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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道通信: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忠志)2023-04-26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曹忠志,作为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
性作用。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
公司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我对提交董事会
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
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列席会
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本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期应参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两次未亲
  姓名                                            会次数               大会次数
          加董事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曹忠志        7        4         3             0          0        否          3


    二、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


                                                                         事前   独立
  董事会届次         日期                 发表意见的事项
                                                                         认可   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向广东和新科技有限公司宿豫分
                   2022.1.19                                                    同意
  第六次会议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李晋、燕鸿等人为公司提供担保
                   2022.5.17                                                    同意
  第九次会议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同意
                               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                 同意

                               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
                   2022.8.29
  第十次会议                   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同意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同意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
                                                                 认可   同意
                            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第三届董事会
               2022.12.22   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的   认可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本人按时出席了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对
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适当督促,对审计部编制的
工作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
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正。

    (二)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

    (三)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会议,通过与公
司经理层、生产、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时期的生产运行状
况及财务情况。日常经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
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本人从所熟悉的专
业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发展、产品结构升级、国家宏观政策等方面提出建议,
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努力规避各类潜在的经营风险。

    六、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
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
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
好业绩,尽力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
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签字):__________

                                                         曹忠志

                                                  2023 年 4 月 25 日