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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洁雅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1-14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302,45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57.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2,721,769.66 元,扣除不
含 税 的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30,890,344.75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031,831,424.91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656,083,524.91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2021] 230Z029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
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内容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               26,092.11             26,092.11

  2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5,383.52              5,383.52

  3           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                6,099.16              6,099.16

                 合计                          37,574.79             37,574.79

      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进度、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
点、实施方式、实施进度、部分募投项目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内容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               21,092.11             21,092.11

  2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10,383.52             10,383.52

  3           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                6,099.16              6,099.16

                 合计                          37,574.79             37,574.79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
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
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
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投资产品不用于
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不涉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
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
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
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
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
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
转,不影响投资项目正常运作,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
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洁雅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