中:允许预备费进项税
抵扣额为 156.65 万元。
      (2)涨价预备费


                                     3-1-4-128
       涨价预备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对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中“价差预
备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投资[1999]1340 号)精神,投资价格指数按零计
算。
       (二)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投资情况及费用估算依据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 14,232.01 万元,其构成见下表。
                                      投资额
 序号               项 目                             比例         备注
                                    (万元)
   1       建筑工程费               9,357.50         65.75%
   2       设备购置费               3,287.00         23.10%
   3       安装工程费                164.35          1.15%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144.10         8.04%
   5       预备费                    279.06          1.96%
   6       建设投资合计             14,232.01       100.00%

       1、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拟新建层厂房、高层宿舍楼(含商业、食堂、便民服务站、宿舍等)、
地下停车场等,新建建筑面积合计 35,050.57 m2。经估算,本项目建筑工程费合
计 9,357.50 万元。
       2、设备购置费(含安装费)
       项目拟新增设备购置费合计 3,287.00 万元,包括主要设备、办公设备以及
公辅设备等。设备增值税进项税税率为 13%。经估算,项目设备进项税额为 378.15
万元。另外,根据行业特点,设备安装费率取 5.0%,计 164.35 万元。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为 1,144.10 万元,其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额为
97.87 万元。
       4、预备费
       项目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取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之和的 2.0%,基本预备费计 279.06 万元。其中:允许预备费进项税抵
扣额为 32.10 万元。
       (2)涨价预备费

                                   3-1-4-129
    涨价预备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对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中“价差预
备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投资[1999]1340 号)精神,投资价格指数按零
计算。
    (三)是否与发行人业务相匹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事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及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
产、销售。上述项目的是公司原有产品的产能扩大。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
司的主营业务相匹配。


    19、2008 年 10 月 21 日,张定武、张泽斌、丘国旺、张勇签订了《股权转
让协议书》,协议约定张定武将其持有公司 26%的股权以 52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
转让给受让方丘国旺,张泽斌将其持有公司 26%的股权以 52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
转让给受让方张勇。请说明上述转让的原因,是否取得相关资金划转,并说明
是否存在委托持股等情形。
    回复:
    一、上述转让的原因
    2008 年金融危机暴发,手机行业也从非智能机向智能机转变。鸿富瀚主要
订单是以诺基亚手机的周边产品为主,受金融危机和电子通信行业影响,张定武、
张泽斌认为公司经营存在不确定性,故转让股权。
    二、是否取得相关资金划转,并说明是否存在委托持股等情形
    项目组已获得相关资金划转,不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形。



    20、2010 年 7 月 29 日,陈潮先、张勇、丘国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协议约定陈潮先将其持有公司 24%的股权以 48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受让
方张勇,将其持有公司 24%的股权以 48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丘国
旺。请说明第一大股东陈潮先的职业背景,全部退出发行人的原因;(2)股权
转让是否取得资金划转凭证。
    回复:
    一、第一大股东陈潮先的职业背景,全部退出发行人的原因;
    陈潮先毕业于东北大学,法学学士,于 2002 年毕业后进入富士康科技集团。
2006 年,陈潮先于富士康辞职开始从事手机零部件创业;2008 年陈潮先与张定

                                 3-1-4-130
武、张泽斌创立深圳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设立初期,主要从事手机零部件
加工及相关材料贸易业务。2010 年中,随着中国经济的逐渐复苏,陈潮先认为
房地产投资和股权投资更有前景,基于对新行业的看好和资金的需求,陈潮先决
定退出发行人股权。
    二、是否取得资金划转凭证。
    本次股权转让已获得相关资金划转凭证。


    21、2011 年 5 月 3 日,鸿富瀚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200 万元增加到 500 万元。
增加的注册资本 300 万元由股东丘国旺认缴人民币 150 万元,股东张勇认缴 150
万元,请说明是否取得相关资金划转凭证。
    回复:
    截至 2011 年 5 月 3 日,鸿富瀚有限全体股东已经缴纳注册资本 300 万元,
鸿富瀚有限注册资本已缴足,已获得相关资金划转凭证。


    22、2012 年 8 月 9 日,鸿富瀚股东丘国旺将其持有公司 50%的股权以 250
万元转让给张定武;股东张勇将其持有公司 5%的股权以 25 万元转让给受让方
张定武。请说明:(1)丘国旺退出的原因;(2)张定武入股发行人的原因;(3)
是否取得相关的资金划转凭证,相关税费是否足额缴纳。
    回复:
    一、丘国旺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张定武的原因
    2010 年张定武开始负责鸿富瀚经营管理,以丘国旺名义逐步受让其他股东
股权,并于 2012 年受让丘国旺所持的公司 50%的股权。
    二、是否取得相关的资金划转凭证,相关税费是否足额缴纳
    除 2010 年后代持的部分股份还原外,本次相关资金划转凭证已经获得,相
关税费已经足额缴纳。


    23、2014 年 1 月 9 日,张勇、张定武、张定概、丘晓霞签订了《股权转让
协议书》。请说明张勇退出的原因,相关税费是否足额缴纳,是否取得相关的资
金划转凭证。
    回复:

                                  3-1-4-131
    2014 年 1 月,张勇因其他业务的资金需求,选择退出公司股权。本次股权
转让价格。上述股权转让由张定武及丘晓霞以银行转账方式结清,项目组已取得
相关的资金划转凭证。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已经结清。


    24、2015 年 8 月 12 日,鸿富瀚有限股东会有限作出了《深圳市鸿富瀚科技
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决定》,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0 万元”变更为
“1,000 万元”。请说明注册资本是否足额缴足,是否取得相关的资金划转凭证。
    回复:
    鸿富瀚有限注册资本已缴足。项目组已经取得了相关的资金划转凭证。


    25、2015 年 11 月 6 日,鸿富瀚有限股东会作出了《深圳市鸿富瀚科技有限
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决定》,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变更为 1,500
万元。请说明注册资本是否足额缴足,是否取得相关的资金划转凭证。
    回复:
    鸿富瀚有限全体股东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缴纳注册资本 500 万元,注册资本
已缴足,项目组已经取得了相关的资金划转凭证。


    26、2017 年 12 月,股东张定武将其占有限公司 7.397%的股权以人民币
665.73 万元转让给深圳市瀚卓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定武将其对应有限
公司应出资人民币 221.91 万元的义务一并转让给深圳市瀚卓实业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请说明:(1)深圳市瀚卓实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职业背景;(2)发行
人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3)是否涉及股份支付,若涉及请说明员工
持股平台中是否全部为发行人员工,是否存在客户、供应商等,出资来源情况,
是否取得相关的资金划转凭证,相关税费是否足额缴纳;(4)后续持股平台股
权变动是否涉及股份支付,是否全部为发行人员工,转让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对报告期利润的影响情况,出资来源情况,是否取得相关的资金划转凭证,相
关税费是否足额缴纳。
    回复:
    一、深圳市瀚卓实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职业背景;


                                 3-1-4-132
       2017 年,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由持股员工成立深圳市瀚卓实业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受让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 7.397%的股权。员工持股平台合伙
人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姓名      合伙人类型                                在发行人处任职
                                 (万元)       (%)
 1      黄炎珍     普通合伙人         83.70      12.57%   采购部总监
 2      张丽娟     有限合伙人         82.80      12.44%   销售部总监
 3       毛莹      有限合伙人         82.80      12.44%   销售部市场总监
 4       杨钢      有限合伙人         63.90       9.60%   研发部工程总监
 5      张定文     有限合伙人         45.00       6.76%   生产部经理
 6      陶兴厚     有限合伙人         33.03       4.96%   董事、副总经理
 7      吴晓升     有限合伙人         27.00       4.06%   总经办副经理
 8      马文文     有限合伙人         27.00       4.06%   总经办副经理
 9      楼颂萍     有限合伙人         27.00       4.06%   销售部总监
 10     赵子龙     有限合伙人         21.60       3.24%   董事、副总经理
 11      刘巍      有限合伙人         18.00       2.70%   财务总监
 12     叶玉龙     有限合伙人         13.50       2.03%   销售部总监
 13     彭建春     有限合伙人         11.70       1.76%   销售部总监
 14     杨继广     有限合伙人         11.70       1.76%   生产部生产经理
 15     张定澎     有限合伙人         11.70       1.76%   总经办经理
 16      王伟      有限合伙人         11.70       1.76%   销售部经理
 17      李涛      有限合伙人         11.70       1.76%   研发部自动化营运总监
 18     陈新峰     有限合伙人          9.00       1.35%   研发部软件经理
 19     邓佑礼     有限合伙人          9.00       1.35%   研发部自动化研发经理
 20     艾茂青     有限合伙人          9.00       1.35%   研发部自动化研发经理
 21     郎云春     有限合伙人          9.00       1.35%   销售部总监
 22     王丹阳     有限合伙人          6.30       0.95%   销售部总监
 23     刘仁武     有限合伙人          6.30       0.95%   销售部总监
 24     张思明     有限合伙人          6.30       0.95%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5     邵永杰     有限合伙人          6.30       0.95%   销售部经理
 26     张景光     有限合伙人          5.04       0.76%   采购主管
 27     张毅光     有限合伙人          4.50       0.68%   销售部自动化总监
 28     张利云     有限合伙人          4.50       0.68%   生产部企划副经理
 29     曾燕玲     有限合伙人          1.80       0.27%   财务部会计


                                  3-1-4-133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姓名            合伙人类型                                       在发行人处任职
                                         (万元)         (%)
 30     张美霞           有限合伙人              1.80       0.27%     采购部组长
 31      杨聪            有限合伙人              1.80       0.27%     研发部工程副经理
 32     张莎莉           有限合伙人              1.26       0.19%     采购主管
                  合计                         665.73    100.00%                                 -

       二、公司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2017 年 12 月,股东张定武将其占有限公司 7.397%的股权以 3 元/注册资本
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瀚卓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应公司整体估值 9,000
万元。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一方面参照了公司净资产规模及盈利情况,另一方面兼
顾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效果,具备合理性。
       三、是否涉及股份支付,若涉及请说明员工持股平台中是否全部为公司员
工,是否存在客户、供应商等,股份支付对利润的影响,是否取得相关的资金
划转凭证,相关税费是否足额缴纳。后续持股平台股权变动是否涉及股份支付,
是否全部为发行人员工,转让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对报告期利润的影响情况,
出资来源情况,是否取得相关的资金划转凭证,相关税费是否足额缴纳。
       2017 年 12 月,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瀚卓实业以 665.73 万元受让鸿富瀚有限
7.397%的股权,出资金额为 221.91 万元。2019 年 4 月和 8 月,员工持股计划份
额调整涉及的鸿富瀚有限出资金额为 93.60 万元,考虑到公司经营状况显著改善,
且公司已开始筹划股改上市,本次授予员工股权的价格为 1,004.64 万元,转让定
价合理。
       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37,764.25 万元,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46,652.65 万元。公司按照上述公允价值及员工持股成
本计算股份支付费用,并按照员工持股协议约定的 6 年服务期进行摊销,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股份支付费      2019 年股份支付费
       分摊期间                                                                  合计
                                用分摊                 用分摊
        2017 年                         29.55                         -                  29.55
        2018 年                        354.62                         -                 354.62
        2019 年                        354.62                  24.17                    378.79


                                          3-1-4-134
                     2017 年股份支付费       2019 年股份支付费
       分摊期间                                                   合计
                          用分摊                  用分摊
        2020 年                  354.62                   55.90           410.52
        2021 年                  354.62                   55.90           410.52
        2022 年                  354.62                   55.90           410.52
        2023 年                  325.06                   55.90           380.96
        2024 年                          -                55.90            55.90
        2025 年                          -                31.73            31.73
         合计                  2,127.71                  335.41          2,463.11

    经核查,员工持股平台中全部为公司员工,不存在客户、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 29.55 万元、
354.62 万元、378.79 万元及 205.26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51%、6.12%、
3.89%及 4.30%,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公司持股平台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不存在客户、供应商入股情况。项目组
已获得相关资金划转凭证,相关税费暂时未缴纳,发行人将在申报前完成税费缴
纳。


       27、2018 年 12 月 20 日,鸿富瀚有限股东作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
司股东会决议》并一致同意由恒美国际有限公司增加 260.87 万元的注册资本,
恒美国际有限公司以其对烨德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100%股权作为认
缴的出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恒美国际有限公司按照人民币 1,100.82 万元作价
出资。请说明:(1)恒美国际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及股东背景,设计 BVI 架构
的原因,是否涉及代持;(2)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较前次股权转让
定价差异的合理性;(3)烨德实业评估作价方法,依据是否合理,评估机构是
否具备资质;(4)烨德实业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与发行人业务是否具
有协同性,烨德实业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评估作价是否涉及业绩预测,增资
协议是否涉及业绩承诺,烨德实业的会计基础及审计机构情况;(5)该次转让
是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回复:
       一、恒美国际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设计 BVI 架构的原因,是否涉及代持



                                    3-1-4-135
    股权转让前恒美国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权转让后恒美国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其中,恒美国际有限公司是一家于 2007 年 9 月 12 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
的一家 BVI 商业公司,BVI 公司编号为 143147。恒美国际的股东为精妙有限公
司(MAGICPROFICIENTLIMITED)。
    精妙有限公司(MAGICPROFICIENTLIMITED)是一家于 2011 年 7 月 13
日 于 萨 摩 亚 注 册 的 国 际 公 司 , 公 司 编 号 为 50397 , 其 股 东 为
POWERDELIGHTLIMID。
    POWERDELIGHTLIMID 是一家于萨摩亚注册的国际公司,公司编号为

                                 3-1-4-136
50152,其股东为吕姈蟾。
    实际控制人吕姈蟾为中国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K935616(9),出生
于 1962 年 2 月 11 日。
    出于隔离法律风险、保护投资人利益并减少交易税收的考虑,境外投资人设
置 了 BVI 架 构 进 行 投 资 , 经 项 目 组 核 查 , 吕 姈 蟾 、 精 妙 有 限 公 司 、
POWERDELIGHTLIMID 不涉及代持的情况。
    二、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较前次股权转让定价差异的合理性;
    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鸿富瀚科技
有限公司拟股权置换事宜所涉及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联信评报字[2018]第 A1017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鸿富瀚
有限净资产账面值为 8,290.12 万元,评估值为 12,852.39 万元,增幅 55.03%。本
次鸿富瀚有限与烨德实业的股权置换,双方均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定价
依据,系交易双方市场化谈判的结果,具有合理性。
    前次股权转让为 2017 年 12 月,股东张定武将其占有限公司 7.397%的股权
以人民币 665.73 万元转让给深圳市瀚卓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格为
3 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价格为 4.22 元/注册资本。考虑到公司 2018 年的盈余积
累,本次增资价格高于前次股权转让价格,具备合理性。
    三、烨德实业评估作价依据是否合理,评估机构是否具备资质
    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联信
评报字[2018]第 A0980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烨德实业公司
净资产账面值为 1,089.14 万元,评估值为 1,100.82 万元,增幅 1.07%。本次鸿富
瀚有限与烨德实业的股权置换,双方均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
系交易双方市场化谈判的结果,具有合理性。项目组将与申报会计师进一步协商
是否需要按照收益法评估结果对烨德实业的取得成本进行调整。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具备评估
资质。
    四、烨德实业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与发行人业务是否具有协同性,
烨德实业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评估作价是否涉及业绩预测,增资协议是否涉


                                      3-1-4-137
及业绩承诺,烨德实业的会计基础及审计机构情况;
    (一)烨德实业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烨德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4 月,是集生产、销售为一体的
五金冲压、模切企业,拥有公司的管理团队以及生产、加工、检测设备,主营产
品为 FPC 补强钢片(分为胶钢片、裸钢片),手机胶粘制品、精密五金冲压件加
工及各类手机背胶模切加工,产品主要应用于国内外主要手机品牌厂商的内部功
能性组件,公司客户主要为鹏鼎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烨德实业建立了完整的质
量控制体系,通过了 ISO9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二)烨德与发行人业务是否具有协同性
    烨德实业与发行人业务具备较高的协同性。一方面,烨德实业主营产品同样
应用于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与发行人客户存在重合,有利于烨德实业借助公司
现有的销售渠道,扩大其业务规模。另一方面,通过收购烨德实业,发行人新增
五金冲压件业务,有利于完善公司产品布局,为发行人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
    (三)烨德实业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2,015.66       2,824.41       2,443.55        1,181.06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2020 年发行人拟对烨德进行吸收合并,对烨德实业业务进行
了调整,相关业务转入松岗分公司,烨德实业正在注销中。
    (四)评估作价是否涉及业绩预测,增资协议是否涉及业绩承诺
    本次股权转让鸿富瀚及烨德实业均采取资产基础法进行估值,未进行业绩预
测或业绩承诺。
    (五)烨德实业的会计基础及审计机构情况
    本次收购完成后,烨德实业纳入发行人统一的财务核算体系,会计政策与发
行人保持一致,财务核算较为规范。
    收购时,烨德实业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
项审计报告。

    五、该次转让是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本次转让后,发行人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已经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获
得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编号:粤深
龙外资备 201900613)。

                                    3-1-4-138
           2018 年 12 月 25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本次变更,并换发了
      新的营业执照。


           28、发行人子公司淮安市鸿锦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暂未实际经营,未来计划开展公司上游原材料研发及生产。淮安市弘仁咨
      询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0%。请说明淮安市弘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背
      景,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入股发行人
      子公司的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合理性。
           回复:
           一、淮安市弘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背景,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
      要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淮安市弘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为李娟持股 100%,李娟为涂布行业专业
      人士。项目组已经要求李娟填写关联自然人调查表,经访谈和公开信息检索,李
      娟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入股发行人子公司的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合理性
           李娟从事涂布研发工作多年,入股发行人子公司的原因是与发行人共同研发
      涂布工艺,实现量产。入股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淮安鸿锦豫为淮安市弘仁咨
      询服务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共同发起设立的有限公司,入股时尚未开展业务,入股
      价格具备合理性。


           29、请结合公司的销售模式以及最终客户的特点,披露中美贸易摩擦以及
      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回复:
           一、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6,376.66    81.21%   32,353.57     74.10%   28,858.01   85.97%   21,058.54    91.07%
其他业务收入    3,788.76    18.79%   11,309.52     25.90%    4,707.76   14.03%    2,065.37    8.93%



                                              3-1-4-139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20,165.43   100.00%   43,663.09   100.00%   33,565.77   100.00%   23,123.91   100.00%

       2020 年 1 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发行人采取了一定的防疫应对措施,
  将年后开工日期进行了推迟,最终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复产复工,较无疫情的正
  常复工日期 2020 年 2 月 3 日推迟了 2 周,较受疫情影响规定的复工日期 2020
  年 2 月 10 日推迟了 1 周。
       公司各经营场所复工时间均符合深圳、东莞、淮安等相关地方政府对于复产
  复工的规定,配备了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并在疫情期间实行封闭式生产管
  理。发行人主要员工位于深圳及东莞厂区,员工基本居住在附近,复工后,发行
  人所在地及周边社区未发生疫情传播事件,发行人复工复产受疫情影响较小。
       2020 年 4 月以来,我国的新冠疫情已经得到初步遏制,全国各地陆续复工
  复产,经济活力重新得到释放,客户的广告投放需求有望提升,因此公司的经营
  业绩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在未来一段时间将有所反弹。2020 年上半年,受疫情及
  中美贸易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依然保持一定的涨幅,说明公司
  业务布局及业务结构不断优化,有效提升公司业绩。故预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 2020 年全年的业绩
  有所保障,对本次发行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018 年 6 月以来,美国逐步对中国采取提高关税、限制投资等贸易限制,
  多次发布加征关税商品清单。由于中国大陆已成为苹果等消费电子终端厂商重要
  的产品制造基地,其生产能力在全球范围短期内无法替代,发行人对境外销售的
  业务实际也是消费电子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实际受到终端品牌及直接客
  户的生产组织影响,目前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产品销售并无影响。发行人产品
  境外转厂销售主要采取保税区物流销售的方式,发行人自供应商取得保税产品后
  存放于保税品仓库,经自身生产加工,再交付予保税区内的客户仓库,全程受到
  海关直接监控。发行人产品保税区销售符合海关、税务等法律法规规定。
       发行人下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业链中的制造服务商和组件生产商,没有
  直接对美国市场的出口业务,中美贸易战的关税调控对于发行人不会产生直接影
  响。

                                           3-1-4-140
    但如果中美贸易冲突的不断升级,终端消费电子品牌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冲击,
例如中国限制苹果、亚马逊等美国品牌在国内市场销售,美国限制苹果使用中国
的消费电子制造服务商等,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披露中美贸易战带来的相关风
险。
    项目组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八、其它风险”补充
如下:
    “八、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于境外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43.59 万元、232.58 万元、
320.31 万元和 178.48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01%、0.67%、0.72%
和 0.85%,占比较低,目前中美贸易摩擦尚未对发行人在境外的收入造成显著不
利影响。但发行人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产品的最终客户为苹果、微软、亚马逊等
消费电子厂商,如果未来中美贸易摩擦继续升级,导致最终客户产品销售受到限
制,关键原材料供应出现短缺,或制造及供应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发行
人的业务拓展造成不利影响。
    九、新冠疫情及其它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行业发展与终端消费电子产品消费市场
的景气度高度相关。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各国经济发展面临
严峻挑战。如果疫情长期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经济持续疲软、消费者收入水平下
滑,导致消费者消费能力及消费意愿降低,将造成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的需求萎
缩,发行人业绩存在波动风险。”


       30、2019 年 4 月至 2019 年 8 月,公司对部分员工的持股数量进行了调整,
张毅光将股权转让给楼颂平,请说明调整原则、张毅光将股权转让给楼颂萍是
否符合《股权激励协议》及《合伙份额转让价款支付协议》,是否存在股权潜在
纠纷。
       回复:
       一、调整原因
    张毅光的股份转让至楼颂萍系张毅光负责的自动化业务发展不理想,公司对
部分股权收回,并重新分配给业务开展较好的员工楼颂萍。
       二、是否符合《股权激励协议》及《合伙份额转让价款支付协议》,是否存

                                   3-1-4-141
在股权潜在纠纷
      项目组已经取得股权转让的支付凭证,股权转让符合《股权激励协议》及《合
伙份额转让价款支付协议》的规定,对张毅光、楼颂萍进行访谈,双方均签署《承
诺函》,确认合伙份额转让款已经支付、收到,其本人在持有、转让、受让瀚卓
实业的合伙份额的过程中,不存在法律、税务或其他任何方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31、关于发行人租赁集体土地房产作为生产及配套用房的问题,请项目组
就房产用途的合规性进行核查,并注意房产是否存在持续使用的风险。
      回复:
      发行人租赁的房产中涉及租赁集体土地房产作为生产及配套用房的具体情
况如下:
                                                                           是否
         承租                                                     租赁面 提供     租赁厂房
 序号            出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方                                                       积(m2) 产权     用途
                                                                           证书
                           深圳市龙华
                                             A 栋 1 层为 2019
                           区观湖街道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深圳市创   老村社区创
                                            年 7 月 30 日,厂房                   轻工业生
        鸿富    新硅谷产   新工业园厂
  1                                         N 栋第一层 A 区整      3,354   否     产及办公、
        瀚      业运营有   房 A 栋 1 层、
                                            层为 2020 年 6 月 1                   生活配套
                限公司     厂房 N 栋第
                                            日至 2022 年 5 月
                           一层 A 区整
                                                   31 日
                                层

                           深圳市宝安
                                                                                  仅作工厂
                           区燕罗街道
                深圳市富                                                          生产之用,
                           塘下涌社区
         鸿富   佳瑞投资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宿舍部分
  2                          富塘路 47                             3,600   否
           瀚   发展有限                    2021 年 11 月 30 日                   仅作该厂
                           号,北区一楼
                  公司                                                            员工职员
                           C 区,宿舍 11
                                                                                  住宿之用
                                 间

      以上租赁房产对应的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
中显示租赁物业的用途为工业生产及办公、生活配套,因此,租赁房产用于宿舍
用途是合规的。目前,公司已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目前租赁合同中的座落显示
均为厂房。
      2020 年 7 月 24 日,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出具“深龙华更新


                                      3-1-4-142
整备函〔2020〕128 号”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商请为深圳市鸿富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租用场地可持续性经营证明的复函》,确认该公司所在范
围不在龙华区已列入计划的城市更新单元及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
局正在办理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拟拆除范围内。同时,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
人张定武及丘晓霞出具了《关于租赁瑕疵产权厂房的承诺函》:“若发行人或其下
属企业所租赁的房屋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未能及时完成搬迁、被强制拆除或
其他原因致使无法履行租赁合同,本人愿意在毋需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支付任何
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并弥补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拆
除、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营损失。”而且发行人租赁上述房产以来,未有任何
个人、组织或政府部门因上述房产与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产生任何争议或纠纷。
因此,虽然租赁厂房的产权存在瑕疵,但是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给发行人经营
带来的风险较小,该项租赁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不构成重大法律障碍。
    鸿富瀚租赁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富塘路 47 号 A 栋厂房 C
区 7 格因历史原因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亦不能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该房屋的
产权人为深圳市科集盈股份合作公司。由于此部分为子公司烨德实业租赁厂房,
收入占比较小,未达 5%,因此烨德实业对上述租赁房产的使用对发行人经营影
响较小,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张定武、丘晓霞已经出具《关于租赁瑕疵产权厂
房的承诺函》:“若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所租赁的房屋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未
能及时完成搬迁、被强制拆除或其他原因致使无法履行租赁合同,本人愿意在毋
需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
并弥补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拆除、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营损失。”该项租赁对
发行人本次发行不构成重大法律障碍。
    因此,上述租赁房产不能持续使用的风险较小,发行人租用的创新工业园厂
房的生产用途为自动化设备的生产,上市后,公司募投项目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将逐步完成建设,届时发行人的自动化设备生产将搬迁到工业自动
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所在地深圳市龙岗区宝龙新能源产业基地,公司已经取
得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所需的不动产权证,后续生产将不存在因未
办理厂房权属证明而带来的风险。

    (二)一般问题


                                 3-1-4-143
       1、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24,061.64 万元、34,612.59 万元和
44,480.13 万元、20,905.40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4,657.87 万元、4,784.58 万元、
8,429.17 万元及 4,078.31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473.80 万元、
7,407.83 万元、11,711.96 万元及 2,892.07 万元。请说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与净利
润增长幅度不匹配的原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
因。
       回复:
       一、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与净利润增长幅度
     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43.46%和 28.51%,净
利润增长率分别为 2.72%和 76.20%,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1-6 月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收入           20,905.40   44,480.13      28.51%     34,612.59    43.46%      24,061.64
主营业务收入       20,165.43   43,663.09      30.08%     33,565.77    45.16%      23,123.91
主营业务成本       11,381.86   25,523.94      22.24%     20,880.61    62.49%      12,850.02
主营业务毛利额      8,783.57   18,139.15      43.00%     12,685.16    23.47%      10,273.89
主营业务毛利率       43.56%      41.54%              -     37.79%             -     44.43%
期间费用            3,971.56    7,650.96      17.43%      6,515.29    78.12%       3,657.76
期间费用率           19.00%      17.20%              -     18.82%             -     15.16%
营业利润            4,794.82    9,765.07      67.74%      5,821.59        1.14%    5,755.79
营业外收支            -14.01      -36.38      16.07%        -31.34   1841.22%         -1.61
利润总额            4,770.81    9,728.68      68.02%      5,790.25        0.63%    5,754.17
净利润              4,078.31    8,429.17      76.20%      4,784.58        2.72%    4,657.87

     由上表可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幅度不同主要系年度件主营业务收
入毛利和期间费用变化与收入增长速度不同所致。
     2018 年度,公司毛利率的降低和期间费用率的增加导致公司净利润增加幅
度明显低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幅度小于净利润增长幅度主要系主营业务收
入毛利率上升所致。
       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差异原因

                                       3-1-4-14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具体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净利润                                     4,078.31        8,429.17        4,784.58        4,657.87
加:信用减值损失                             -22.28          -92.53                  -               -
资产减值准备                                 295.49          763.95          518.63          760.46
固定资产折旧                                 433.11          706.43          429.43          275.96
无形资产摊销                                  96.09           34.11           19.31               1.4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66.44          204.36           96.0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         -1.72                 -               -
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
                                               9.53           26.69           13.54               1.07
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65.27          329.34          495.15          315.0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61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
                                              -1.42           10.00          -75.85         -174.40
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
                                                     -               -               -               -
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224.17        1,558.77        -1,801.15       -1,916.1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433.50        1,462.83        -3,412.04       -9,317.79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739.44        -2,098.22       5,985.58        3,893.14
号填列)
其他                                         205.26          378.79          354.62           29.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92.07       11,711.96        7,407.83        -1,473.80

         通过上表差异分析可以看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额主要
   是非付现成本(含折旧摊销和资产减值准备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收益或支出
   (含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财务费用、经营性往来变
   动、存货变动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的主要原因
         2017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金额 6,131.67
   万元,主要系 2017 年公司新建鸿富瀚淮安,其来自于庆鼎精密淮安的业务规模
   订单增多,使得当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存货较 2017 年初大幅增加所致:①经营
   性应收项目较年初增加 9,317.79 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较年初减少了 3,893.14


                                         3-1-4-145
万元,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合计影响金额为-5,424.65 万元;②同时为满足业务规
模的增加,发行人相应的增加了存货,导致存货较年初增加了 1,916.14 万元;③
折旧摊销和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金额为 1,037.91 万元;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等发生金
额为 315.00 万元;④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174.40 万元。以上因素,综合导致 2017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当期净利润金额。
    (2)2018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主要原因
    2018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金额 2,623.26 万元,主要系公
司业务具有一定季节性且当年收回上年底淮安公司对庆鼎淮安公司确认的大量
应收款项所致: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加,经营性应收项目余额较年初增加了
3,412.04 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余额较年初增加了 5,985.58 万元,经营性应收应
付项目合计影响金额为 2,573.54 万元;②同时为满足业务规模的增加,发行人相
应的增加了存货,导致存货较年初增加了 1,801.15 万元;③折旧摊销和资产减值
准备发生金额为 1,063.41 万元;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等发生金额为 495.15 万元;
④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354.62 万元。以上因素,综合导致 2018 年度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净利润金额。
    (3)2019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主要原因
    2019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金额 3,282.80 万元,主要系公
司 2019 年确认京东方收入并收回货款,同时为支持公司销售规模快速扩张所需
要的现金流量,公司当期加大回款力度: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加,经营性应
收项目余额较年初减少了 1,462.83 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余额较年初增加了
2,098.22 万元;②同时随着期初京东方发出商品等大额存货本期结转营业成本,
导致期末存货较期初减少 1,558.77 万元;③折旧摊销和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金额为
1,708.85 万元;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等发生金额为 329.34 万元;④股份支付 378.79
万元。以上因素,综合导致 2018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净利润金
额。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除了 2017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小于净利
润,其他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均大于净利润,公司自身造血功能健康。


       2、为保证对客户的快速响应,满足客户交货需求,公司对于少量不具备加


                                  3-1-4-146
工能力或工艺较为简单的环节进行外协加工。请说明:(1)报告期内发行人外
协生产商的数量、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占比,外协是否涉及核心生产环节,
发行人是否对外协生产存在依赖;(2)报告期内主要外协厂商基本情况、合作
模式、合作历史、是否具有必备业务资质,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往来,是否有发行人前员工或者
董监高及其亲属在外协厂商处任职的情况,相关供应商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收
入占其自身收入的比例,是否存在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等利益输送情形;(3)
外协生产定价依据及价格公允性;(4)发行人是否曾因外协生产质量问题导致
产品不合格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相关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健全有效。
       回复: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生产商的数量、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占比,外
协是否涉及核心生产环节,发行人是否对外协生产存在依赖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供应商每年在 10 家左右,交易内容为非核心生产流
程的简单加工。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采购金额分别为 103.53 万元、107.96 万
元、59.38 万元和 7.85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成本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外协加工成本                  7.85               60.44        103.56         103.53
主营业务成本             11,381.86        25,523.94         20,880.61      12,850.02
占比                        0.07%            0.24%             0.50%          0.71%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加工中,模切业务外协及刀具外协加工均具有自行加
工能力,当自身产能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时才采用外协加工。设备金属件表面处理
主要为对自动化设备零件表面进行电镀、抛光、涂层等处理,相关处理需要专业
设备,该生产环节发行人不采用自行加工的模式。
       尽管发行人不具有金属零件表面处理的加工能力,但发行人位于制造加工业
高度发达的长三角地区,相关加工技术属于为成熟工艺,发行人极易取得相关外
协供应商,也不存在对外协供应商构成依赖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主要外协厂商基本情况、合作模式、合作历史、是否具有必
备业务资质,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资金往来,是否有发行人前员工或者董监高及其亲属在外协厂商处任


                                     3-1-4-147
     职的情况,是否存在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等利益输送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外协供应商基本情况和合作历史情况如下:
        外协供应商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合作起始年度
东莞市俊宇电子有限公司              2014-6-5        200 万元          模切业务           2015 年
东莞市嘉源胶粘带有限公司            2018-2-2        50 万元           模切业务           2018 年
普威特涂层(东莞)有限公司          2007-9-17     120 万美元     电镀、金属表面加工      2016 年
东莞市乐恒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2015-9-18       100 万元     包装制品、包装印刷      2016 年
江苏永伟精密工具有限公司            2005-3-3       2000 万元     五金制品、金属加工      2019 年
深圳市鑫国钰精密工具有限公司        2007-4-24      3000 万元     刀具出售、刀具加工      2019 年
东莞市微纳精密刀具有限公司          2019-4-9        500 万元     刀具出售、刀具加工      2019 年
                                                                模切业务、模切模具出
东莞市富宝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2013-7-2        100 万元                             2014 年
                                                                        售
广东吉恒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2018-6-25      1000 万元     电镀、金属表面加工      2019 年

            发行人外协加工中,模切业务外协及刀具外协加工均具有自行加工能力,当
     自身产能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时才采用外协加工,发行人不具有金属零件表面处理
     的加工能力,相关生产工序发行人全部采用外协加工。发行人对外协加工供应商
     具有合格供应商名录,具有外协加工需求时,向三家外协供应商进行询价,综合
     考虑价格、加工质量等因素确定外协供应商。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大外协供应商情况如下:
                                                               交易金额      占外协加工金额的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万元)            比例
                                          2020 年 1-6 月
        1     东莞市富宝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5.17             65.86%
        2     铝铭鑫精密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2.33             29.67%
        3     广东吉恒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0.35              4.46%
                             合计                                     7.85             100.00%
                                               2019 年度
        1     普威特涂层(东莞)有限公司                             14.38             23.79%
        2     江苏永伟精密工具有限公司                               13.51             22.35%
        3     深圳市鑫国钰精密工具有限公司                            9.13              15.11%
        4     深圳市微纳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7.84             12.97%
        5     东莞市俊宇电子有限公司                                  7.29             12.06%
                             合计                                    52.15             86.28%



                                               3-1-4-148
                                                    交易金额      占外协加工金额的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万元)            比例
                                   2020 年 1-6 月
                                     2018 年度
  1     东莞市俊宇电子有限公司                            67.90             65.57%
  2     东莞市嘉源胶粘带有限公司                          15.02             14.50%
  3     普威特涂层(东莞)有限公司                         4.90              4.73%
  4     东莞市瑞华洋五金电子有限公司                       4.11              3.97%
        欧瑞康巴尔查斯涂层(苏州)有限公司东
  5                                                        2.73              2.64%
        莞分公司
                    合计                                  94.66             91.41%
                                     2017 年度
  1     东莞市俊宇电子有限公司                            41.52             45.56%
  2     东莞市嘉源胶粘带有限公司                          23.06             25.30%
  3     东莞市乐恒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13.81             15.15%
  4     深圳世伦五金电子有限公司                           4.62              5.07%
                    合计                                  83.01            91.08%

      经项目组核查全部外协厂商工商登记信息,走访主要外协厂商并取得访谈调
查问卷,取得主要外协厂商的业务资质,确认发行人外协厂商均具备必备的业务
资质,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
资金往来,不存在发行人前员工或者董监高及其亲属在外协厂商处任职的情况,
不存在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等利益输送情形。
      三、外协生产定价依据及价格公允性
      发行人外协供应商采用向三家合格供应商询价的方式确定采购价格,发行人
外协供应商采购价格是以市场化的模式确定的,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四、发行人是否曾因外协生产质量问题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其他违法违规情
形,相关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健全有效
      经访谈发行人主要客户及发行人品质部相关负责人员,发行人消费电子功能
性器件产品外协加工主要为自身产能的补充,通常在产能不足时,发行人会将精
度要求、工艺要求较低的产品发往外协供应商加工,相关产品较为简单且需经发
行人品质检验,未发生因质量问题而导致产品不合格的情形。
      发行人与客户的销售协议中通常不包含必须自身完成所有加工作业的约定,


                                     3-1-4-149
仅包含产品的要求、技术参数等信息,外协供应商加工的产品未有因质量问题而
被客户索赔的情形,发行人未有应外协加工而产生法律纠纷或违法违规行为。


    3、报告期内,东莞鸿富瀚浩、淮安鸿富瀚及烨德实业存在使用劳务派遣人
员的情形。请说明报告期内劳务派遣情况及占比,结合发行人员工薪酬水平、
行业薪酬水平、当地企业薪酬水平分析报告期内劳务派遣员工的薪酬水平是否
公允,是否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具备相关资质,与发行人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从其采购占劳务派遣公司销售的比例,是否主要为发
行人服务,是否代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
    回复:
    一、请说明报告期内劳务派遣情况及占比,结合发行人员工薪酬水平、行
业薪酬水平、当地企业薪酬水平分析报告期内劳务派遣员工的薪酬水平是否公
允,是否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派遣情况及占比如下:
        项目      2020 年 6 月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人数                         16                 29               40               15
 公司总人数                 1245                820           746              395
 占比                      1.29%            3.54%           5.36%            3.80%
 劳务派遣人均工
                         3,312.74        3,103.66         2,840.79         2,897.40
 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劳务派遣人数为 15 人、40 人、29 人及 16 人,占公司
总人数的 3.80%、5.36%、3.54%及 1.29%,劳务派遣人员均属于辅助性岗位,占
公司用工总量的比例不超过 10%,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与淮安速招来人力资源有
限公司、淮安梦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浩祥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合作,均签
订了劳务派遣协议,上述公司皆持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协议规定公司
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派遣员工的管理费、劳务费,并由劳务派遣公司向派遣员工
支付工资及缴纳各类保险。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的要求,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经核查,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也不存在关联
关系。

                                    3-1-4-150
    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派遣员工的薪酬水平与当地工资水平对比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淮安市月均人均
                         2,622.17            2,516.00           2,308.00          2,077.83
可支配收入
深圳市月均人均
                         5,462.33            5,210.17           4,795.30          4,411.50
可支配收入
淮安子公司劳务
                         2,910.36            2,139.66           2,478.81          2,208.96
派遣人均工资
深圳及东莞子公
司劳务派遣人均           4,058.89            2,625.83           3,968.85                   -
工资
    通过劳务派遣雇佣的员工多为进行简单的辅助工作,且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雇
佣的员工以工时结算,且流动性大,提前离职的情况较多,造成每月工时不饱和,
因此人均工资略低于淮安的平均工资水平较为正常。
    深圳及东莞子公司的劳务派遣员工人均工资略低于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也
属于正常情形,其中 2018 年,深圳及东莞地区子公司劳务派遣员工人均工资大
幅低于当地工资水平的原因是公司在自动化产品组装工序中雇佣一批钳工,协助
拧螺丝,工作较为简单且工作持续时间仅为一周,因此按月平均的工资大幅降低,
总体来看,劳务派遣员工的薪酬水平公允,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
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具备相关资质,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
人从其采购占劳务派遣公司销售的比例,是否主要为发行人服务,是否代发行
人承担成本费用。
    发行人从劳务派遣公司采购占劳务派遣公司销售的比例统计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淮安速招来人力
                                     -             5.15%          50.72%             0.00%
 资源有限公司
 淮安梦鑫人力资
                                     -                  --             100%              100%
 源有限公司
 深圳市浩祥劳务
                             1.29%                 3.54%                   -                   -
 派遣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 2018 年从淮安速招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采购占劳务派遣
公司销售的比例较高,原因系淮安速招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才成立,
初期业务较少,公司 2018 年从淮安速招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采购额仅为 106.07
万元,总体金额较小,且 2019 年采购占对方销售的比例降至 5.15%,目前也没

                                         3-1-4-151
有合作,因此不存在代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经项目组访谈淮安梦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当时的负责人孟玉超,报告期内,
淮安梦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只有发行人为其客户,原因系孟玉超主业为酒店的经
营管理,创办淮安梦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副业,与发行人建立合作关系后无
其他精力开发新客户,2018 年末终止与发行人合作后,孟玉超于 2019 年将公司
转让给曹照将,经项目组核查,孟玉超、曹照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也
没有合作,因此不存在代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4、报告期内发行人未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分别为 81 人、129 人、30 人及
121 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分别为 149 人、495 人、25 人及 96 人。
请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金额及标准是否
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回复:
    经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符合相
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已经取得母子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
保障局及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无违法违规证明。
    2017 年,公司销售部门员工朗云春因家乡购房资格需要连续在当地缴纳社
保达到一定年限,因此选择通过朋友的公司代缴社保,后深圳市规定深圳在职员
工必须将社保迁入深圳缴纳,郎云春现已经将社保缴纳在深圳,不存在合规问题。
    公司已经取得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证明》,证明公司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因违法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而被我局行政处罚的记录。


    5、请说明发行人是否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所有业务资质,是否存在无证经
营或有效期断档的情形,对于即将到期的资质证书,请说明续期情况,预计完
成续期的时间,是否存在不能续期的障碍。
    回复: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以下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1)鸿富瀚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颁发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4453069763),企业经营


                                 3-1-4-152
类别: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有效期为长期。
    (2)鸿富瀚持有 2019 年 12 月 9 日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
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944203346,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3)鸿富瀚现持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颁发
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03680442)。
    (4)鸿富瀚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颁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编号:15112515111100000507,
备案号码:4708610508),备案类别:自理企业。
    (5)鸿富瀚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出具的“粤
深食药监械经营备 2020043138 号”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方
式为批零兼售。
    (6)鸿富瀚现持有深圳华智认证服务有限公司颁发的证书号为
“46019E0008R0M”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鸿富瀚的环境管理体系
已经评审并符合 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全部条款
的要求,认证/注册范围为“电子辅料(泡棉、双面胶)的加工、自动化设备(贴
合机、贴标机、热熔机、取放料机、打螺丝机)、硬质合金刀具(不含管制刀具)
的设计、生产所涉及的环境管理活动”。有效期自 2019 年 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2
月 14 日。
    (7)鸿富瀚现持有深圳华智认证服务有限公司颁发的证书号为
“40619Q0009R0M”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鸿富瀚的质量管理体系
已经评审并符合 GB/T19001-2016/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适用条款的
要求,认证/注册范围为:“电子辅料(泡棉、双面胶)的加工、自动化设备(贴
合机、贴标机、热熔机、取放料机、打螺丝机)、硬质合金刀具(不含管制刀具)
的设计、生产”,有效期自 2019 年 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2 月 14 日。
    (8)鸿富瀚浩现持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颁
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03664824)。
    (9)鸿富瀚浩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颁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4619960VHP),企


                                   3-1-4-153
业经营类别: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有效期为长期。
    ( 10 ) 鸿 富 瀚 浩 现 持 有 深 圳 中 天 国 际 认 证 有 限 公 司 颁 发 的 证 书 号 为
“46519Q10027R0M”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鸿富瀚浩建立的质量
管理体系符合标准 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认证范围为“电子辅料(泡
棉,双面胶,遮光片,绝缘片,导热铜管,五金冲压件)生产”,发证日期为 2019
年 6 月 6 日,有效期至 2022 年 6 月 5 日。
    ( 11 ) 鸿 富 瀚 浩 现 持 有 北 京 中 联 天 润 认 证 中 心 颁 发 的 证 书 号 为
“10118E20338R0S”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鸿富瀚浩的环境管理体系
已经评审并符合 GB/T24001-2016/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全部条款的
要求,认证/注册范围为“电子辅料(泡棉、双面胶、遮光片、绝缘片)的生产 (法
规强制要求范围除外)及其场所所涉及的环境管理相关活动”,认证有效期为三
年,自 2018 年 1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换证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27 日。
    (12)淮安鸿富瀚现持有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江苏省税务局颁发的证书编号为 GR201932001335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
效期为三年,未过期。
    (13)淮安鸿富瀚现持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颁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02779152)。
    (14)淮安鸿富瀚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淮安海关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颁发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3208962427),企
业经营类别: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有效期为长期。
    (15)淮安鸿富瀚现持有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江苏省税务局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为 GR201932001335,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16)烨德实业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于 2017 年 9 月 8 日颁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4403161B7B),企
业经营类别: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有效期为长期。
    (17)秦皇岛鸿富瀚现持有上海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
编号为“NOA1988489”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秦皇岛鸿富瀚的质
量管理体系已通过 NOA Certification 的评审,符合 GB/T19001-2016 idt ISO9001:


                                        3-1-4-154
2015 标准,认证范围为“胶粘制品(PET 辅片)的模切加工与服务”,证书签发
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5 日,有效期为 2021 年 1 月 28 日。


      6、发行人营业外支出中其他金额分别为 1.89 万元、7.7 万元、4.42 万元及
1.18 万元。请说明其他金额核算的内容,是否存在罚款的情况,报告期发行人
是否存在环保、海关、工商等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回复: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金额核算的内容包括缴纳海关处罚罚款及滞纳金、无
法收回的预付、应收款项等。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项目组核查,在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的行政处罚
案件共 1 宗,具体情况如下:
 序               被处罚   处罚决定       处罚决                 处罚内容与整改措
       处罚机关                                     处罚原因
 号                 主体     书文号       定日期                       施
                                                                 处罚款人民币 2.8
                                                                 万元并补缴 4.93 万
       中华人民             同关缉查/
                                                    公司因管理   元税款。公司已经
       共和国深   鸿富瀚      违字      2019 年 7
 1                                                  失误报税料   缴纳罚款、税款并
       圳市同乐   有限     [2019]0034   月 24 日
                                                    件误做内销     加强海关申报管
         海关                   号
                                                                 理、加强人员法律
                                                                     法规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三)项规
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货物价值 5%以上 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三)经营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储存、加工、装配、寄售、
展示等业务,有关货物灭失、数量短少或者记录不真实,不能提供正当理由
的;……”。
      公司本次申报的货物价值为人民币 31 万元,公司受到的处罚金额 2.8 万元
占货物价值的比重为 9.03%,未按照上限进行处罚,情节轻微,不属于法律法规
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及时通过内部培训、自查纠错、严格管理等方式
进行内部整改,发行人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20 年 8 月 19 日,福中海关出具《福中海关关于反馈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函》,确认“…经查询相关系统,深圳市鸿富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关编码 44039309EG)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3-1-4-155
日期间在深圳关区不存在重大违法情形”。
    因此,上述处罚未对鸿富瀚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福中海关已出
具证明确认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情形,故以上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7、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发生变更,请说明变更的原因,是否访谈。
    回复:
    一、报告期内财务负责人变更情况及变更原因
    (一)变更情况
    自 2017 年初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张思明担任公司财务经理。2019 年 11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9 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聘任刘巍
为公司财务总监,张思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二)变更原因
    因公司筹备上市事宜,需要聘任具有相关审计和财务总监工作经历的人员担
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时随着发行人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内控制度的完善,为规范和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发行人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9 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上,
聘任刘巍为公司财务总监,张思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属于公司发展过程中的正
常人事变动。
    刘巍女士曾任职于天健光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
经理及企业财务等职位,具有多年的咨询、审计及财务管理经验,发行人聘任其
担任财务总监有利于增强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水平,有助于提升发行人的整体经
营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推动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
    二、项目组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财务负责人变动的具体原因:对发行人前任财务经理张思明和现任财务
总监刘巍进行了访谈,并核查了其签订的现行有效的《劳动合同》;核查了股份
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9 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决议等会议文件;核查了
前任财务经理张思明和现任财务总监刘巍的关联方自然人信息调查表。
    经核查,项目组认为:财务负责人的变动属于公司发展过程中的正常人事变


                                 3-1-4-156
动。
       8、请说明独立董事林斌目前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情况,担任家数是否超过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
       回复:
       一、独立董事林斌任职情况
      林斌 2013 年起担任深圳市迪博企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2
月起担任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841.SZ)独立董事,2018 年 8 月
起担任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003013.SZ)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担任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601900.SH)独立董事,2019 年 6 月起担任
潮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原则上最
多在 5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经核查,林斌除在发行人担任独立董事外,还在 3 家 A 股上市
公司和 1 家非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在 1 家非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该情形不
违反《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前述规定,也不影响其
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的资格。
       二、独立董事林斌履职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档案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及说明,林斌在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能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出席发行人董事会会议及其任职的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会议,并列席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审议会议议案,对
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不存在不能履行独立董事勤
勉义务的情形。
      独立董事林斌在鸿富瀚任职期间的会议出席情况: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是否参会
                                  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9 年度第一次
  1         2019 年 11 月 26 日                                           是
                                              股东大会
  2         2019 年 12 月 18 日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是
  3         2020 年 4 月 20 日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是
  4         2019 年 11 月 26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是
  5         2019 年 12 月 3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是

                                       3-1-4-157
  6         2020 年 4 月 3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是

      独立董事林斌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姓名                    委员会名称                   担任职务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林斌
                                提名委员会                     委员

      林斌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利用其丰富的财务和会计知识背景,对公司
内部控制、财务审计和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事务进行讨论和决策,与公司聘请的会
计师讨论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提出了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意见和
建议,例如公司应健全报销审批相关流程、完善薪酬考核激励政策等建议,提升
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程度,完善了公司财务审计制度,优化了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和业绩考核体系与指标。
      根据林斌确认,其身体状况良好,有足够精力在发行人处担任独立董事并在
任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意见
      经过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司章程(草案)》的核查,保荐机构
认为: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草案)》关于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发行人的利润分
配政策和未来分红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的投资回报,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说明书中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
定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的股利分配决策
机制健全、有效,有利于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决定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红利 0.44 元(含税),共计派发红
利 2,000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现金分红的主要原因为
保持公司回报投资者及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分红金额占 2020 年度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5.22%,占比较低。公司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案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审核期间的现金分红符合公司
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有利于公司回报投资者及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公

                                    3-1-4-158
司现金分红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
为,发行人在审核期间进行现金分红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现金分红金
额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生产运营
的影响较小。


六、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情况

    (一)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206
号审计报告,并发表了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瀚科技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鸿富瀚科技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经核查,会计师出具的专业意见与本保荐机构所作判断不存在差异。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律师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该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了如
下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首发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发行
人本次发行上市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尚需获得深交
所的审核同意。”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出具的专业意见与本保荐机构所作判断不存在差异。
    附件: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
    (以下无正文)

                                   3-1-4-159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组其他成员签名:                                               ___________
                               胡梦月                   杨文瀚             沈亦清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王逐原                   袁世吉                王自义


    项目协办人签名:
                                       罗仲华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龙飞                        蔡诗文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刘连杰

    内核负责人签名:
                                       林       煊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刘乃生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李格平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4-160
附件: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

发行人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保荐代表人          陈龙飞        蔡诗文
                   限公司
  一       尽职调查的核查事项(视实际情况填写)
(一)     发行人主体资格
  1        发 行 人 生 产 经 营 核查情况
           和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发行人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和自动化设备的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鸿富瀚功能性
           业政策情况           电子材料与智能设备项目以及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均为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
                                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研发、生产
                                和销售的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和自动化设备所处行业
                                属于该分类中“1.2.1 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因此
                                公司所处行业可归属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行业领域符合国
                                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所属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发 行 人 拥 有 或 使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取得专利登记
           用的专利             簿副本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3       发行人拥有或使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取得相
           用的商标           关证明文件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4       发行人拥有或使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版权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用的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5       发行人拥有或使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用的集成电路布
           图设计专有权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不适用,发行人未拥有或使用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6       发行人拥有的采     是否实际核验发行人取得的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
           矿权和探矿权       发的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不适用,发行人未拥有采矿权和探矿权
   7       发行人拥有的特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特许经营权颁发部门取得其出具的证
           许经营权           书或证明文件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不适用,发行人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8       发行人拥有与生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相关资质审批部门取得其出具的相关
           产经营相关资质     证书或证明文件
           (如生产许可证、

                                      3-1-4-161
         安全生产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等)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9      发行人曾发行内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部职工股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不适用,发行人未曾发行内部职工股
  10     发行人曾存在工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会、信托、委托持
         股情况,目前存在
         一致行动关系的
         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不适用,发行人不存在工会、信托、委托持股情况
(二)   发行人独立性
  11     发行人资产完整     实际核验是否存在租赁或使用关联方拥有的与发行人生产
         性                 经营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生产设施、商标和技术等的
                            情形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不存在租赁或使用关联方拥有的与发行人生产经营
                            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生产设施、商标和技术等的情形
  12     发行人披露的关     是否实际核验并通过走访有关工商、公安等机关或对有关人
         联方               员进行当面访谈等方式进行核查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13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关 是否走访主要关联方,核查重大关联交易金额真实性和定价
         联交易               公允性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14     发 行 人 是 否 存 在 核查情况
         关 联 交 易 非 关 联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报告期内存在转让
         化、关联方转让或 股东控股的其他公司的股权的情况
         注销的情形
(三)   发行人业绩及财务资料
  15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供 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经销商的关联关系
         应商、经销商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16     发 行 人 最 近 一 个 是否以向新增客户函证方式进行核查
         会计年度并一期
         是否存在新增客
         户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17     发 行 人 的 重 要 合 是否以向主要合同方函证方式进行核查
         同
         核查情况             是 √                     否 □



                                    3-1-4-162
     备注


18   发行人的会计政   如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是否核查
     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内容、理由和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19   发行人的销售收   是否走访重         是否核查主    是否核查发     是否核查报
                      要客户、主要       要产品销售    行人前五名     告期内综合
     入               新增客户、销       价格与市场    客户及其他     毛利率波动
                      售金额变化         价格对比情    主要客户与     的原因
                      较大客户,核       况            发行人及其
                      查发行人对                       股东、实际控
                      客户所销售                       制人、董事、
                      的金额、数量                     监事、高管和
                      的真实性                         其他核心人
                                                       员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
                                                       系
     核查情况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      □         √      □    √      □     √      □
     备注

20   发行人的销售成   是否走访重要供           是否核查重要原   是否核查发行人
                      应商或外协方,核         材料采购价格与   前五大及其他主
     本               查公司当期采购           市场价格对比情   要供应商或外协
                      金额和采购量的           况               方与发行人及其
                      完整性和真实性                            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核心人员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备注
21   发行人的期间费   是否查阅发行人各项期间费用明细表,并核查期间费用的完
     用               整性、合理性,以及存在异常的费用项目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22   发行人货币资金   是否核查大额银行存款账户         是否抽查货币资金明细账,
                      的真实性,是否查阅发行人         是否核查大额货币资金流出
                      银行帐户资料、向银行函证         和流入的业务背景
                      等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是 √          否 □
     备注
23   发行人应收账款   是否核查大额应收款项的真         是否核查应收款项的收回情
                      实性,并查阅主要债务人名         况,回款资金汇款方与客户
                      单,了解债务人状况和还款         的一致性
                      计划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是 √          否 □
     备注
24   发行人的存货     是否核查存货的真实性,并查阅发行人存货明细表,实地抽
                      盘大额存货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25   发行人固定资产   是否观察主要固定资产运行情况,并核查当期新增固定资产
     情况             的真实性

                                   3-1-4-163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26     发行人银行借款    是否走访发行人主要借款银    是否查阅银行借款资料,是
         情况              行,核查借款情况            否核查发行人在主要借款银
                                                       行的资信评级情况,存在逾
                                                       期借款及原因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是 √        否 □
         备注
  27     发 行 人 应 付 票 据 是否核查与应付票据相关的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
         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四)   发行人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或公司治理的合规性
  28     发 行 人 的 环 保 情 发行人是否取得相应的环保批文;是否实地走访发行人主要
         况                   经营所在地核查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情况、了解发行人环保支
                              出及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29     发 行 人 、 控 股 股 是否实际校验并走访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等有关
         东、实际控制人违 部门进行核查
         法违规事项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30     发 行 人 董 事 、 监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登陆有关主管机关网站或互
         事、高管任职资格 联网搜索方式进行核查
         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31     发 行 人 董 事 、 监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登陆监管机构网站或互联网
         事、高管遭受行政 搜索方式进行核查
         处罚、交易所公开
         谴责、被立案侦查
         或调查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32     发行人税收缴纳       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纳税的合法性,并针对发现问题走访发
                              行人主管税务机关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五)   发行人其他影响未来持续经营及其不确定事项
  33     发 行 人 披 露 的 行 是否独立核查或审慎判断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行业排名、市
         业或市场信息         场占有率及行业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是否与发行人的实
                              际相符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34     发行人涉及的诉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发行人注册地和主要经营所在地相关


                                    3-1-4-164
     讼、仲裁           法院、仲裁机构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35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是否走访有关人员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相关法院、仲裁
     人、董事、监事、 机构
     高管、其他核心人
     员涉及诉讼、仲裁
     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36   发行人技术纠纷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互联网搜索等方式进行核查
     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37   发 行 人 与 保 荐 机 是否由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东、有关机构及其负责人、董
     构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事、监事、高管和相关人员出具承诺等方式进行核查
     构及其负责人、董
     事、监事、高管、
     相关人员是否存
     在股权或权益关
     系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38   发行人的对外担     是否通过走访相关银行进行核查
     保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39   发行人律师、会计   是否对相关机构出具的意见或签名情况履行审慎核查,并对
     师出具的专业意     存在的疑问进行了独立审慎判断
     见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40   发行人从事境外     核查情况
     经营或拥有境外
     资产情况           取得境外专业律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41   发行人控股股东、 核查情况
     实际控制人为境
     外企业或居民     不适用

二   本项目需重点核查事项

42   无
     核查情况           是 □                     否 □


                                   3-1-4-165
         备注


  三     其他事项

  43     无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填写说明:
   1、保荐机构应当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有关规定对核查事项进行独立核
查。保荐机构可以采取走访、访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核查,如果独立走访存在困难
的,可以在发行人或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下进行核查,但保荐机构应当独立出具核查意见,
并将核查过程资料存入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2、走访是保荐机构尽职调查的一种方式,保荐机构可以在进行走访核查的同时,采取
要求当事人承诺或声明、由有权机关出具确认或证明文件、进行互联网搜索、查阅发行人贷
款卡等有关资料、咨询专家意见、通过央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等有效、合理和谨慎的核查方
式。
   3、表中核查事项对发行人不适用的,可以在备注中说明。




                                    3-1-4-166
   保荐代表人承诺:我已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保荐
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规定认真、忠实地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勤勉尽责地对发行人有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验证,认真做好了招股说明书的验证工作,确保上述问核事项和招股说明书中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将对发行人进
行持续跟踪和尽职调查,及时、主动修改和更新申请文件并报告修改更新情况。我及近亲属、
特定关系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者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
正当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
罚。(两名保荐代表人分别誊写并签名)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龙飞




                                                   保荐代表人签名:
                                                                             蔡诗文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职务:     董事总经理
                                   刘连杰




                                       3-1-4-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