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12-22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鸿富瀚
股票代码:301086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瀚卓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老村社区景田路创新工业园 17 号 A 栋
厂房一楼 C 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老村社区景田路创新工业园 17 号 A
栋厂房一楼 C 区
变动性质: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导致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22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鸿富瀚/公司 指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瀚卓实业 指 深圳市瀚卓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告书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瀚卓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炎珍
注册资本 665.73 万元人民币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老村社区景田路创新工业园 17 号 A 栋厂
注册地址
房一楼 C 区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XFRP6R
营业期限 2017-12-25 至 9999-12-31
成立时间 2017-12-25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经营范围 报);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
示策划;国内贸易。
合伙人 黄炎珍等 32 位自然人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老村社区景田路创新工业园 17 号 A 栋厂
通讯地址
房一楼 C 区
(二)深圳市瀚卓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负责人介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黄炎珍 女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深圳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00%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需要,通过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导致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涉及的股份将在出借期
满后收回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股份计划,但
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在鸿富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2021 年 10 月 20 日,鸿富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后鸿富瀚
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其中 5%以上股东瀚卓实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64,500
股,持股比例为 5.107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导致拥有权益的股
份比例减少,具体如下:
权益变动前在上市公司 权益变动后在上市公司中
权益变动情况
权益变动 权益变 交易均价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方式 动时间 (元/股)
占上市公司 权益变动 占上市公司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总股本比例 比例 总股本比例
参与转融
2022 年
通证券出
12 月 7
借导致拥
日-2022 - 3,064,500 5.1075% -177,900 0.2965% 2,886,600 4.8110%
有权益的
年 12 月
股份比例
21 日
减少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上市公司股份不发生所有权的转
移,但本次权益变动比例已将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计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在鸿富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鸿富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为 2,886,600
股,占鸿富瀚总股本的比例为 4.8110%,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
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鸿富瀚持股 5%以上股东。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鸿富瀚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鸿富瀚股份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在鸿富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质
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瀚卓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黄炎珍
2022 年 12 月 22 日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鸿富瀚 股票代码 301086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
街道老村社区景田
深圳市瀚卓实业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路创新工业园 17
企业(有限合伙) 讯地址
号 A 栋厂房一楼 C
区
增加□ 减少 不变,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3,064,500 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5.1075%
变动后持股数量:2,886,6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数量:177,900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0.296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时间:2022 年 12 月 7 日-2022 年 12 月 21 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不适用
是□ 否□ 其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及的股份将在出借期满后收回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股份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
内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
13
基本情况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
(以下无正文)
1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瀚卓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黄炎珍
2022 年 12 月 22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