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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富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7  

                         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
                               1
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 张定概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8)。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9,15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259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2,07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4500%;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085,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80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4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0.70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017%。
   3、因受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疫情影响,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远程方式列席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曾瑜律师、
杨展成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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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73%;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2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73%;反

                              4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2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66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51%;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
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股东张定概担任公司的副董事长,股东丘晓霞与董
事长张定武系配偶关系,需回避表决。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5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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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
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7
   回避表决情况:无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年度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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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2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参与东莞市土地竞买的议案》
   表决情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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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2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73%;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2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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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曾瑜律师、杨展成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
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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