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元道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6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充
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同时,公司在结合当前经营状况、投资资金需求和
未来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诉
求。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与
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
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贯彻落实,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
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
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因此,我们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
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
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董事薪酬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2
年12月31日违规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


             曹忠志                  韩卫东                    马 跃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