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2023-04-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瀚”、“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深圳市鸿富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海南鸿富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南鸿富瀚”)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海南鸿富瀚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
署的合同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被担保人:海南鸿富瀚实业有限公司
3、担保基本情况介绍: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海南鸿富瀚业务发展需要,根据
其在经营发展中的实际资金需求,会不定期向银行申请借款、开具汇票或信用证。
公司同意海南鸿富瀚向银行金融机构新增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在
前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海南鸿富瀚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
在前述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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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担
保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该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
办理相关事宜,签署相应法律文件。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
为 12 个月。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占
被担保方最近 是否
担保方持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上市公司最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一期资产负债 关联
股比例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近一期净资
率 担保
产比例
因海南鸿富瀚
为2023年4月
公司 海南鸿富瀚 100% 0.00 10,000 5.31% 否
14日新设立,
暂无财务数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名称 海南鸿富瀚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3 年 4 月 14 日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大道 32 号复兴城 A1 区 2 楼
公司住所
2004-67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定概
注册资本 1,000 万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
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
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金属
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结
构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
经营范围
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日用品销售;食用
农产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
制品除外);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副产品
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
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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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100%
与本公司的关系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否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因海南鸿富瀚为2023年4月14日新设立,暂无财务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
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
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五、审议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中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海南鸿富瀚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
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
资产质量、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被担保对象目前财务风险可
控,担保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
响,且公司可以充分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资金情况,并控制好相关风险,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
因此,董事会同意海南鸿富瀚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以
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或融资业务实际发生为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中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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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鸿富瀚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海南鸿富
瀚融资额度,推动其业务未来更好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
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资产质量、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
担保对象目前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且公司可以充分掌握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资金情
况,并控制好相关风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鸿富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海南鸿富瀚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以
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或融资业务实际发生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为缓解海南鸿富瀚的资金压力,为其申请融资授信提供
担保均是以解决其资金需求为出发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
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与中国证
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相违背的情
况。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鸿富瀚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
于子公司海南鸿富瀚的对外融资,促进其业务发展,预计不会对公司及海南鸿富
瀚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鸿富瀚申请银行授
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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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中信建投证券对鸿富瀚全资子公司海南鸿富瀚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 司为其
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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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龙飞 蔡诗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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