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9 证券简称:元道通信 公告编号:2023-001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1,568,67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29%。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585 户,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 月 9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6 号),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4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21,580,8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92,749,472 股,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28,831,32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 为 1,568,67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1 月 9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 1 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 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 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 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为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568,672 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6%,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 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 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9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68,67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9%。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585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 (股) 数量(股) 量(股) 量占总股本比例 限售股类型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1,568,672 1,568,672 0 1.29 配售限售股 2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 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减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股) 一、限售条件 92,749,472 76.29 -1,568,672 91,180,800 75.00 流通股/非流 通股 首发前限售股 91,180,800 75.00 91,180,80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1,568,672 1.29 -1,568,672 0 0.00 二、无限售条 28,831,328 23.71 +1,568,672 30,400,000 25.00 件股份 三、总股本 121,580,800 100.00 121,580,800 100.00 注:上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2 年 12 月 23 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元道通信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 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 3 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元道通信本次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