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17
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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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张定武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45,013,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5.022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35,85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9.75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9,16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2702%。
2、因受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疫情影响,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远程方式列席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杨展成律师
以现场方式、丁思律师以远程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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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
同意45,00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
反对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杨展成律师、丁思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
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情况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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