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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可孚医疗: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0  

                        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1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5月10日9:15 - 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26号高桥大健康医药
城8楼801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敏先生。
    6.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7,948,3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5454%。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105,134,4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555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1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813,9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900%。
       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了本
   次会议。
       8.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项目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17,931,757   99.9859%    14,400      0.0122%      2,234      0.0019%
  中小股东     17,220,964    99.9035%    14,400      0.0835%      2,234      0.0130%

       (2)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项目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17,931,257   99.9855%    14,900      0.0126%      2,234      0.0019%
  中小股东     17,220,464    99.9006%    14,900      0.0864%      2,234      0.0130%

       (2)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项目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17,931,257   99.9855%    15,834      0.0134%      1,300      0.0011%
  中小股东     17,220,464    99.9006%    15,834      0.0919%      1,300      0.0075%

       (3)表决结果: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项目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17,926,657   99.9816%    18,734      0.0159%      3,000      0.0025%
  中小股东     17,215,864    99.8739%    18,734      0.1087%      3,000      0.0174%

       (2)表决结果: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项目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17,938,291   99.9914%     9,300      0.0079%       800       0.0007%
  中小股东     17,227,498    99.9414%     9,300      0.0540%       800       0.0046%

       (2)表决结果: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表决情况

   项目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17,929,057   99.9836%    18,034      0.0153%      1,300      0.0011%
  中小股东     17,218,264    99.8878%    18,034      0.1046%      1,300      0.0075%

       (2)表决结果: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的议案》
       (1)表决情况

   项目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5,572,063    99.9252%    17,834      0.0697%      1,300      0.0051%
  中小股东     17,218,464    99.8890%    17,834      0.1035%      1,300      0.0075%

       关联股东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长沙科源同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张敏、聂娟、张志明回避表决。
       (2)表决结果: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项目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17,928,957   99.9835%    18,634      0.0158%       800       0.0007%
  中小股东     17,218,164    99.8873%    18,634      0.1081%       800       0.0046%

       (2)表决结果: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项目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17,928,091   99.9828%    19,500      0.0165%       800       0.0007%
  中小股东     17,217,298    99.8822%    19,500      0.1131%       800       0.0046%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熊林、汪天骄
       3. 结论性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