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4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
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
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任
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在任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在
会议期间,我们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
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2022 年度,公
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
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没有提出
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在任独立董事均列席了股东大会。
3、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在任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在任职期间,我们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
况,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具体如
下:
1、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调整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及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调整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切实履行了相应的职责。我们积极参加每一次的专门委员会
会议,并发表意见,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在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董事会成员、高管履职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我
们督促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2 年任职期间,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2022 年任职期间,我们除
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
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同
时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我们担任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学习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
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维意识,
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1、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着审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我们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
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
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独立董事:路国平 高建明 陆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