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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兰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22  

                         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3 月 22 日(星期
二)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22 日(星
期二)9:15-15:00。


    (二)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临港新城申港镇澄路 1488 号江苏华
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华国平先生
    (六)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4 人,代表股份 38,087,451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28.28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
份 38,027,84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23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
表股份 59,6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43%。


    2、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
决:


    (一)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大预充式医用包装材料产能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066,9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2%;反对 20,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0,7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38%;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058,6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4%;反对 28,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2,4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393%;反对 2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华国平、华一敏、李论、肖锋、马卫国、王兆千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华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8,042,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6,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92%。


    表决结果:华国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华一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041,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5,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387%。


    表决结果:华一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 选举李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041,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5,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388%。


    表决结果:李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 选举肖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041,3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5,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28%。


    表决结果:肖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 选举马卫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040,9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4,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66%。


    表决结果:马卫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6 选举王兆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041,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5,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590%。


    表决结果:王兆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柳丹、刘力、徐作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刘力和徐作骏,
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柳丹先生,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 选举柳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040,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4,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85%。


    表决结果:柳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选举刘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040,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4,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85%。


    表决结果:刘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 选举徐作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040,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4,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85%。


    表决结果:徐作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二) 见证律师姓名:王月鹏、黄心蕊
    (三)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兰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华兰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