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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道通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12-23  

                        证券代码:301139          证券简称:元道通信          公告编号:2022-024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
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综合评估,信永中和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公司拟
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公允合理的
定价原则,确定其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事宜,并与信永中和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的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58
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
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师玉春先生,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亮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7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冬青女士,201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王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冬青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合伙人师玉春 2020 年 8 月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已经
整改完毕,不影响目前执业。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类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期             型


                                                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师玉                    行政监管措   北京证监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
         2020 年 8 月
 春                         施          局      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采取出具
                                                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公允合理的
定价原则,确定其 2022 年度的审计费用事宜,并与信永中和签署相关协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
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
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因
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要求。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有利于保障并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要求。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有利于保障并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
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