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埔园林: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5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已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现就本次
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该事项的充分了解及事前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基于公司日常
经营的客观需要而产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以市场价格为计价原则,价格合理公允,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因
此,我们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
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该事项的充分了解及事前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关于 2023 年
度预计向银行及其它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且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对 2023
年度预计向银行及其它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且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该事项的充分了解及事前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
额度预计发生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为下属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给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需
要,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对公司预计 2023 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该事项的充分了解及事前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梁珍海
李春涛
叶 玲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