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建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2,267,76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25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5,573 户。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网下配售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常州市 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920 号)同意注册,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2.05 元,并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 业 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135,000,000 股变更为 180,0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39,170,258 股,占公 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3168%,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40,829,742 股,占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683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配售限售股,股份数 量共计 2,267,761 股,占目前总股本的 1.225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的解禁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非交 易日顺延),因 2023 年 2 月 28 日为交易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即 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除因股票激励导致的股本数量变动 外,不存在其他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利润分配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 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公司股票激励导致的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向 399 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5,085,000 股,上市日为 2023 年 1 月 3 日。此后,公司总股本由 180,000,000 股 增至 185,085,000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44,255,25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77.94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829,74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2.06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7)。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 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 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 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其对应的网下限售股份数量为 2,267,761 股,占网 下发行总量的 10.01%。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 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 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267,76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253%;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5,573 户;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二);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股)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2,267,761 1.2253 2,267,761 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 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 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数量(股) 减少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144,255,258 77.94% - 2,267,761 141,987,497 76.71%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40,829,742 22.06% 2,267,761 - 43,097,503 23.29% 股份 三、总股本 185,085,000 100% 2,267,761 2,267,761 185,085,000 1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建科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 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建科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 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日,建科股份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建科股份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圳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