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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嘉维康: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6-14  

                        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2-027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6,505,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4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7,021,193.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6,505,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4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06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

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8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4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418      王毅清

  2         00*****099      钟雪松

  3         08*****859      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

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承

诺如果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

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 30 号

       咨询联系人:柴丹妮

       咨询电话:0731-84170075
    传真电话:0731-84170075

    八、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

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