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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富瀚: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2022-02-09  

                        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在公司总经理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2、该事项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本次合作各方共同出资发起设立
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周期较长,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
标的、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致使产业投资基金总体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
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进行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基于战略规划需要,借助专业机构的力量及资源优势,更好地进行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产业布局,与自身产生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深圳市鸿富
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深圳市汇芯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汇芯”)发起设立的投资基金,于2022年2月7
日签订合伙协议,基金名称为汇芯十五期股权投资(南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合伙企业初始规模为
2862.10万元人民币,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深圳汇芯。公司作为有限合伙
人认缴人民币1,06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37.0357%。
    2、关联情况说明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认购基金份额。
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总经理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作方介绍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名称:深圳市汇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
栋2702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Y4P807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汇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700            70.00%
 深圳市汇泽青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00            30.00%

                  合计                     1,000          100.00%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
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
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
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
    深圳市汇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了基金管理人登记
手续,登记编码为【P1070804】。
    深圳汇芯及其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
益安排、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
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未
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二)有限合伙人:
    1、刘婷婷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身份证:370202************
    2、韦晓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身份证:460033************
    3、安晓雁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身份证:370202************
    4、肖速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身份证:360302************
    5、郭逸飞
    住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
    身份证:610502************
    6、陈昊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身份证:210103************
    7、叶兰香
    住所:广东省博罗县罗阳镇
    身份证:442526************
    8、黄冰毅
    住所:浙江省安吉县
    身份证:330523************
    9、连旭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身份证:413024************
    10、翟青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身份证:110108************
    11、杜超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身份证:510322************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汇芯十五期股权投资(南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
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2、基金规模:2,862.10万人民币
    3、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汇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拟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建安大街151号C区19幢(武夷新区)
    6、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暂定,以最终工商登记的经营范
围为准)
    7、投资方向:本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高科技行业,主要为射频微波芯片和
高端模拟芯片行业的国家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8、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方式              出资占比
                                                  (万元)
 深圳市汇芯股权投资管理
                          普通合伙人     现金       0.1      0.0035%
         有限公司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
                                           现金   1,060.0    37.0357%
        有限公司
         刘婷婷                            现金     74.2      2.5925%

             韦晓                          现金     63.6      2.2221%

         安晓雁                            现金     15.9      0.5555%

             肖速                          现金     10.6      0.3704%

         郭逸飞                            现金     5.3       0.1852%
                             有限合伙人
             陈昊                          现金    625.4     21.8511%

         叶兰香                            现金    106.0      3.7036%

         黄冰毅                            现金    106.0      3.7036%

             连旭                          现金    318.0     11.1107%

             翟青                          现金    212.0      7.4071%

             杜超                          现金    265.0      9.2589%

                      合计                        2,862.10   100.0000%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2、缴付出资:合伙人签署协议后,根据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书按时
缴付出资。
    3、存续期限: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5年,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算;其中投
资期限1年,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算;退出期4年,自投资期满之后计算。全体合
伙人一致同意,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提前终止或解散
合伙企业;如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认为需延长基金存续期的,则基金
管理人可自行决定延长,但最多不超过三年。
    4、入伙和退伙机制:除非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在合伙企业的存续期内不再
吸纳新的合伙人入伙,但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合伙权益而加入合伙企业的情形除
外;除非具备本协议约定条件,合伙人也不得任意退出合伙企业。
    5、投资范围:(1)本合伙企业主要投向为成都明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成都明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射频微波芯片和高端模拟芯片的研发,具有行
业领先的模拟、射频产品开发能力,是国家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公司产品类
型覆盖无线芯片、光电芯片,具有GaAs/SOI小信号芯片、多功能FEM芯片、GaN
大功率芯片和硅基射频多功能芯片等主流产品的核心设计能力和产业化能力。
(2)本合伙基金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
产业政策的要求。
    6、财务会计制度:(1)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
度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到当年的12月31日,最后一个会计年度自当年的1月1
日至合伙企业终止之日止。(2)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审计
机构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向各
有限合伙人提交审计报告。
    7、管理和决策机制
    (1)普通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管理人,负责合伙企业的
投资和其他营运活动。管理人深圳汇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委任由6名成
员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的投资及退出进行专业决策。投资决策委
员会实施一人一票制,单项议案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2)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本基金的管理费于合伙企业首次对外投资日按照基金总投资金额的6%一次
性计提管理费,所计提的管理费用于支付本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企业费用,如所
计提的管理费不足以支付约定的费用的,不足部分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
补足。
    8、各合伙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全体合伙人一致认可,普通合伙人拥有对合伙企业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包
括但不限于:①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权限范围内对合伙企业投资事务作出决策,
并独立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②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获得私募基金管理
人管理费用及业绩报酬(如有);③决定聘请或更换托管机构、监管服务机构;
④决定认缴出资额的增加或减少;⑤委派或变更执行合伙事务代表;⑥批准有限
合伙人对外转让合伙企业权益;⑦聘任或聘请专业人士或专业中介机构对合伙企
业提供服务;⑧召集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⑨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
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⑩以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私募基金与其他第三

方签署投资相关协议文件、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合伙企业清

算时依照合伙协议参与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本协议约定的

其他权利。
    普通合伙人的义务:①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②依
据本协议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③应基于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为合伙
企业谋求最大利益;④制作调查问卷,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进行评估,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资金;⑤制作风险揭示
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相关风险;⑥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
和财务状况;⑦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经合伙人会议同意
的除外;⑧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⑨合伙企业
的财产不能清偿合伙企业的到期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⑩未经代表出资额过半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

行交易;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事务和

投资组合等相关事务予以保密;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法律

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2)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行使有限合伙人权利不应被视为构
成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
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
合伙人。为避免歧义,前述行使权利的行为包括:①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
事务情况进行监督;②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③有权了解合伙
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④依法请
求召开合伙人会议并参加行使相应的表决权;⑤依法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权益;
⑥经普通合伙人同意,依法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⑦依法经营或与

其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⑧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
权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⑨在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
时,有权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⑩按

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企业清算时依照合伙协议参

与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有限合伙人的义务: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认缴金额,并
保证投资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②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有限责任;③接受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调查
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诺
为合格投资者;④不参与合伙事务,无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⑤在合伙企业清算
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⑥对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事务和投资组合等相
关事务予以保密;⑦不得从事可能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⑧按照法律法规、
合伙协议和合伙人决议签署相关文件和提供相应配合的义务;⑨法律法规及本协
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9、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是指将本合伙企业的累计未支付利润根据持合伙企业份
额的数量按比例向合伙企业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有限合伙企业在投资项目正常
退出扣除相关合伙企业费用后向全体合伙人根据本条约定进行分配,不用于再投
资,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1)投资本金分配: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到全
体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出资额;(2)利润分配:在完成上述第(1)项分配后,
向全体合伙人分配投资利润,直到以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为基础计算的收益率
达到单利8%/年;(3)利润分配:在完成上述第(2)项分配后,对于剩余投资
利润部分,有限合伙人为特殊合伙人以外合伙人的,则由普通合伙人按照其在合
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的80%向其进行分配,特殊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按照其在
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其进行分配。即,管理人对特殊合伙人在本部分的收
益不收取业绩报酬,对特殊合伙人以外的有限合伙人,则收取其在本部分收益的
20%作为业绩报酬。
    10、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认缴的出资金额承担。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
担责任。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1、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
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
关各合伙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败诉方还
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差旅费等支出。
    在任何情况下,合伙协议的无效或部分无效,不影响本争议条款。
    12、一票否决权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目的和影响
    公司本次与专业机构等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合伙企业,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
前提下,依托基金管理人的行业经验、管理和资源优势,拓展投资渠道,进一步
完善上市公司产业布局,投资方向为主营业务相关的自动化设备配套射频微波芯
片和电子元器件模拟芯片领域的投资。该投资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投
资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当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投资基金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暂未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备案,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的标的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经营管理等
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
    公司对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充分的认识,将结合整体宏观经济
走势,深入了解和掌握行业发展方向,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设立、设立后的管理、
标的项目的甄选、投资的实施过程以及投后管理的开展,通过与共同投资人共担
风险,减少投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降低投资失败或亏损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
六、其他说明和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持有深圳汇芯的股权或出资份额,未参与公司投资的合伙企业的份额认
购,不在深圳汇芯及公司投资的合伙企业中任职。
    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合伙企业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12个月内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但公司投资方向为自动化设备配套的射频微波芯片和电
子元器件模拟芯片领域,与主营业务相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
    4、公司将积极跟进投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汇芯十五期股权投资(南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