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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埔园林: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3-01-17  

                        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3-007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签订之日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项目需依据施工进度及付款周期逐步
确认收入,双方已就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重大事项进行了约定,但在合同履行
过程中存在受到政策调整等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导致无法如期
或全面履行合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3 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
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发包人元江县绿元城市
更新有限公司在元江县就元江迎宾大道基础配套设施及园林绿化提升改造项目
(一期)-迎宾大道北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签署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合同》(以下简称“合同”),项目合同价款约15676.63万元。公司在被公示为上
述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及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均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
年12月21日和2023年1月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和《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元江县绿元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福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建筑材料销售;
住房租赁;家政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红河街道兴元社区惠隆佳园79幢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元江县绿元城市更新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及的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交易情况

       2022年公司与元江县绿元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发生类似交易,合同总额(人民
币,含税)约为7000.86万元。

       4、履约情况分析

       发包人是国有企业,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履约能
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元江迎宾大道基础配套设施及园林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迎宾大道北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工程地点:元江县城。

    3、工程内容及规模:起点位于澧江路交叉口,终点位于元江收费站出口,
路线全长 5907m,其中澧江路到滨江路(北段)长2398m,为城市主干路,红线
宽 46 米,设计时速50km/h;滨江路(北段)到元江收费站,长3509m,路基宽
度23m,为一级公路段,设计时速60km/h。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道路给、
排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电力工程、道路通信工程、道路交通工程、道路
绿化景观工程。

    4、交 易 价 格 : 人 民 币 (大 写 ) 壹亿 伍 仟 陆 佰柒 拾 陆 万 陆仟 叁 佰 元 整
(156,766,300.00元)

    (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玖万元整( 1,790,000.00
元);

    (2)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肆佰玖拾柒万陆
仟叁佰元整(154,976,300.0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5,670万元,下浮1.10%)。

    5、项目建设期:5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设计并提供
设计施工图成果文件;通过评审取得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取得设计施工图
审查合格证书后48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6、违约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
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达不到质量验收
标准的,承包人应当返工修复,并支付发包人违约金10000元/次。承包人在施工
中乱丢弃施工垃圾、夜间噪音扰民、施工堵塞管道,或因承包人过错导致房屋结
构损害或其他物品损毁的,承包人负责整改并承担全部费用赔偿,并支付发包人
违约金5000元/次。若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上访等
情况发生时,承包人应及时整改并支付发包人违约金20000元/次。承包人违反合
同的约定转包工程或工程存在违法分包情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
承担违法分包情形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以及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7、资金来源:自筹100%。

    8、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签订之日生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合同价款为15676.63万元,公司作为项目承包人,若合同能顺利履
行,预计将对公司2023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
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
确认。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
同而形成业务依赖。

    五、风险提示

    1、预计合同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有积极影响。

    2、项目需依据施工进度及付款周期逐步确认收入,双方已就项目实施过程
中的关键重大事项进行了约定,但是合同履行期较长、合同金额较大且在合同履
行过程中存在受到政策调整等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导致无法如
期或全面履行合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已经依据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
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也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七、联合体协议书情况

    1、联合体信息:

    牵头人名称: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宜森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70号

    成员一名称: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伟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广路9号

    成员二名称:苏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炜钢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42号二至六层

    2、联合体参与工程项目的方式及工程量: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
本工程的园林绿化施工及设计,并负责整个联合体工程收款事宜;南京同力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的道路施工;苏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市
政道路设计。

    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负
责本工程的园林绿化施工及设计100%; 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
工程的道路施工100%;苏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市政道路设计100%

    3、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
工作量分摊。

    八、备查文件

    1、《元江迎宾大道基础配套设施及园林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期)-迎宾大
道北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