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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特电气: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2022-05-31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9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的资金盈利能力,
挖掘潜在投资机会,拟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共青城卓瑜宏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卓瑜宏远基金”或“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共青卓瑜宏
远基金预计总规模为 10,000 万元(“万元”指人民币万元,下同),其中初始募集规
模为 3400 万元,扩募拟募集规模为 6600 万元,公司拟认缴 5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
占比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
董事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卓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瑜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48344699X
    法定代表人:刘辉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 17 号 18-2
    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23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6 月 23 日至 2035 年 6 月 22 日
    营业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
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
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卓瑜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刘辉。
    经查询,卓瑜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
    卓瑜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编码为:P1066002。
    3、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情况
    卓瑜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与其他参与认购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亦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
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参与认购基金份额,也不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二)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领信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318378388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5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伟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郭公庄中街 20 号院 3 号楼 11 层 1102-497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资产管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
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物业管理;专业承包;经济信息服务;技术服务;会议
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
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
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2、个人合格投资者
    个人合格投资者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湛龙                  110108**********1X               北京市丰台区
    王少华                 110106**********55               北京市丰台区
     刘辉                  152126**********27               河北省三河市
    杨小平                 430681**********43              河北省石家庄市
    郁虹                   152827**********41              北京市海淀区
     袁丁                  430681**********41               湖南省株洲市
     周洁                  321001**********22               江苏省扬州市
    该基金仍在扩募募集过程中,投资者以最终募集结果为准。

    经查询,上述有限合伙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名称:共青城卓瑜宏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初始募集资金规模为 3400 万,扩募拟募集资金规模为 6600 万,
总规模拟为 10,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基金尚在扩募募集过程中,如各投资人按照预期完成认购,则认
缴情况如下表所示: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比 合伙人类型   承担责任方式
 北京卓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        5% 普通合伙人     无限责任
            湛龙                           3,000     30% 有限合伙人       有限责任
            刘辉                           2,500     25% 有限合伙人       有限责任
           王少华                          1,000     10% 有限合伙人       有限责任
领信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000     10% 有限合伙人       有限责任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00       5% 有限合伙人       有限责任
           周洁                             500       5% 有限合伙人       有限责任
             袁丁                           500       5% 有限合伙人       有限责任
           杨小平                           300       3% 有限合伙人       有限责任
            郁虹                             200      2% 有限合伙人       有限责任
            合计                          10,000    100%     -                -
    最终结构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北京卓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投资领域:本基金资产直接或间接投向于新三板挂牌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节
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行业,投资于具有核心
技术和发展潜力的企业;闲置资金可以以现金管理为目的,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国
债、中央银行票据和货币市场基金。
    6、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7、经营范围:有限合伙的工商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项目投资,
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
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
    8、备案情况:合伙企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备案编号
为:SVH704。
    9、会计核算方式:独立核算。
    10、一票否决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公司对于基金拟投资的标的不具有一票
否决权。
    四、合伙企业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合伙目的
    谋求有限合伙资产的快速增值,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经营期限
    本基金的存续期为 5 年,其中 3 年投资期,2 年退出期;基金经营期满前,经全
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签订延期协议。
    投资期限内,有限合伙人只能通过自行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方式退出
(基金提前清算的情形除外)。此时,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相关约定办理财
产份额转让事宜。
    (三)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四)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为有限合伙之议事及信息披露程序,每年召开一次,由普通合伙人召
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的职责和权利包括且仅包括:
    1、听取普通合伙人所作的年度报告,并向有限合伙提出投资战略方面的建议;
    2、决定除本协议明确授权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本协议其他
内容的修订;
    3、批准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有限合伙人退伙事项;
    4、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决定普通合伙人的除名,选举替代的普通合伙人(如有限
合伙此时尚有其他普通合伙人,则无需选举替代的普通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不应讨
论有限合伙潜在项目或其他与有限合伙事务执行有关的事项,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
过合伙人会议对有限合伙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
    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人会议的召集。除普通合伙人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
拥有独立决定权的事项之外,所议事项由普通合伙人及出席合伙人会议的合计持有总
实缴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有限合伙人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普通合伙人发出的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的
召开方式;会议议题;合伙人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托管和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财产,委托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办理资产托
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以保障委托资产安全。为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基金财产的安全,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要求,择优
选取托管机构并与其签订《托管协议》,与托管人执行委托资产的管理、投资运作和
托管以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委托资产安全,让基金投
资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六)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按投资项目进行分配,在收到单个投资项目投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投
资项目处置、变现收入以及从投资项目中实际获得的分红、利息等收入)后尽快对该
项目投资收入进行分配,投资收入按照如下先后顺序分配(如下所述的分配严格按照
先后顺序进行,任一步骤未实现或完成,则不会进行后续的分配):
    (1)首先支付合伙企业应付有限合伙费用(以下简称“第一轮分配”);
    (2)完成第一轮分配后,将剩余部分按照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
合伙人,直至每个合伙人均收回其全部实际出资成本(以下简称“第二轮分配”);
    (3)完成上述第一、二轮分配后,剩余部分返还全体合伙人基础收益(基础收
益按照年化【8%】(单利)计算)(以下简称“第三轮分配”);
    (4)完成上述第一、第二及第三轮分配后,剩余部分支付合伙企业固定管理费
(以下简称“第四轮分配”);
    (5)完成上述第一、第二、第三轮及第四轮分配后,剩余部分的 50%分配给执
行事务合伙人作为业绩报酬,剩余 50%归属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七)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争议发生后,在
对争议进行裁决时,除争议事项外,争议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
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以
及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本次认购私募基金财产份额,与专业机构等共同投资,旨在抓住新兴产业发
展机遇,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产业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同时依托基
金管理人的行业经验、管理和资源优势,有利于寻找业内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优质初
创企业,降低投资风险。该合伙企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
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
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共青卓瑜宏远基金仍在募集中。本次投资的投资周期较长,在投
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
一定的投资风险。
    公司对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充分的认识,将结合整体宏观经济行
势,深入了解和掌握行业发展方向,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募集、募集后的管理、标的
项目的甄选、投资的实施过程以及投后管理的开展,通过与共同投资人共担风险,减
少投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降低投资失败或亏损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