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建科股份:各中介机构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2022-08-1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函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股份”)拟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
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以下无正文)




                                 7-9-1-1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函》的
签署页)




                                          承诺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9-1-2
7-9-1-3
7-9-1-4
7-9-1-5
7-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