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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富瀚: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6-07  

                         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情况:

    1、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下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决定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00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60,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实施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在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分配方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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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9.0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0000元;持股1个

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超过1年

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6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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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2022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312                     张定武

   2         08*****668       深圳市瀚卓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3*****681                     张定概

   4         03*****540                     丘晓霞

   5         08*****458                恒美國際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6月2日至登记日:2022

年6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
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

东及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陶兴厚、赵子龙、刘巍、张思明承

诺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

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创新工业园17号A

栋厂房101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思明

                                 3
咨询电话:0755-23766649

传真电话:0755-29808289

八、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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