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3-31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22]26 号)、《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防止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 2022 年
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 2022 年度的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核,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定的《公司防止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情形。
2、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
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
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
保、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黄延禄 张振煌 刘善敏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