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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埔园林: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3-03-17  

                        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3-016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签订之日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项目需依据施工进度及付款周期逐步
确认收入,双方已就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重大事项进行了约定,但在合同履行
过程中存在受到政策调整等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导致无法如期
或全面履行合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3 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
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发包人元江县热元文
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就中国萨王纳元气谷田园综合体核心区工程项目(一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签署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项目合同价款约137,404,526元。公司在被公示为上述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及收到
《中标通知书》后均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7日和2023年3月
1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2-104)和《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4)。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元江县热元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翔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住宿服务;出版物零售;音像制品制作;
电子出版物制作;餐饮服务;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休闲观光活
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
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
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文化用品
设备出租;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文艺创作;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旅游
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竞赛组织;组织体
育表演活动;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
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红河街道兴元社区惠隆佳园小区50幢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元江县热元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及的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交易情况

    2023年公司与元江县热元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类似交易,合同总
额(人民币,含税)约为93,434,500元。

    4、履约情况分析
    发包人是国有企业,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
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中国萨王纳元气谷田园综合体核心区工程项目(一期)设计
施工总承包(EPC)。

    2、建设地点:元江县城西侧红河街道大水平社区。

    3、工程内容及规模:中国萨王纳元气谷田园综合体核心区工程项目为农业
现代产业中重要板块,田园综合体项目总用地70.6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科创
管理区、综合服务区、农科研学区、百果花木区4个部分,共计11个地块项目。
中国萨王纳元气谷田园综合体核心区工程项目(一期)主要包含1、4、5、6、7、
9六个地块,新建及改建建筑、田间(景观及生产)道路、景观绿化修复、给排
水灌溉,电气、标识系统等专业。一期建设总投资151,722,500元(其中:建安工
程费用136,152,800元)。

    4、暂定签约合同价(含税): 137,404,526元,大写:壹亿叁仟柒佰肆拾
万肆仟伍佰贰拾陆元整。

    (1)暂定设计费(按综合费率计取): 2,613,290元,大写:贰佰陆拾壹
万叁仟贰佰玖拾元整;

    (2)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含税): 134,791,236元,大写:壹亿叁仟
肆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叁拾陆元整;

    (3)合同价格形式:下浮率计价合同。

    (4)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暂定合同总价为137,404,526
元(其中:施工及设备采购部分建筑安装工程134,791,236元,设计费2,613,290
元)。施工及设备采购部分建安工程费计价下浮1%,设计费下浮40%。

    5、项目建设期:24个月(设计与施工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
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6、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的,承包人应当返工修复,并
支付发包人违约金10,000元/次。如承包人拒绝返工修复或返工修复后仍达不到质
量验收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修复处理,承包人承担全部损失(包括
但不限于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赔偿金、执
行费、差旅费等。

    (2)承包人施工中乱弃施工垃圾、夜间噪音扰民、施工堵塞管道,或因承
包人过错导致房屋结构损害或其他物品损毁的,承包人负责整改修复并承担全部
费用/赔偿,并支付发包人违约金5000元/次。

    (3)若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上访等情况发生时,
承包人应及时整改并支付发包人违约金20000元/次。

    (4)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转包工程或本协议项下工程存在违法分包情形
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承担违法分包情形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以及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5)承包人违约,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发包人为实
现债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
鉴定费、赔偿金、执行费、差旅费等。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生效条件:经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签订之日生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合同价款为137,404,526元,公司作为项目承包人,若合同能顺利履
行,预计将对公司2023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
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
确认。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
同而形成业务依赖。

    五、风险提示
    1、预计合同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有积极影响。

    2、项目需依据施工进度及付款周期逐步确认收入,双方已就项目实施过程
中的关键重大事项进行了约定,但是合同履行期较长、合同金额较大且在合同履
行过程中存在受到政策调整等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导致无法如
期或全面履行合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已经依据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
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也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萨王纳元气谷田园综合体核心区工程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
包(EPC)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