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10
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2-033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以
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高丽三路 1 号
东莞市鸿富瀚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
席董事 7 名,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定武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
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
议案》
为保证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授权董事会以控制
股份支付费用为前提,根据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基准,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
格,但不得低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价格下限;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
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收款
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情况: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