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 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股份”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建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 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网下配售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常州市建 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 920 号)同意注册,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 42.05 元,并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135,000,000 股变更为 180,000,000 股,其中 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39,170,258 股,占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例为 77.3168%,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40,829,742 股,占公开发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683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配售限售股,股份数 量共计 2,267,761 股,占目前总股本的 1.225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的解禁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非交 易日顺延),因 2023 年 2 月 28 日为交易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即 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股本除因股票激励导致的股本 数量变动外,不存在其他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利润分配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公司股票激励导致的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向 399 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5,085,000 股,上市日为 2023 年 1 月 3 日。此后,公司总股本由 180,000,000 股 增至 185,085,000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44,255,25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77.94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829,74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2.06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7)。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 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 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 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其对应的网下限售股份数量为 2,267,761 股,占网下 发行总量的 10.01%。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 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 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267,76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253%;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5,573 户;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二);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股)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22,665,003 1.2253 2,267,761 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数量(股) 减少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144,255,258 77.94% - 2,267,761 141,987,497 76.71% 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 40,829,742 22.06% 2,267,761 - 43,097,503 23.29% 件股份 三、总股本 185,085,000 100% 2,267,761 2,267,761 185,085,000 1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建科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 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建科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 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日,建科股份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建科股份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