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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可孚医疗: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10-27  

                         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01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3,723,6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26,559,826.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验资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69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
 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
        开户主体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号
                                                                长沙智慧健康
                      中国农业银行股
     可孚医疗科技股                                             监测与医疗护
1                     份有限公司长沙       18071601040002601                     319,171,100.00
       份有限公司                                               理产品生产基
                      雨花经开区支行
                                                                  地建设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                            研发中心及仓
     可孚医疗科技股
2                     限公司长沙湘府      368250100100090405    储物流中心建     140,700,900.00
       份有限公司
                          路支行                                    设项目
                                                                研发中心及仓
     可孚医疗科技股   长沙银行股份有
3                                         810000322234000001    储物流中心建     20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天心支行
                                                                    设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                            湘阴智能医疗
     可孚医疗科技股
4                     限公司长沙市湖         595077638817       产业园建设(一   166,887,200.00
       份有限公司
                      南师范大学支行                                期)项目
                      中国光大银行股
     可孚医疗科技股
5                     份有限公司长沙       78750188000143759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华升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
     可孚医疗科技股
6                     限公司长沙高桥   431404888013001241274      超募资金       20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支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
     可孚医疗科技股
7                     限公司长沙芙蓉       2058765516000118       超募资金       20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可孚医疗科技股
8                     限公司长沙分行        731907768410128       超募资金       20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
     可孚医疗科技股
9                     份有限公司长沙   43050177463700000883       超募资金       20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高桥支行
                      长沙农村商业银
     可孚医疗科技股
10                    行股份有限公司       82010100003023126      超募资金       50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高桥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
     可孚医疗科技股
11                    份有限公司长沙           633583578          超募资金       30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河西先导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可孚医疗科技股   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66120078801800000805       超募资金       20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长沙人民东路支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可孚医疗科技股
13                    份有限公司长沙      1901014029200106930     超募资金       20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全通支行
     可孚医疗科技股   长沙银行股份有
14                                        800000195950000003      超募资金       532,892,715.71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东城支行

                                   合计                                          3,539,651,915.71


      三、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经开区支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心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湖南师范大学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华升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桥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芙蓉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沙高桥支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沙河西先导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人民东路支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全通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以下合称“乙方”)及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
表人/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
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邹扬、瞿孝龙可以随时到乙
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
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
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
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
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
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
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
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
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
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