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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强瑞技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1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强
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瑞技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强瑞技
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的使
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
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
资产品。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类事项之日止。在上述
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有效期内授权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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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且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
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
和跟踪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
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公司投资产品与保管情况,定期对自有资金
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通
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2
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150,000,000.00 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本事项的有效期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类事项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150,000,000.00 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
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
上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股东利益。上述资金使用不会对
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查阅了强瑞技术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涉及的
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有关文件,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国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计划
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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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华            魏安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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