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 1 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 张定概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8)。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9,15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259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2,07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4500%;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085,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80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4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0.70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017%。 3、因受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疫情影响,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远程方式列席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曾瑜律师、 杨展成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73%;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2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73%;反 4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2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66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51%;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 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股东张定概担任公司的副董事长,股东丘晓霞与董 事长张定武系配偶关系,需回避表决。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5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6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 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7 回避表决情况:无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年度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9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2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参与东莞市土地竞买的议案》 表决情况: 1 0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2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5%;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73%;反 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2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回避表决情况:无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1 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曾瑜律师、杨展成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 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