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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道通信: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6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元道通信

保荐代表人姓名:潘建忠                           联系电话:010-85556374

保荐代表人姓名:乔军文                           联系电话:010-8555637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按月取得募集资金专户的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核查次数                                                  1次

(2)现场核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1
                        项目                                   工作内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核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7 月 26 日

                                              关于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公司存在的问题与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无                              不适用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构或其
                                                                     无
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潘建忠                 乔军文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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