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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兰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柳丹先生)2023-04-24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柳丹先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柳丹,作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及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在 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9 次,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不存在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
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各项议
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各项议案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股东大会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包括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1 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 3 次)。本人均列席了相关股东大会,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大预充式医用包装材料产能项目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
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
发表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其中,本人就《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全资子公司投资华兰股份年产 60 亿只新型药用密封弹性体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同时发表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
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7、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第
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
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2022 年度,本人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参与了 2 次会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共参与了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议案               意见
                      审议《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
 2022 年 4 月 20 日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的议案》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华兰股份年产 60 亿只新型药用密封
 2022 年 7 月 8 日    弹性体项目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    同意
                      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会议时间                               提名委员会议案                        意见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2022 年 3 月 1 日    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同意
                      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审计部负
 2022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责人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6 日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通讯等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   重点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
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2 年度公司能
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公平、
完整地披露信息。
    2、   本人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调查和了解,对公司治
理相关活动进行了持续监督,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1、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   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   未有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独立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更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董事会和相
关工作人员在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报告。




                                                   述职人:柳丹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