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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埔园林:关于与南京市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2-07-01  

                        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2-052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南京市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基于开展战略合作而签
署的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实施执行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具体的实
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发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具体金额,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
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发展会起到一定程度的积极作用;
    3、本次签署的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概况
    1、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南京市园林规划设计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市园林院”)于近日在江苏省南京市签署了《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本着“发挥优势、相互促进、长期
合作、互利互赢”的原则,在合作中建立互信与共赢,实现共同发展。
    2、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推进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市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21号
    法定代表人:承钧
       注册资本:35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1 年 7 月 11 日

    2、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南京市园林院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
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埔园林)
    乙方:南京市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南京市园林院)
    1.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建立互信与共赢,实现共同发展。
    2.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同意,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共同推进以下事项:
    (1)金埔园林具有上市公司、成熟的城市生态环境整体提升等优势,南京
市园林院拥有 40 多年的园林规划设计积淀和人才优势,双方可围绕城市园林设
计、古建筑设计、城市生态环境整体提升等方面充分开展合作。
    (2)金埔园林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将南京市园林院作为优先的同类产品/
服务合作伙伴,委托其完成自有项目中部分设计,或者合作完成市场、项目的拓
展,中标后可合作完成后续工作。
    (3)南京市园林院同意在自身合作的城市中推广金埔园林的生态环境整体
提升模式,可以采用联合体模式进行合作,南京市园林院负责设计、金埔园林负
责施工建设和整体运营。
    (4)南京市园林院推动的项目,经双方同意也可以采用合资建设模式,按
照投入资金占比进行利润分成。
    3.合作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为2年。双方可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满
         后视合作情况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签署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自身核心优势——“水、路、绿、景、城”五
         位一体的中小城市生态环境整体提升模式,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行业知名度,符合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从长期来看,将对公司战略
         目标实现、未来经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需
         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后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公司已披露框架协议或者向性协议的情况
                                                                     截至目前的   是否和预期
  披露日期             公告名称             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执行情况     存在差异
                                        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提升云梦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
                                        县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
                 司关于与云梦县城市建
2021年11月16日                          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   正常履行中       否
                 设投资公司签订战略合
                                        的向往,合作协议有效期暂定
                    作协议的公告》
                                                 为5年。
                                        双方围绕丹江口市战略发展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 定位,在乡村振兴、生态修复
                 司关于与丹江口市人民 等方面,开展深层次、全方位、
2021年12月20日                                                       正常履行中       否
                 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 多领域的合作,建立全面合作
                     协议的公告》       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实现合
                                           作共赢、共同发展。

                 《关于与太湖县人民政 双方坚持“优势互补、平等互
2022年5月26日                                                        正常履行中       否
                 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 利、讲求实效、共同发展”的
                     议的公告》         原则,重点围绕太湖县战略发
                                        展定位,依托公司在规划、建
                                        设、运营人才上的优势,在城
                                        市提升(公园城市)、乡村振
                                        兴(花园乡村)、生态修复、
                                        园林管养等方面,与太湖县人
                                        民政府开展深层次、全方位、
                                        多领域的合作,建立全面合作
                                        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实现合
                                           作共赢、共同发展。
                                        乙方将元江县作为重点战略
                《关于与元江县人民政 区域,参与甲方城市提升(公
2022年6月20日   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    园城市)、乡村振兴(花园乡    正常履行中       否
                     议的公告》         村)、生态修复、园林管养等
                                             相关项目建设。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股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不涉及解除限售及股份
        减持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