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4-2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瀚”、“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深圳市鸿富
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人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被担保人
苏州鸿锦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鸿锦瀚”)
(三)担保基本情况介绍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苏州鸿锦瀚业务发展及新建项目的需要,根据其在经营发
展中的实际资金需求,会不定期向银行申请借款、开具汇票或信用证。公司拟为
苏州鸿锦瀚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苏州鸿锦瀚
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在前述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
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中通过了
《关于为子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
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公司对苏州鸿锦瀚提供担保预计情况
公司对苏州鸿锦瀚提供担保预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 担保额度占上
担保 担保方 本次新增担 是否关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前担保 市公司最近一
方 持股比例 保额度 联担保
负债率 余额 期净资产比例
公司 苏州鸿锦瀚 100% 83.82% 0万元 50,000万元 28.06%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苏州鸿锦瀚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0日
3、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368号1310室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赵子龙
6、经营范围:研发、销售:电子产品、电磁屏蔽材料、石墨制品、石墨烯
薄膜、石墨散热导热材料、金属材料、高分子纳米复合材料、塑料薄膜、橡塑制
品;研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自动化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工
业机器人及配件、物流仓储设备;计算机软件及控制系统的开发与销售;研发、
销售:数控刀具、刃具、胶黏制品、光学元器件、电子材料、五金、冲压件、钣
金件、模具、治具、工量具;提供机电设备及机械设备的租赁服务及安装维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苏州鸿锦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
8、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苏州鸿锦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苏州鸿锦瀚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2,403,393.01
负债总额 136,118,529.3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流动负债总额 136,115,436.49
净资产 26,284,863.69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0.00
与仲裁事项)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1月至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62,002.01
利润总额 76,693.80
净利润 65,666.17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
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协议主要内容视公司及各子公司签
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五、审议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避免苏州鸿锦瀚在业务发展及新
建项目推进过程中由于资金受限而影响项目总体进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苏州鸿锦瀚实际发展需要。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对象苏州鸿锦瀚的经营
情况、资产质量、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苏州鸿锦瀚目前财务
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且公司可以充分掌握苏州鸿锦瀚的经营情况和资金情
况,并控制好相关风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鸿富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累计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或融
资业务实际发生为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
融资额度,满足其业务发展或新建项目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未来更好发展,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资产质量、偿
债能力及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担保对象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
控,担保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
响,且公司可以充分掌握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资金情况,并控制好相关风险,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累计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或融
资业务实际发生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为缓解子公司的资金压力,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提供
担保均是以解决其资金需求为出发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
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与中国证
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相违背的情
况。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为子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外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为子公司苏州鸿锦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子公司苏州鸿锦瀚
的对外融资,促进其业务发展。同时,苏州鸿锦瀚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不会对鸿富瀚及苏州鸿锦瀚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
为子公司苏州鸿锦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鸿富瀚为子公司苏州鸿锦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龙飞 蔡诗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