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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特电气:关于2022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5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或参与公司管理的,按照所担任的管理
 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或未参与公司管理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6 万元/年(税前)。
     2.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其他职务领取薪酬,不领取
 监事津贴。未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年终奖励”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
 金,具体调整水平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2)年终奖励按照公司当年经营效益情况,将完成公司利润目标超额部分的
15%作为管理人员的奖金池,由公司委员会确定根据年度考评结果等因素综合评
定,在次年 6 月份之前进行发放。
    四、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提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薪酬的考核与公司经营目标相结合,有利于调动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积极性,完善了绩效考核体系,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2. 《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规定
    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 方案执行后的效果,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如有需要,由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修改。
    5.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报备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