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股份: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3-01-18
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刘力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
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
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江苏华兰药用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股份”)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刘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表
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 征集人声明
本人刘力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拟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表决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
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未有擅自发
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
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
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 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力先生,其基本情
况如下:
刘力先生,197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
会计师。现任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
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 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具体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临港新城申港镇澄路 1488 号
股票上市日期:2021-11-01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兰股份
股票代码:301093
法定代表人:华一敏
董事会秘书:刘雪
联系地址:江阴市临港新城申港镇澄路 1488 号
联系电话:0510-68951502
电子信箱:irs@hlnpm.com
(二)本次征集具体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1、《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四、 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 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
司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3 年 2 月 6 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
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 年 2 月 7 日至 2023 年 2 月 9 日(每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
布公告进行表决权的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按本报告书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
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
1、委托表决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
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
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
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
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临港新城申港镇澄路 1488 号
收件人:华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4443
联系电话:0510-6895150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表决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表决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
对法人股东或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全部满足以
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
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
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
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刘力
2023 年 1 月 18 日
附件: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的
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
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刘力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所持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力
先生行使,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00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2.00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
3.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
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
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
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