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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可孚医疗: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爱明)2023-04-26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刘
爱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不存
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
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充分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严谨地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亲自列席 1 次股东大会,
2 次因客观原因未能现场列席,但均已在开会前履行请假手续。经审阅公司股东
大会会议文件及已披露的公告,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22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
认真审阅,掌握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同时,根据自身的
专业优势,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查阅
公司月度或季度会计账目等。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战略的科
学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审查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切实履行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2022 年度,对董事会审议
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
控制度建设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充分了解
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学习和培训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持续学习最新证券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
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 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会议、现场实地考察、听取管理层汇报、主动
向公司相关人员询问等方式,认真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密切关注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及执行,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影响、
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七、其他事项
    1、2022 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2022 年度,未发生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3、2022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
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决策服务,对董事会
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刘爱明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