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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埔园林:关于与元江县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2-06-20  

                        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2-050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元江县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基于开展战略合作而签
署的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实施执行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具体的实
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次签署的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概况
    1、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
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元江县人民政府”)于近日在云南省元江县签署了《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约定双方坚持“优势互补、平等互利、
讲求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重点围绕元江县战略发展定位,依托公司在规划、
建设、运营人才上的优势,在城市提升(公园城市)、乡村振兴(花园乡村)、生
态修复、园林管养等方面,与元江县人民政府开展深层次、全方位、多领域的合
作,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2、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推进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
       二、协议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元江县人民政府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住所:元江县文化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白文华
    2、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元江县人民政府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4、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元江县人民政府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
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元江县人民政府
       乙方: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1、合作目标:
       坚持“优势互补、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重点围绕元
江县战略发展定位,依托乙方在规划、建设、运营人才上的优势,在城市提升(公
园城市)、乡村振兴(花园乡村)、生态修复、园林管养等方面,与甲方开展深层
次、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实现合作共赢、
共同发展。
       2、合作内容:
    乙方将元江县作为重点战略区域,参与甲方城市提升(公园城市)、乡村振
兴(花园乡村)、生态修复、园林管养等相关项目建设。
       3、合作机制:
    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探索各种灵活有效的合
作方式和实现途径,强化双方战略合作。
    (一)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双方建立高层领导定期会晤机制和日常沟通协调
机制,明确并协调战略合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本协议的落实与深化。
    (二)双方成立联合工作推进小组,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推动相关工作的落
          实。在总体框架协议下,成立专项业务运作团队进行具体洽商,力争尽快完成相
          关具体项目协议的签署,推进各项项目早日落地、落实。
                 4、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6 个月内乙
          方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则协议自动解除。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署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
          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的总体要求,有利于城乡融合发展,对促进
          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协议签署也有利于公司
          充分发挥自身核心优势——“水、路、绿、景、城”五位一体的中小城市生态环
          境整体提升模式,进一步拓展云南省元江县地区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行业知
          名度,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协议的签署,预计会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
          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从长期
          来看,将对公司战略目标实现、未来经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具体项目的实施
          尚需经立项审批、公开招投标程序、签订《项目建设合同》等法定程序,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公司已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截至目前的   是否和预期
  披露日期               公告名称              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执行情况    存在差异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   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提升云梦县
                  司关于与云梦县城市建   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质,
2021年11月16日                                                           正常履行中      否
                  设投资公司签订战略合    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
                      作协议的公告》     往,合作协议有效期暂定为5年。
                                             双方围绕丹江口市战略发展定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      位,在乡村振兴、生态修复等方
                   司关于与丹江口市人民      面,开展深层次、全方位、多领
2021年12月20日                                                                正常履行中    否
                   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      域的合作,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和
                       协议的公告》          长效合作机制,实现合作共赢、
                                                      共同发展。


                                             双方坚持“优势互补、平等互利、
                                             讲求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
                                             重点围绕太湖县战略发展定位,
                                             依托公司在规划、建设、运营人
                   《关于与太湖县人民政      才上的优势,在城市提升(公园
2022年5月26日      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      城市)、乡村振兴(花园乡村)、 正常履行中      否
                        议的公告》           生态修复、园林管养等方面,与
                                             太湖县人民政府开展深层次、全
                                             方位、多领域的合作,建立全面
                                             合作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实现
                                                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股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不涉及解除限售及股份
          减持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