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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埔园林: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云梦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1-11-16  

                        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1-001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云梦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签订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基于开展战略合

作而签署的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实施执行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合

同为准,具体的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2. 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

影响。

    3. 本次签署的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续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一、协议签署概况

    1.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云梦县城市建

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云梦城投”)于近日在江苏南京签署了《战略
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各自发挥优势,合力提升云梦城

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推进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介绍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梦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 蔡本友

    注册资本:210313.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23788158312C

    注册地址: 湖北省云梦县城关镇曲阳东路

    经营范围: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区域规划的要求,

对基础性、资源性产业、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高新技术项目进

行投资;土地整理;县政府授权的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权经营;中小企

业融资、农业产业化融资、农村建设融资、公用事业融资。(涉及许

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云梦城投未发生类似交易情

况。

    4. 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云梦城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

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云梦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乙方: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1. 合作目标:

       甲方与乙方共同组建集城市规划、项目策划、投资、建设、运营

等联盟,提升云梦县城市生态环境的同时实现资源共享,收益共赢,

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共同为提升云梦县的品牌和城市发展贡献

力量。

       2.合作内容:

       对标云梦县“五城同创”的目标要求,围绕城市生态环境整体提

升,合作内容包括对城市环境的整体调研规划、详细设计、建设施工、

科技研发、运营管养等。

    3. 合作机制

  (1)协议签订后,建立由双方高层领导参加的不定期会晤制度,
研究解决双方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2)甲乙双方依托各自优势成立合资公司,在云梦县及周边范围
内对相关项目进行运作,合资公司商务事宜待后会商确定。
  (3)协议签订后,双方就公司架构、人员组成、权利和义务等事
项召开专题会议予以明确。
    4. 协议有效期:本合作协议有效期暂定五年。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署符合国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以及公司中

长期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自身核心优势——“水、路、绿、

景、城”五位一体的中小城市生态环境整体提升模式,进一步拓展湖

北省地区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行业知名度,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次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

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从长期来看,将对公司战略

目标实现、未来经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具体

项目的实施尚需经立项审批、公开招投标程序、签订《项目建设合同》

等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1.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股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

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限售股份不涉及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事项。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