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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富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3-03-31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

程》中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该预案综合考虑了股本现状、盈利能

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

果,且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

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已基本覆盖了运营管理的各层

面,能够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了公司的经营

管理的正常进行。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要

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

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

计意见。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推荐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是由公司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参照公司经营规模

以及行业整体薪酬水平后提出的,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意见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由公司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参照公司
经营规模以及行业整体薪酬水平后提出的,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七、关于为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意见

    我们认为,为缓解子公司的资金压力,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均是

以解决其资金需求为出发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议

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

发[2003]56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为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提

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延禄 张振煌 刘善敏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