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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特电气: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8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通过持续加强公
司治理、信息披露等工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

持续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重点和 2022 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2021 年工作重点

    一、经营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对公司运营、重大决策等事项进

行了科学、有效谋划,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各个方面发

挥了重要作用,助推企业成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真正实现了公司“运营+资本”

双轮驱动发展新模式。一年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面对严峻复杂的市场环
境,对面临的发展新局面进行了明确判定,通过积极转变营销策略和营销方式,
主动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全面推进智能制造、生产管理数字化建设及业务管理改
善等工作,扎实有效地落实了各项年度任务和工作目标,保持了公司整体经营运
行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根据环保政策、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公司不
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执行各项管控措施,为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
基础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799.49 万元,比上年增长 19.75%;利润

总额 9,616.13 万元,比上年增加 3.24%;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429.42

万元,比上年增加 1.5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85,774.09 万元,比上年

末增长 14.01%;公司股东权益 75,991.47 万元,比上年末增长 12.52%。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变频用变压器生产企业,主营业务中变频用变压器产品订
单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实现按时高质量交付,助推了公司业绩大幅增长。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七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
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
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延长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等议案;

    2、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

    3、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新华都特

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报告的议案;

    4、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 1-6 月份财务审阅报告等议案;

    5、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6、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新华都

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年一期(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

    7、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 1-9 月份财务审阅报告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法律规章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就专业事项进行研
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意见。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对战略委员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及公司 2021 年度主要工作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或建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2020 年度财务决算、2020 年度利润分配、续聘审

计机构、内部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认真讨论,并提出意见或建议;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 2020 年

度董事高管绩效薪酬等事项进项审议,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大
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度董事高管绩效薪酬、聘请审计机构等

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包括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1 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法
定程序组织和召开,形成相关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议案;关于延长董
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2、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预算方案等议案。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规范形
象。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项工作,增进公司与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监管部门等的联系。
    七、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法人治理建设,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及时披露信息,
公平对待投资者,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高。

    1、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认真、高效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通过
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公司重大
决策等情况,以确保投资者知情权,最大程度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
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公司证券部持续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组
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
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做到提醒告知义务,杜
绝内幕交易发生。

    第二部分:2022 年度主要工作

    2022 年是公司发展的关键之年,国内外经济大环境和行业市场将更加复杂

多变,不确定性越来越大,竞争也将变得更加激烈。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为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及业务发展需要,积极督促公司经营层
执行各项经营计划,促进公司各项日常业务良好运行,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最大化。同时董事会将会继续大力推进如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监会、深交所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
善《公司章程》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法人治理
结构,加强内部控制;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运作体系,
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效保障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持续加强公司与关键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向投资者阐述对公司的
投资逻辑及未来发展情况,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坚定投资者信心,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的切身利益,从而不断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品牌形象,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
各位董事,董事会作为公司重要决策机构,将积极应对行业形势变化,不断提高
决策能力和效率,进一步提高董事的履职能力和董事会决策水平,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致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提高股东对公司的认可。公司董事会将与
经营层精诚合作、共同努力,狠抓技术研发,不断开拓企业经营发展新局面,促
进公司规范科学治理,推动公司稳健运行。
    特此报告,请予以审议。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