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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特电气: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0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完整。
    4.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0 日(现场会议召开
当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参与投票。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3 日(周五)
       7. 会议出席对象:
       (1)凡 2022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
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
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 50 号。
       9.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
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
时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名称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 2022
                                                                        √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
             议案》

5.0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6.00         《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
              酬及制定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方提供担
                                                                    √
              保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0.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2. 特别说明和提示
        上述议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
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 1-7、议案 9 以普通决议方式进行表决,相应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含)通过。议案 1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议案 8 涉及关联交易,需
经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含)通过。
        上述议案 4-9 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
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 16:30
前送达公司证券与投资中心,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 50 号,新华都特种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邮编:10110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
话登记。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 50 号
    邮编:101102 电话:010-85577061
    传真:010-84782181
    联系人:段婷婷
    3. 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6 日 9:00-11:30、13:00-16: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本次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期暂定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
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1120
    2. 投票简称:新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
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
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
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及<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         √
             案》
4.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5.0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
             现金管理的议案》
6.00         《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 2022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
             案》
8.00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
             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
             案》
10.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      √
             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 份证号 码/ 统一 社
姓名或名称
                                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