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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埔园林: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12-06  

                        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1-009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628.09 万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长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2 号)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64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2.36 元,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 32,630.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02.31 万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628.0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
汇会验[2021]7542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根据《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的决议,截至报告
签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额(调整前)(万   金额 (调整后) 万
                           额(万元)
                                                元)                元)
         补充园林工程
  1      施工业务营运        36,000.00           36,000.00           25,628.09
           资金项目
         金埔园林工程
  2      配套技术中心          3,099.40           3,099.40            1,000.00
             项目
         金埔园林设计
  3      服务网络建设          5,023.37           5,023.37            2,000.00
             项目

          合计               44,122.77           44,122.77           28,628.09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8,628.09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
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购入投
资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且存在着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
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
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进行审
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并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可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监事会可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628.09万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
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628.09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的短期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
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