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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可孚医疗:关于以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10-29  

                        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07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湖南可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孚设备”)提供不超过
16,688.72 万元无息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 16,688.72 万元无息借款到
达可孚设备后,将置换可孚设备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湘阴智能医疗产业园建设(一
期)项目”的 10,023.82 万元,剩余资金继续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期
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不超过 5 年,可以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借款仅限用于
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93.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23,600,000.00 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73,535,928.57 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
税)人民币 23,504,245.2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26,559,826.15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692 号”《可孚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
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长沙智慧健康监测与医疗护理产品生产
   1                                                 34,756.37           31,917.11
           基地建设项目

   2       湘阴智能医疗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        21,848.39           16,688.72

   3       研发中心及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39,208.76           34,070.09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 计                         113,813.52          100,675.92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若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需求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实际经营需要,拟以自筹资金
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
自筹资金。”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湘阴智能医疗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可孚设备负责实施,因此公司拟用募集资金向可孚设备提供不
超过 16,688.72 万元无息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 16,688.72 万元无息借
款到达可孚设备后,将置换可孚设备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湘阴智能医疗产业园建
设(一期)项目”的 10,023.82 万元,剩余资金继续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
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不超过 5 年,可以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借款仅
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
理借款相关事宜。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可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 年 7 月 7 日
    3、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芙蓉北路金龙工业园
    5、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6、持股比例:公司持有湖南可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24MA4LWCKQ06
    8、经营范围: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批发、零售,医用消毒设
备和器具、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卫生材料、医
药用品、金属丝绳及其制品、普通劳动防护用品的制造,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
疗器械、电子产品、消毒产品、卫生用品、卫生设备、熔喷布、纺织品、针织品
及原料的生产,日用百货、卫生消毒用品、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的批发,一类
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消毒剂、家用电器、计生用品、保健
品、化妆品、卫生用品及熔喷布的销售,医疗用品及器材、其他电子产品、日用
家电设备、软件的零售,机器人零配件组装,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交易服务,
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
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医疗器械技术咨询、交流服务,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一类医疗器械的研发,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机器
人开发;非织造布制造、非织造布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经营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8,480.69 万元,净资产
17,169.30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10,529.67 万元,净利润 3,876.58 万元(数据
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39,776.29 万元,净资产 18,323.07
万元;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 5,455.86 万元,净利润 1,153.77 万元(数据经
审阅)。

五、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
向 全 资 子公 司 募投 项 目的 议 案》 , 同意 用 募集 资 金 向可 孚 设备 提 供不 超 过
16,688.72 万元无息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 16,688.72 万元无息借款到
达可孚设备后,将置换可孚设备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湘阴智能医疗产业园建设(一
期)项目”的 10,023.82 万元,剩余资金继续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
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
发展;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是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
审慎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以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
    (四)相关机构意见

    经 核 查 , 保 荐 机构 认 为 :公 司 本 次 用募 集 资 金 向可 孚 设 备 提供 不 超 过
16,688.72 万元无息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可孚医疗以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
目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为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
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较小,处于可控范围内,借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七、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及接受借款的
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后续公司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八、备查文件

    1、《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向全
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