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本人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人已仔细阅读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指使或者协助 发行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不存在指使或者协助发行人进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行为。 (以下无正文) 7-4-4-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 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之签署页)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张定武 共同实际控制人: 丘晓霞 此项承诺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作出。 7-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