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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兰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10-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华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
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666,667 股,并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34,666,667 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103,765,40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0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901,26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95%。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756,450 股,占首次公开发行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30%。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
62,772,1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61%。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
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锁
定、减持的承诺具体如下:

    持股 5%以上股东华夏人寿承诺:

    “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
于本公司持有的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
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锁定期届满超过 24 个月后,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公司已
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合法方式。

    本公司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

    本承诺出具后,若适用于本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
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
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
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
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1 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 24 户;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2,772,1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61%;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限售股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股东名称
 号    类型                                                  股总数     限售数量
 1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1,956,522   21,956,522

 2                              范素月                      5,006,087    5,006,087

 3                宁波励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17,692    4,117,692
                上海亿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宸睿联合一
 4                                                          3,884,615    3,884,615
                    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                              王家华                      3,107,692    3,107,692
                上海林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
 6                                                          2,459,129    2,459,129
                  山保税港区惟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上海汉仁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195,652    2,195,652
                南京高科新浚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8                                                          1,990,503    1,990,503
                                  伙)
 9     首发前                   张思夏                      1,756,522    1,756,522
       限售股
 10                   广东粤商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56,522    1,756,522
                南通衡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衡麓泰富投
 11                                                         1,756,522    1,756,522
                            资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宣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12                                                         1,698,192    1,698,192
                                  伙)
 13                              赵洪                       1,686,261    1,686,261

 14                 上海浩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553,846    1,553,846

 15                             黄伟国                      1,349,652    1,349,652

 16                             赵佳生                      1,300,000    1,300,000

 17                             徐志君                      1,155,042    1,155,042

 18                             陈永勤                       956,522      956,522
 序    限售股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股东名称
 号    类型                                                                        股总数        限售数量
 19                                        郑俊                                       878,261         878,261

 20                                      朱菊芬                                       712,000         712,000
                     上海林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津
 21                                                                                   699,230         699,230
                             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                                      何文伟                                       352,521         352,521

 23                                      刘红卫                                       302,161         302,161

 24                                        黄勇                                       141,008         141,008

                                 合计                                            62,772,154      62,772,154
      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101,008,953       75.01               -   62,772,154         38,236,799      28.39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            -              -                -               -            -

      首发前限售股         101,000,000         75                -   62,772,154         38,227,846      28.38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
                                 8,953        0.01               -                -          8,953       0.01
 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3,657,714       24.99    62,772,154                  -     96,429,868      71.61

 三、股本总计              134,666,667     100.00                -                -    134,666,667     100.00

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2 年 10 月 13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
结构表填写。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华兰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股份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华兰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华兰股份本次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

                            米   耀                邹晓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