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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强瑞技术: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12-06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具
体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
宜,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47.1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经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2618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5,541.4922 万元变更为 7,388.6622
万元,公司股本由 5,541.4922 万股变更为 7,388.6622 万股。
    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
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拟修订、
完善《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并将其变更
并生效为《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1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司章程(草案)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经中华人民共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         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会”)证监许可[2021]3014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
 2         普通股      万股,于    年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47.17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万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106
                     市。               号”文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股本为人民币
 3                                       第六条 公司股本为人民币 73,886,622.00 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3,886,622.00 股,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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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全部为普通股。                        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深圳
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有
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及内部
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修改《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相关人员
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
核准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