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孚医疗: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31
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0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11:00 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周晓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本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子云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首
次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监事会认为:
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4 名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228 名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
授予 37.5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2.50 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43.57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结算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高于人民
币 8 亿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担保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4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