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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洁雅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2-04-1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2]230Z025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6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2]230Z0256 号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雅股份)董
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洁雅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洁雅股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洁雅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洁雅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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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洁雅股份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洁雅股
份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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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洁雅股份容诚专字[2022]230Z0256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高平


                             中国注册会计师:

                                                  姚贝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娇娇


                             2022 年 4 月 10 日




                                   3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了 2021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302,45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2,721,769.66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30,890,344.7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1,831,424.91 元。该募集资金
已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97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0.0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05,597.68 万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76.96 万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105,674.64 万元(包括尚未置换及支付的发行费用 2,414.54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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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以
  下简称“工商银行铜陵百大支行”)和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
  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铜陵百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号:1308020029200212932)。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铜陵市开发区支行”)
  和国融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铜陵市开发区支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6840800000986)。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
  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铜陵分行”)和国融证券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铜陵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346260000013000054646)。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铜都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铜陵铜都支行”)和国融证
  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农业银行铜陵铜都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12646001040030676)。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铜陵五松山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铜陵五松山支行”)和国融证券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铜陵五松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账号:520541726831000158)。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       1308020029200212932         26,107.3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开发区支行 34050166840800000986          22,016.0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营业部         346260000013000054646        6,101.3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铜都支行       12646001040030676           46,063.11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五松山支行         520541726831000158           5,3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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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105,674.64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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