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埔园林: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12-19
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2-094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埔园林”、“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进展,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对项目进度规划进行调整,将“金埔园林工程
配套技术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2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6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2.36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2,630.40 万元,在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1,950.94 万元(不含税)后,
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审计验资费、律师
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其他发行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51.3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8,628.0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在 2021 年 11 月 8 日
出具中汇会验[2021]754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 仍需投入募集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进度(%) 资金金额
补充园林工程
施工业务营运 25,628.09 25,645.11 100.07 0
资金项目
金埔园林工程
配套技术中心 1,000.00 153.98 15.40 846.02
项目
金埔园林设计
服务网络建设 2,000.00 1,089.91 54.50 910.09
项目
合 计 28,628.09 26,889.00 1,756.11
注:“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 25,628.09 万元,截止
日累计投入金额为 25,645.11 万元,多出的 17.02 万元为该募集资金的利息收益。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名称
日期 日期
金埔园林工程配套技术中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
确定的,该项目原定于 2022 年 1 月启动,因受新冠疫情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该项目的整体进度不及预期。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了预算评估、招标投标、初步设
计、方案对比、调整等一系列工作,现在该项目正在建设中。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保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
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
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
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
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金埔园林工程配套技术中心项目”进行了
重新论证。经重新论证后,公司决定在其他各项内容不发生变化的情形下,按调
整后的期限继续实施“工程配套技术中心项目”。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
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投资总额、建设规模等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公司本次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是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
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
资总额,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